聽字組詞:聽眾、聽寫、聽話、收聽、聽講、聽見、聽說、打聽、諦聽、聽取、探聽、聆聽。
1、用耳朵接收聲音:聽力。聽寫。聽覺。聆聽。洗耳恭聽。
2、治理;判斷:聽訟(審理案件)。聽政。
3、量詞,指馬口鐵密封成筒狀以貯藏食物、飲料等:壹聽可口可樂。
含義
聽(拼音:tīng)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漢字簡化之前,聽和它的繁體“聽”是兩個不同的字。聽初文見於商代甲骨文,古字形從口從耳,本義指耳朵聽見口中所言。聽取別人的意見之後,必然在思想行動上順從、服從,故引申為聽從、接受。審案時,主審官要聽訴訟雙方的言辭,之後做出合理判決。
聽字由此引申出審理、判斷義。“聽(yǐn)”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笑的樣子。現代漢語中,“聽(yǐn)”被用作“聽”的簡化字,本義已廢。
康熙字典
《唐韻》宜引切。《集韻》擬引切,竝音齗。《說文》:笑貌。《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亡是公聽然而笑。楊慎曰:聽,古哂字。
又《廣韻》:口大貌。《集韻》:大口謂之聽。
又《廣韻》:牛謹切《集韻》:語近切,?音?。亦笑貌。
又《集韻》:口謹切,音赾。
又魚斤切,音?。
又逆乙切,音聉。義同。
又魚其切,音疑。聽嗞,口開貌。
又魚衣切,音沂。與同。嗞,媿貌。
又《正字通》:俗借為聽字省文。
未集中耳部聽;康熙筆畫:22;部外筆畫:16。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他定切,竝音侹。《說文》:聆也。《釋名》:聽,靜也。靜,然後所聞審也。《書·太甲》:聽德惟聰。《儀禮·士昏禮》: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