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字中間加上壹點便成了「丼」[dǎn],其實從甲骨文來看,就是“丹”的本字,是“丹”的古體字。但甲骨文早已塵封於歷史中,所以古人見此字,已經不知是“丹”字,牽強附會,認為這是井字,並進而引申為投物井中所發出的聲音。日本自唐後引入漢文化,此字後在日文中便為蓋飯之意。
來源參考:
《說文解字註》第五篇下的「丼」字小篆,中間有壹點,顯示《說文》認為「丼」 為井字的初形。《說文》的解釋為 :「八家為壹 ,象構韓形。······古者伯益初作井 。」, 並認為中間那壹點 「象罋」。然而,在李孝定(1965)編纂的《甲骨文字集釋》內 ,甲骨文皆作「井」,中間沒有壹點。在已知的蔔辭中,此字皆用於「井方」、「帚井」等處,都沒有用來指涉水井。至於周代的金文,根據周法高(1982)編纂的《金文詁林》與 《金文詁林補》,就區分為「井」與「丼」兩形。井字在很多地方可以通假作「刑」或 「型」,也用來作為地名或人名。「井」和「丼」兩字截然有別,但都找不到壹種用法是指涉「水井」的。根據全廣鎮(1989) 《兩周金文通假字研究》(頁205 )與吳其昌(1991) 《金文世族譜》(卷二頁五至六、卷壹頁十八至十九),中間有壹點的「丼」,皆與姜姓之鄭 (鄭) 氏有關 ,例如 壺之「丼公」、 鼎之「丼叔」。中間無壹點的井字,與「邢」字相通, 受封者是周公之後,為姬姓 ,例如麥鼎之「井侯」。雖然在甲骨文蔔辭與鐘鼎銘文中,都找不到作為水井之用的井字,但是《說文》也確指「丼」字是「井」字的初形。
我們還不知道 ,是在周代時原本為二個字,還是水井的「丼」在甲骨文裏本來中間就有壹點 ,只因沒有用在地名或人名上,所以未在蔔辭中留下記錄。如果是後者,那有可能「井」字的原義就是「效法」或「規範」, 並由此引申出「阱」、「刑」、「型」等字。
丼字如果是從井字衍申而來,本來或許是寫作「丼」,從水從井。此字見於甲骨文,但不見於《說文》,在後來的《集韻》與《玉篇》中,此字解作「小水」,或假借作「阱」。可能是再由「丼」簡化作「井」,中間那壹點並非如《說文》所說的是「象罋」。這只是個猜想,目前還沒有直接的證據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