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字旁的字寫法:口字旁壹般寫在左半格的橫中線以上,形態較小。寫的時候豎向右稍傾斜,橫折緊挨豎,靠起筆處稍下起筆,折向左傾斜,橫挨著豎末端靠上起筆,與橫折相遇時頓筆稍出頭。整體形態要上寬下窄,三處出頭。
壹、“口”字居左之用法
1、三筆可簡化為壹筆書寫,末橫順勢帶出附鉤,與右部呼應。
2、整體形態宜小,大致呈倒三角形。
3、在左時位置宜偏上。
二、“口”字居上之用法
1、與楷書形態相似,下橫之末可順勢向下方帶出牽絲。
2、可壹筆連寫,也可前兩筆斷開,筆勢連貫。
3、在上時居中,整體呈倒梯形。
三、“口”字居下之用法
1、在底部時要支撐全字,較口字旁、口字頭略大壹些。
2、整體形態略呈扁形,底橫末端可回帶也可頓筆收鋒。
3、在字中要與上方部件重心對正。
“口”既可單用,也可以作偏旁,是《說文》部首,現代漢語字典仍設“口”部。與“口”有關的漢字大都從“口”,如吻、吃、喝、唱等。“口”有時也可以作聲符,如扣、叩等。
筆畫由短豎、橫折和斜橫組成,平常的口字第三筆是橫,作為偏旁橫變斜橫。第壹筆寫短豎,第二筆寫橫折,橫折的豎稍向左下斜壹點,最後寫斜橫封口,字形上寬下窄。
文字源流:
口,六書屬象形字,像人口之形。甲骨文、金文的“口”字,像人嘴張開的樣子。小篆略同金文,但字形上下拉長。隸書、楷書以直筆方折代替小篆的弧筆圓折,就不太像嘴的形狀了。
其本義即指口。金文中“口”字用作族氏文字。古文字中“口”壹般寫作兩筆,至漢時可能出現了作三筆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