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代人,尤其是在同時代官員中,林則徐確是對“外面的世界”最為了解的人,但他都難免存此誤解,適足說明舉國上下當時對“世界”的認識之膚淺。不過,林則徐畢竟識見過人,認為“英夷”腿不能彎曲並非天生如此,而是因其“渾身裹纏”、“腿足裹纏”。在受命負責禁煙之初,他曾擬就給英國女王的照會,“理所當然”地聲稱:“大黃、茶葉、湖絲等類,皆中國寶貴之產。外國若不得此即無以為命。”不過,他畢竟深感對外了解不多,迫切需要了解外情,對“沿海文武大員並不諳諸夷情,震於英吉利之名,而實不知來歷”的狀況大為焦慮,所以南下時就帶壹位在“理藩院”任事、曾在印度受過教育因此會英文的老人隨行。到廣州後,他又將幾名會英語的華僑、澳門教會學校學生招入己幕,在行轅翻譯西方書報,了解“夷情”。今天看來,這是最正常之舉,但在當時卻飽受非議。因為那些人的職業如洋行買辦、引水、通事等在當時是為人不齒的卑微行當,社會地位極低;尤其是他們不是曾經學過“夷文”就是曾經“事夷”,在當時幾被目為“漢奸”。堂堂欽差竟將這等人招入幕中,確難為世人理解。為了進壹步了解敵情,林則徐還直接與“夷人”打交道,1839年6月17日在虎門接見了美國傳教士卑治文(Brice,CalvinStuart),表示想得到地圖、地理書和其他外文書,特別提到想得到英國傳教士馬禮遜(Morrison,Robert)所編《華英字典》。這更是突破“夷夏之防”的驚世駭俗之舉。
使人更為詫異而且今天更應該重視的是,林則徐“居然”開始註意到“國際法”,在1839年7月組織了對瑞士法學家滑達爾(Vattel,Emericide)的國際法著作《各國律例》的翻譯。雖然他仍不曾也不可能放棄中國是“天下之中”“天朝上國”的觀念,僅僅是從對夷鬥爭策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角度翻譯、利用“國際法”的,但這畢竟是中國註意到“國際規則”、與“國際接軌”、開始放棄“天朝”規則即是“天下規則”而進入“國際社會”的開始!意義確實重大。1839年底,林則徐又開始組織翻譯英國人慕瑞(HughMurray)1836年在倫敦出版的《世界地理大全》,譯名為《四洲誌》。此書介紹了關於世界幾大洲的新知,對近代中國“走向世界”起了重要的啟蒙作用。同時,為了克敵制勝,林則徐還組織編譯了有關西方近代船艦、火炮的資料,並試圖“師夷”仿造。
1841年夏秋,已被革職遣戍新疆伊犁的林則徐路過鎮江,與好友魏源同宿壹室,對榻暢談。林則徐將《四洲誌》等編譯的有關外夷資料交給魏源,囑其編撰成書。魏源不負重托,於《南京條約》訂立後不久整理成《海國圖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