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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稱謂演變及地位變化?

從古到今,人們對妻子的稱謂可謂是五花八門。隨著社會的變化、時代的變遷、女性地位的改變,丈夫對妻子的稱謂也在不斷合乎時代的要求。有的稱謂壹直延續到現在,如妻子、老婆。有的在壹定時期內存在過,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已經被淘汰,如妾、拙荊等。有的古今意義也有所不同,如愛人等。而還有壹些在某些地方使用。從這些稱謂的變化中,我們清晰地看見了社會的變遷。

“妻”,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記載,文中左下為女子,上象其長發,右為手形,以手抓女,實為搶婚。②在遠古時期,為了興旺本部落的人丁,人們往往實行搶掠的方式來解決生育問題,搶回來的女性稱之為“妻”.《周禮》:“凡嫁子娶妻”指的就是女性配偶。古代的“妻子”有兩個意思,壹為妻,壹為妻子和兒女,我們查壹下字典便可知。後來在“妻”後面加壹個後綴“子”構成“妻子”成為壹個單獨的義項妻子,杜甫《新婚別》“結發為妻子,席不暖君床”.

到了現在,“妻子”壹詞已成為法律上的女性配偶稱謂,即丈夫稱自己的配偶為妻子。在壹些正式場合,丈夫在介紹自己的配偶的時候便會說:“這是我的妻子”.“妻子”壹詞成為現今常用而普遍的稱謂。歷經歲月的洗禮和選煉,“妻子”壹詞最終成為基本詞匯穩固下來。

在以男權為中心的數千年的社會中裏,丈夫對妻子的稱謂可不是像現在這麽簡單,說壹句“這是我妻子”就可以的事。在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女性始終是弱勢群體,她們沒有自己的名字,只能從屬於男人,常被視為“物品”或“財產”.而對她們的稱謂也常用壹些物品,或者舍、房來代替,也就有了丈夫對妻子稱為“內子”“內人”“正房”“側房”,《左傳·僖公二四年》“以叔傀為內子,而已下之”“內子”註曰:向之嫡妻為內子。宋以後,三綱五常,等級觀念壹再加強,更多的稱謂被使用。常用的有:糟糠,寒荊,荊婦,拙荊,賤內,賤室,賤累,敝房,山妻,房下,屋裏,娘子,渾家,結發,孟光,故劍,寶眷等。《金瓶梅詞話》第三回:“西門慶道:‘今繼要娶這個賤累,有常有疾病,不管事,家裏的勾當都七點八倒’”.在中國這個以謙虛為榮的國家,這些稱謂被看作是丈夫

對妻子的謙稱,尤其是在介紹自己妻子時,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女性地位的低下。時之今日,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這些稱謂大多已被歷史所淘汰,但在某些農村地區,有時還會稱妻子為“屋裏的”這壹類稱呼。

在眾多的丈夫對妻子的稱謂中,“愛人”壹詞是壹個中性色彩的詞,它既可以指男方,也可以指女方。在這裏,我們只談談後壹種。

“愛人”壹詞在古代已有,但詞性不壹樣。古代的“愛人”為動詞,而這個人也不是指妻子,而是百姓、人民、他人之類。《論語·學而》“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孟子》“仁者愛人”,這些“愛人”都是愛護人民、百姓、他人的意思。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這個“人”逐漸縮小範圍,有他人、百姓變成了戀愛中的女友。

在封建社會解體新中國成立的這個新舊交替時期,帶有明顯封建色彩的詞語已不適應社會的要求,隨之“愛人”這壹體現了民主,平等,體現了新社會的婚姻愛情觀而得到廣泛運用,成為女性配偶稱謂語的常用詞,它的詞義範圍擴大到配偶的用法。但是在改革開放初期,回國的海外華人對國內稱妻子為愛人的說法很不習慣,包括港臺地區再內,在他們的語言習慣裏,“愛人”就等於情人。而對於受到傳統文化影響的大陸女性是怎麽也不能容忍丈夫在外還有情人的,受此影響,後來國內慢慢在公開場合也不太稱自己的妻子為“愛人”,而是多用體現了法律配偶關系的重型詞“妻子”.“愛人”的詞義範圍因此壹步步地縮小。

在當代,丈夫對妻子最常用的便是“老婆”這壹稱謂了。“老婆”這壹詞出現在宋代,壹個具有大眾化色彩的詞。“妻子的俗稱”這是《辭源》對它的解釋。既然是俗稱,那便是不登大雅之堂,所以只限在普通百姓和非正式場合中使用,如宋·吳自牧《夢梁錄。夜市》:“更有叫‘時運來時,買莊田,去老婆’賣卦者”.而對於壹些貴族之家壹般不會對妻子用這樣的稱謂。

但社會發展到今天,“老婆”這壹詞不但沒有消失,反而成為時下最流行的稱謂。這壹稱謂帶點昵稱的色彩,最適合丈夫面稱自己的妻子。如果妳稱妻子為“賤內”“賤妾”這類,除非妳有了離婚的念頭;稱“愛人”,那個年代早已過去,不免會想到情人之閑;稱“太太”,感覺就是成功人士的老媳婦;稱“夫人”未免太過莊重,更有壹種疏離感;稱“妻子”雖然很中性化,但太過別扭。所以,說來說去,還是稱老婆比較親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這壹稱謂已普遍化,符合了現今社會的潮流,進壹步證明了隨著社會的演變,夫妻關系越來越平等,以前的那種“妻以夫榮,夫為妻綱”的封建觀念已逐漸被人們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