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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歷史***和與民主的側重點各是什麽?

四 「民主」與「自由」

不管是古希臘的直接民主還是現代代議制民主,都是為了獲得「自由」以及與之相連的「平等」權利。柏拉圖曾幻想建立壹個奴隸制的自由王國——理想國。亞裏士多德則將自由與政體聯系起來,認為平民政體可以享受自由。現代意義上的自由觀念之最初代表人物彌爾(John Stuart Mill)、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洛克(John Locke)、斯賓諾莎、孟德斯鳩繼承了亞氏的觀點,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企圖以民主制度保證人的自由權利。斯賓諾莎認為,民主制可以使人人平等,人們可以享受宗教信仰、思想和言論的自由。沒有自由,社會治安就不會鞏固,科學和藝術就不會創新。

嚴復對三者的關系亦有精當之論,他的側重點是先自由平等而後民主:

自由者,各盡其天賦之能事,而自承之功過者也。雖然,彼設等差而以隸相尊者,其自由必不全,故言自由則不可以不明平等。平等而後有自主之權,合自主之權,於以治壹群之事者,謂之民主。

西方民主思想壹開始傳入中國的時候,也或多或少與平等自由思想聯在壹起。正是因為 Democracy 在很長時期還沒有壹個相對穩定的中文譯詞,所以時人不時用「自主」甚或「自由」之類的詞來陳述民主思想。1887年《申報》有壹篇題為〈論西國自由之理相愛之情〉的文章,與其說是在介紹「自由」,毋寧說是論述「民主」(Democracy):

西國之所謂自由者,謂君與民近,其勢不相懸殊,上與下通,其情不相隔邸,國中有大事,必集官紳而討論,而庶民亦得參清議焉。……

要理解這種以「自由」論「民主」或曰「自由」、「民主」兩個概念的替換現象,我們有必要考察壹下「自由」(Liberty)在中國的初期譯介。

馬禮遜的《五車韻府》將 Liberty 詮釋為「自主之理」;麥都思的《英漢字典》譯之為「自主,自主之權,任意擅專,自由得意」。這些便是以「自由」 譯 Liberty 的起始。羅存德《英華字典》中的 Liberty 譯為「自主,自由,治己之權,自操之權,自主之理」。顯而易見,以上對 Liberty 的詮釋,包含了大量的「民主」含義,或者說,它們更多的涉及了西方的民主概念。其實,正是馬禮遜用以譯釋 Liberty 的「自主之理」(或以後的「自主之權」、「自主」,尤其是「民自主」)作為概念,在西方近現代民主思想(概念)在中國的早期傳播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五 「自主之理」: Democracy 之早期中譯概念

本文已經介紹了馬禮遜、麥都思和羅存德編撰的三套辭書對 Democracy 的詮釋,不管是「既不可無人統率亦不可多人亂管」,還是「眾人的國統,眾人的治理,多人亂管,小民弄權」之類的譯介,都沒有擺脫「民主」只作為政體的陳舊概念和用法,忽略了對「民主」的新的認識與時代意義。而「自主之理」或「民自主」或多或少地趕上了時代的步伐,它不但狀寫西方民主國家的政治現實,更展示了 Democracy 的歷史哲學內涵,體現了「民主」的社會和精神因素,它是壹種有關民主原則的學說, 是壹個發展趨勢之概念和歷史運動之概念。

鴉片戰爭以前,郭實臘等人在《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Eastern Western Monthly Magazine,以下簡稱《東西洋考》)中,不斷闡揚「自主之理」。下面,筆者列舉這壹雜誌中有關「自主之理」或「民自主」的論說,說明這兩種表達、尤其是「自主之理」與 Democracy 的直接聯系,說明「自主之理」也許可以視為現代漢語「民主」概念的胚胎。

首先,《東西洋考》介紹的「自主之理」意味著大開言路、各隨所見;說的是自由和平等之理,是「天下之正道,天下之定理」。《東西洋考》主要是在介紹西方政治體制的時候談論「自主之理」或「民自主」的,其中涉及不少國家。但是,談論政體的時候,主要還是強調作為「國基」的自主之理:

此民自主治國,每三年壹次選首 主,以統攝政事。〔這便是〕「自主之理」(《北亞米利加合郡》)。

自此以後,美理哥民自主操權,掌治國也(《華盛頓言行最略》)。

時勢如此,城邑興隆,閭閻豐裕,至國公之權漸衰,由是民尚公論自主之理也。……上古南與北省合壹統治政,後七省逐西班雅之兵,操自主之理兼攝國政,無王無君,而擇總督,治理國政(《荷蘭國誌略》)。

民主制度的壹個重要特徵是議會制度。《東西洋考》是最早把「國會」或曰「公會」、「國政公會」介紹到中國來的刊物之壹:「然則自主之理,如影隨形,及國政公會攝權理民。」〈英吉利國政公會〉壹文通過對議會亦即上下兩院的詳細介紹闡明「自主之權」,同時,它也是中國人了解西方議會制度的最早文獻之壹。民主制度的另壹大特徵是司法獨立。對此,《東西洋考》亦有述及。〈批判士〉壹文寫道:

英吉利亞墨理加北,合邦各國操自主之理,亦選等批判士致定案。由是觀之,憲不定罪而民定擬之;倘數位酌核妥議,不可厚於此而薄於彼。雖各有其意見,然公平審判乃宜矣。況十目所見、十手所指其嚴乎。批判士不俸祿,並無供職,亦不趨炎附勢、指望做官,是以不畏人,而宜恭敬上帝。暗室屋漏,周覽天下矣。如此民畏法,而悅然服矣。

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自主之理」或「民自主」就是西方 Democracy 概念的早期中文對應詞;「民自主」最後被「民主」所取代,「自主之理」卻自行消失。

最後 要指出的是,即便在《東西洋考》中,由於作(譯)者不壹,「自主」或「自主之理」並不都是西方「民主」概念的傳譯。恰恰相反,它有時表達的是「獨裁」 。可見漢語中的壹些詞在不同語境中的差異。

「議會」、「民主」等重要思想與政治概念輸入中國,首先應該歸功於西方傳教士和學者,但真正使其廣泛傳播的,則是林則徐、魏源等面向世界的中國士大夫。然而,像《海國圖誌》那樣盛贊美國民主制度的,在當時畢竟是少數。十九世紀90年代之前,中國知識界對「民主」等概念多半囿於介紹而缺乏認同感。即便像中國首任駐外公使郭嵩燾這樣的開明人士,在議論法國政局與民主制度的時候也認為「泰西政教風俗可雲美善,而民氣太囂,為弊甚大」。這種對民主的懷疑態度與反感是很普遍的,王韜等人都有類似看法。這些觀點在西方也有同調,我們也可以視之為西方民主懷疑論在中國的壹種折射。另壹方面,中國知識界在關註民主制度的時候,還缺乏推翻君主專制的膽略和想像,因此,不少人即便以為民主制度有其可取之處,而在提倡效法的時候卻多半避開美法式之民主,推崇英德或日本式之民主,這就是所謂「君民***主」之說(君主立憲)在十九世紀盛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