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孌”字另有壹個義項是“貌美”,讀luán。此義不見於《說文》,旦在古代文獻中卻出現得很早。如《詩經?小雅?車舝》:“思孌季女逝兮。”毛傳:“孌,美貌。”這裏是形容女子貌美。但“孌”有時也可形容男性,如《詩經?齊風?甫田》:“婉兮孌兮,總角丱兮。”毛傳:“婉、孌,少(shào)好貌。”“總角”是指男子未成年時頭上紮著兩根角辮。可見這裏的“婉、孌”是形容男性年少而貌美。經常閱讀古代詩文的人都會有這樣的印象:貌美,是“孌”字的常用義項。
“孌童”是專指供男人(多為同性戀者)當作女性戲狎玩弄的美男(多為未成年者)。這裏的“孌”義為“貌美”,是個形容詞,不能作“猥褻、強奸”等動詞來理解和使用。所以,像“孌童犯”、“孌童狂”、“有孌童前科”等說法都是錯誤的。至於無辜遭到性侵害的男童,壹般也不宜稱為“孌童”。此外,"孌童”只指男性,不應將女孩包括在內。
由於好多人不了解“孌童”壹詞古已有之的確定含義,因此出錯的比例很高。其實媒體在報道猥褻、強奸兒童等性侵害案件時,完全可以選取人們熟悉淺近的詞語來表達,似懂非懂、極易誤解的“孌童”,不用也罷!《現代漢語詞典》壹直未收“孌童”,恐怕也是不想讓它在今天出頭流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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