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字的拼音:zhī。
詳細釋義:
1、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狼》。
2、活用為第壹人稱,我。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史記魏公子列傳》。
3、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指南錄後序》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4、結構助詞,相當於“的”。例如:
①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④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例句:
1、青年之字典,無“困難”之字,青年之口頭,無“障礙”之語;惟知躍進,惟知雄飛,惟知其本身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銳敏之直覺,活潑之生命,以創造環境,征服歷史。
2、王羲之字寫得很好,他寫的字力爭上遊、蒼勁有力,讓人感到十分舒服。
3、他在大廳裏呈之字形前進,避開了壹個垃圾桶,壹個三腳架,壹堆紙和幾個紙盒子,就好像他什麽都能清楚地看見。
4、海洋裏有用之不竭的資源,等待著我們去開發。
5、有人說水用之不竭,其實,我國水資源短缺,有許多地方連生活用水都十分困難。
6、小明表示壹定要努力學習,奮發向上,成為建設祖國的有用之材。
7、使用手指的力量輕輕地引導牙線按照之字形在牙齒間上下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