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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怎麽讀

眾讀zhòng。

眾(拼音:zhòng)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勞動,本義是許多人,引申為許多。又引申指壹般、普通。

眾的本義是許多人的意思。殷墟刻辭中就出現了“眾”以及“眾人”的記錄。據學者們研究,刻辭中的“眾”是壹個泛指概念,指人這個群體;而“眾人”是指具有某種特征的壹類人,他們是具有壹定自由的勞動者。

從這個意義上又進壹步引申,可以表示民眾、大眾,例如《論語·學而》中所說的:“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這裏的“眾”就是民眾的意思。

康熙字典

補遺·子集人部眾;部外筆畫:4。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眾立也。與乑異。俗書為眾字。非。

午集中目部眾;部外筆畫:6。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並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為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為眾。疏:取其地載物非壹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為人上者也。眾者,為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為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為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誌》: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並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壹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壹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為氏。

又葉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真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葉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玄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葉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玄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