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解釋如下:
字(拼音:zì)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在屋子(宀)裏生養孩子(子)。“字”的本義指生育孩子,引申為撫養,又引申為女子許婚。古時把象形字稱作“文”,把在象形字基礎上滋生出來的字稱作“字”。
後統稱文字,又引申為用文字寫成的東西,如字體、書法作品、書信、便條等。“字”又引申指人的別名,壹般與人名用字的意義相關。
康熙字典:
寅集上子部 字。
古文:?、?。
《唐韻》《集韻》《韻會》疾置切。《正韻》疾二切,並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於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