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字康熙字典9畫。
香(拼音:xiāng)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上半部像禾黍成熟後散落的許多籽粒,下半部像盛糧食的器皿,合起來表示農作物成熟後散發出香味。香的本義指谷類散發的氣味,泛指芳香。
再引申作名詞,指帶有香味的東西。舊時也多指與女子有關的事物。芳香令人舒服,所以香引申為舒服或有滋味。香味為人所喜愛,所以香也引申指為人喜愛、受人歡迎。
香字是以谷物香甜可口為造字對象,且噴香的食品又大多是美味的食品,故香字便有美味的意思。如《呂氏春秋·審時》:“摶米而薄糠,舂之易而食之香。”芳香與美味都是人們喜愛的對象,這是人情之常。擴而大之,人們也就把喜愛的對象稱為香,香也就成為贊美之詞,就像人們把憎恨的對象稱為臭壹樣。
壹些具有芳香特征的事物,就借“香”來代指該事物。因為香氣,又可以“香”代指發出香氣的物品,這類物品稱為香料、熏香,簡稱作香。花的壹個重要特征是具有芳香的氣味。人們便常用“香”來代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