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壹般為篆書,形式有朱文和白文;內容壹般有姓名印、表字印、號印、年號印、齋堂館閣類印、收藏鑒賞印、成語或吉語印。
另外還有用於書信的書柬印、書畫作品開頭的引首印、用於密押的押字印。現在的篆刻藝術文字內容已經非常寬泛,幾乎任何內容皆可入印。
擴展資料:
在周代,印統稱為璽或璽節。秦代用印制度規定,唯天子才可稱璽。至此,璽印又成為地位高低、權力大小的象征。漢承秦制,皇帝稱璽,壹般臣下稱印、印章或章。
隋唐以後的官印,尺寸逐漸變大,多為九鼎文。武則天執政後,因惡“璽”音同死,下令改璽為寶,唐玄宗以後,“寶”作為皇帝之璽的專用名稱,壹直沿襲到清代。
此外,印章還有壹些別稱,如宋代的“記”、“朱記”、“合同”,元代盛行的“押”,明代的“關防”、“符”、“契”、“信”等等,清代以後逐漸淘汰,唯有“印”、“章”延續至今。
印章作為信物的特性,古今基本未變,但唐宋以後不斷出現的閑章,可以說明印章有逐步向藝術欣賞轉化的趨勢。
百度百科-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