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崇拜弊大於利這樣辯論:新華字典上寫著,“崇”是尊重的意思。崇拜偶像就是尊重偶像,偶像其實並不高於我們,他們和我們是平等的。所以我方觀點是:青少年崇拜偶像弊大於利。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許多人都是盲目追星,只看顏值,不看其他,只要他(她)好看,就喜歡他(她)。每天為了自己的偶像簽到、打榜、買周邊、買同款、買應援物、買偶像代言的產品……花費了自己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更有大多數應援會產生了“不花錢就是不愛他”這種錯誤的想法。
之前有個小女孩為了給偶像直播打賞花費了好幾萬,裏面還有給她奶奶看病的醫藥費。這僅僅是因為她的偶像,他(她)們為了追星已經變得“瘋狂”。
我們現在是青少年,正處於心智不成熟時期,自控能力很弱,很容易從“崇拜偶像”變成“盲目追星”,變得只註重偶像的外在顏值,而不註重內在修養。由此可見,青少年崇拜偶像的危害性是十分巨大的。
辯論:
漢語詞匯,拼音是biàn lùn,意思是彼此用壹定的理由來說明自己對事物或問題的見解,揭露對方的矛盾,以便在最後得到***同的認識和意見;辯論(賽)旨在培養人的思維能力。該詞語出自《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