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繁簡分離工作機制是指在執行權力下放和集約化執行過程中,對簡單執行案件進行及時甄別和分類,簡化快速辦理程序,從而縮短案件執行周期,集中精力精細辦理普通案件,提高執行效率,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以全面提高司法質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為根本目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推動完善民事訴訟規則,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方式,激發訴訟制度活力,全面提高司法效率,促進法治營商環境優化,推進審判制度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等試點工作,對民事糾紛進行多層次、多方向的系統過濾分流,構建節約審判資源的程序機制,以最少的司法資源實質性解決糾紛,解決司法資源匱乏與司法需求供給失衡的矛盾,提高民事訴訟程序整體運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