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點解「手指」用呢個「指」,「腳趾」同呢個「趾」?點解唔可以交換來用? 其實用「指」來指「腳趾」是可行的,古時就有這種用法; 但「趾」本來是指「腳」,而非「腳趾」,乃後世把其意變遷而成;而且,本來「趾」亦不用於指手指部份,所以「趾」是絕不能用於指「手指」的。以下就有解釋: ******************** 據字典中之解釋,「指」本指手指: (1) 手指。手掌的五個終端部分之壹 [finger] 指,手指也。從手旨聲。職雉切——《說文》 駢拇枝指。——《莊子·駢拇》 康熙字典: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壹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如:指下(手指按下,比喻診脈看病);伸手不見五指;屈指可數;指甲,指爪(指紋痕跡,手指尖端,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質層);指尺(古時以中指的中節為壹寸);指掌(手指和手掌);指語(啞語的壹種,以手指形狀、姿勢表示拼音字母) 但其實原來也可用來指「足部的腳趾」: (2) 足指也叫做指 [toe];近代誤寫作“趾” *史記·高祖本紀乃捫足曰:“虜中吾指。” *康熙字典: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為長。故足以大指為將,手以中指為將。 從以上可見,「指」壹詞本雖指「手指」,但亦可指「足指」,漢朝的史記就有這樣的用法;這裏亦指出“趾”乃後世之創的誤寫,以代替本來的「足指」。 ****************** Q:但為什麽指「趾」字為「腳趾」之意,乃後世之誤解? A:再看看字典中對「趾」本義的解釋: (1) 本義:腳。形聲。從足,止聲。古所謂趾,指足,不指腳趾。腳指叫做指,趾是“止”的後起字。 (2) 同本義 [foot] *先秦文學爾雅·釋言趾,足也。 *左思《吳都賦》足趾之所不蹈。王力註:“足趾是同義詞連用,‘趾’不是足指。” (3) 又如:趾股(腿腳);趾踵(腳);趾踵相接(形容人數之多);趾爪(腳爪) 可見「趾」根本就是「腳」的意思嘛,而原本不指「腳趾」!! 之後到較後的時間,「趾」才由原本「腳」的意思,而演變出「腳指」的意思,這相信是人們為了清晰分開「手指」和「腳指」,而另借「趾」字來表示「腳指」,「指」則保留原本「手指」的意思, 把「趾」解作「腳指」,正遲遲見於明朝時代: 明· 魏學洢《核舟記》:右手攀右趾若嘯呼狀。 總結: 因此,古來「指」可指「手指」及「腳指」,但後來「指」保留原意的「手指」,而「趾」就由原本「腳」的意思,被借來指「腳指」。不過既然自明朝開始,已常用「趾」字來表達「腳指」的意思,約定俗成,也不好說錯;但當然不能用來指「手指」。 ************************** 參考: zdic/zd/zi/ZdicE8ZdicB6ZdicBE zdic/zd/zi/ZdicE6Zdic8CZdic87
因為手指中既指系手字部.. 咁姐系證明系手.. 而腳趾中既趾系足字部.. 姐系指腳.. 所以妳唔會用手趾祉腳指.. 因為佢地指既地方系唔同.. 所以系唔可以交換用呀~
參考: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