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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破體”?

經查《詞源》壹書,有三種解釋: 1、破乾坤純陽之體。《參同契》下《上篇》註:“麻衣曰,乾坤錯離,乃生六子,六子既是乾坤破體”。 2、書體之壹。唐張彥遠《法書要錄》三《徐浩論書》:“厥後鐘(繇)善真書,張(旭)稱草聖,右軍(王羲之)行法,小令(王獻之)破體,皆壹時之妙。”獻之書變其父行體而為行草並用,故稱破體。 3、不合正體之俗字。唐《李商隱李義山詩集》二韓碑:文成破體書在紙,清晨再拜鋪丹墀“。從《辭源》的解釋來看,傳統的“破體”書法是指行草書。行草書對現今的人說,沒有什麽驚奇的,大家都習以為常了。但在東晉時代,那是壹件了不起的大事情,是壹個發明,壹個創造。所以唐朝的張懷瓘在《書議〉中說:“子敬(王獻之)才高識遠,行草之外更開壹門。”後來,唐朝的顏真卿寫了《裴將軍詩帖》,裏面不光是行草並用,而且還加入了楷書,有人也稱其為破體書。由此可以引申為,“破體”書法,是多種書體並用於壹件書法作品中的書法。 破體書法”考 關於名稱問題,縱觀書法大字典,歷來“破體”二字有文字上的含義,有書法上的含義。文字上的“破體”指錯別字,是由於不合漢字規範的書寫體。清錢泳《履園叢話·書學·六朝人書》曰:“如《刁遵》《高湛》《鄭道昭》《元太仆》《啟法式》《龍藏寺》諸碑,實歐、虞、褚、薛所祖,惟時值亂離,未遑講於文翰,甚至破體雜出”,此處是貶意。但我們以此觀點來看西漢簡帛之書,就發現他們多為破體,但卻並非是錯別字。這兒是特指錯字。書法上的“破體”指采擷各家之長,融匯壹爐的藝術創造。宋陳思《書苑精華》卷十壹《唐徐浩論書》曰:“右軍行法,小令破體,皆壹時之妙。”而《中華書法篆刻大字典》指出“破體”名稱的來源:“(破體)指王獻之創造的壹種雜體,介於行草之間,唐張懷 《書議》曰:‘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於草,開戰於行,草又處其間’”。看來最早指出“破體”二字者是唐代大書論家張懷 。《中國書法詞典》釋破體曰:“(1)書體名。晉王獻之變王羲之行書之體,自為壹家,好曰‘破體’。《法書要錄,徐浩論書》:‘鐘善草書,小令破體,皆壹時之妙’;(2)行書的別名。宋黃希先生雲:‘學書先務真楷,端正勻停而後破體,破體而後草書’”。所以“破”字或作動詞用,破體作“破壞之體”講;或作形容講,破體則為“打破了古法的書體”。詞性應是中性。但當作為書法革新的代名詞時,他的意義才獲得彈性。現代人研究時多此義。“破體”書法又稱“變體書法”、“破格體書法”,是指打破單壹的書風的限制,利用五體書的相互貫通而形成的邊緣性書體,是壹中創新的代名詞。歷來對待破體的態度基本上是從書法角度來看的。明趙宦光《寒山帚談》卷上《格調》曰:“破體有篆破真不破,真破篆不破,有篆真俱破;有可破可不破;有有義之破,有無義之破。不可破者,勿論可也。世謬以筆法為結構,或呼野狐怪俗之書為‘破體者’,皆不知書法名義者也”。破並非雜揉,而註重統壹和貫通。清錢泳《書學》中載:“錢獻之……老年病廢,以左手作書,難於宛轉,遂將鐘鼎文、石鼓文,及秦漢銅器款識、漢碑題額各體參雜其中,忽方忽圓,似隸似篆,亦如鄭板橋將篆隸行草鑄成壹爐,不可以為訓”。又論隸書曰:“至隸復生真行,真行又生草書,其不肖更甚於乃祖乃父,遂至破體雜出,各立支派,不特不知其身之所自來,而祖宗壹點學脈亦忘之矣”。文中雖道出了破體書法的特征,但對它的出現卻持否定態度,沒有趙凡夫那樣的辯證思想,這是思想觀念的局限性所致。而學者阮元對於北朝碑刻基本是從文字學的角度來認識,盡管他並不壹定反對破體的創作:“北朝碑字破體太多,特因字雜分隸,兵戈之間,無人講習,遂致六書混淆,向壁虛造”,但若從藝術上講,或許正因為如此,魏碑才獲得了“血濃骨老”的特征。破體是作為“字法”還是“表現手法”是問題的所在。對鄭板橋的“畫法入書”,許多人是抱有保守的觀點持否定態度的。原因是米南宮在推出“刷”字的表現手法時,而對“畫字”“描字”“排字”等寫法進行了否定,認為後三者的寫法不如刷字的“痛快沈著”,力與勢都不夠,歷來都以此為圭臬。而真正被推為“破體”之集大成者,應是鄭燮,因無論是實踐或是理論上,他都達到了壹定的高度。清蔣寶齡《墨林今話》:載心余太守詩:“板橋作字如寫蘭,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橋寫蘭如作字,秀葉疏花見奇致”;“未識頑仙鄭板橋,其人非佛亦非妖。晚摹《瘞鶴》兼山谷,別開臨池路壹條”,可見是對其書法創新的肯定。清秦祖永《桐陰論畫》也是相當肯定的:“板橋風流雅謔,極有書名。狂草古籀,壹字壹筆兼眾妙之長”。這兩條是比較實際的評價,至少對板橋的創新的特點和價值有所肯定。而另壹位寫破體的楊法,卻得不到這樣的肯定。現代人馬宗霍《 嶽樓筆談》評之曰:“狂草恣逸,殆不可識,殊無筆法”,這是過於武斷的評價。我在《中國傳世書法》中所看到的楊法篆隸變體,當然是破體書,極有新理異態,並非狂草得不可識,較之那些拘謹而甜熟的作品,我覺得他的作品更有意味。我們在美學意義上的“破”不是亂寫錯字,胡拼亂湊等失去美感的做法,而是指有目的,工夫老到而具有獨特審美內涵的創變。但在沙孟海《近三百年書學》中在部分肯定了板橋的書風後,卻說是“欲變而不知變者”,使許多人把學鄭板橋當作是“入魔道”,甚至視之為“洪水猛獸”。實事求是的分析,鄭燮字有不夠成熟和程式化的字,但他的精品卻是大膽突破前人樊籬,膽敢獨創的見證。我們縱觀歷史,在五大體的演變過程中,都會有壹些邊緣性,尚未定型的書體,因其“混血”的性質而顯示出多元化和多樣性,在今人看來更為可貴。若僅從筆法或結構等微觀方面看,“破體”的意義太小;若從書法風格創新的宏觀方面來看,“破體”的美學價值是有積極意義的,我想,現在來看“破體書法”更應從這個層面來看問題。從歷史角度來看:在先秦時期,文字與書法的演進是同步的,有時很難分清彼此。第壹次大的破體運動,應是由篆向隸演變中“隸變階段”,許多簡帛、磚瓦、鏡銘、墓誌書法上的字很難讓人猝讀,但他的美感是不言而喻的。馬王堆、睡虎地、青川等地的秦漢文字的書法意味是令人難忘的。篆隸交融,若此若彼,只不過古人的“破”是無意識的或不太明確目的罷了。第二次破體運動應在由隸向楷進化的過程中,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正書中,體現得最為豐富。北方的“龍門二十品”為代表的正書及《泰山經石峪大字》、鐵山摩崖石刻等,以及南方的“二爨”—《爨寶子》、《爨龍顏》、《谷朗碑》等作品,似楷似隸,非楷非隸,令人回味無窮。康有為盛贊北碑的“十美”,率真、樸茂,自然是其本色,是對法度甚嚴的規規矩矩的破壞,康氏敢違千年成法,登高壹呼,雖有些矯枉過正,但也說明了對這種書體的可變性因素較多的認同。第三次破體運動在明末。在明中期的祝枝山的大草,直接懷素、山谷遺韻,食古而化,開浪漫主義書風的先河。以點為畫,筆畫蒼老,如暴風驟雨;章法的突破更為明顯,打破均衡的字距和行距,而在字的伸縮變化中留白,疏密自然安排。且明末資本主義因素的萌芽,文藝界的思想解放運動更是給書家以活躍的思維。例鷙及“公安派”三袁的“獨抒性靈”就是要打破“吳門書派”壹統天下的局面。在中期的“吳門書家”中,已顯示出有膽識之人。祝枝山的草書點畫縱橫,以氣使筆,點畫遒勁,顯示出不願寄人籬下的氣概;陳道復的書畫都超過其師文征明,筆墨雄放,以行書入草,氣度非凡,草書的寫意性特強。顯示出他的寬闊胸懷。徐渭的行草書已是大膽的破體了。以行書筆意寫草書,或以草書筆法寫行書,自稱“四絕”中“書第壹”,與他的大寫意畫法是相互依存的。而他在書法上貢獻是最大的,因其人生遭遇也是最奇特的。“八法之散聖,字林之俠客”正是對其創新的充分肯定。王鐸、傅山等已提出了大膽的書法主張,如“敢於胡亂”、“四寧四毋”等,給後世以不小的影響。以拙破巧,以醜破媚,以連破斷,以俗破雅等,都顯示出書家的睿智。其他如張瑞圖的以方筆作草,黃道周的矮體行草以鐘繇筆法入書,董其昌以禪的精神入書,化猛厲為平淡,以老練為天真等都是對傳統的突破,只不過較之徐文長的革新來說,顯得要弱壹些而已。第四次大的破體運動應是清中後期的“碑學運動”。作為對“爛熟傷雅”的帖學書風的反動,阮元、包世臣、康南海先生的積極努力是有目***睹的。主張“中實”“氣滿”“樸拙”等風格特征,就是壹種大膽的破體實踐,他以實破虛,以拙重破輕靈,實際上是以碑破帖,在觀念上取得成功。每壹次“破體”運動都需要經過否定與肯定、傳統與現代、保守與開放的多次交鋒。元《書法三昧》第八“名人字體”:“此段就有五百余字,集漢魏以來諸帖中之破體者,以其傳寫失真已久,又不註其所出,恐誤後學故不錄。大率破體悉從篆隸而出,學者須自詳考其法,果合於篆隸者取之,出乎俗筆者去之,豈可不知辨哉!(洪武十五年三月十八日識)”。此段文字指出了篆隸是破體的來源,采取辯證的眼光,要學者批判的吸收。楊維禎的書法在當時是不很被人理解的,因為趙子昂那種風流圓轉,秀逸瀟灑的作品占了主流,而楊的粗頭亂服,跌宕不羈的書風號稱“雨夾雪”的章法,是頗為驚世駭俗的。《書林藻鑒》載《書畫史》雲:“廉夫行草書雖未合格,然自清勁可喜”。李東陽雲:“鐵崖不以書名,而矯傑橫發,稱其為人。”徐有貞雲:“鐵崖狂怪不經,而步履自高。”吳寬曰:“大將班師,三軍奏凱,破斧缺 ,例載而歸,廉夫書或似之。”我想,沒有獨特的眼光是不可能大膽創變的,更不敢越雷池壹步。如智永、吳琚、文征明、沈尹默等書家為後世所詬病,就是不敢大膽跨出古人的樊籬,死守門庭,缺少新變,不能取得跨時代的成績與成就,與其為人之拘謹有關系。我們來看鄭燮本人是如何看待他的創新的:“黃山谷雲,‘世人只學蘭亭面,欲換凡骨無金丹’,可知骨不可學,面不足學也。況蘭亭之面,失之已久乎!板橋道人以中郎之體,運太傅之筆,為右軍之書,而實出己意,並無所謂蔡、鐘、王者,豈復有蘭亭面貌乎!古人書法入神超妙,而石刻木刻千翻萬變,遺意蕩然。若復依樣葫蘆,才子俱歸惡道。故作此破格書以警來學,即以請教當代名公,亦無不可。”(《中國書論輯要》398頁)看來鄭燮是針對“帖學”之壞,主要是學帖的“館閣體”之流,失去了王羲之當年的創新精神,而徒取其貌,肥俗平庸。蔣驥的《續書法論》因此認為“板橋先生的這段議論氣勢非凡。‘骨不可凡’、‘實出己意’這八字抓住問題要害,點明了‘學古不可泥古’的道理。他的‘破格書’(六分半書)在書林獨樹壹幟,就是創新之壹例”(同上)。古人也講究“集古成家”,自立門戶。對書法敢大膽“破”的是畫家,李苦禪所謂“畫家書”,西方所謂的“書法畫”在某種意義上說正是“破體”的另壹稱呼。現代在當代書壇上能看到以畫法(如皴法,點法)入書,刷法入書,潑法入書甚至工藝美術的制作法入書的作品,在技巧革命領域的“破舊立新”,的確給書壇帶來很大的生機。吳昌碩也說:“學我者死,化我者生,破我者進”(《寒松閣談藝瑣錄》),書貴通變,首先在破舊方能立新。日本成立了“破體書法”協會,是有遠見的,而我國卻沒有相應的協會,或者對之漠然置之,不能不是壹種遺憾。不過在歷屆大賽中,我們能欣慰看到的是,許多有新意的獲獎作品,取法多樣,變幻諸體,完全可看作是壹種“破體”書法。我們今日能從理論上來研究其美學價值和現實意義,我想對書法革新運動必有裨益。吳子復在《嶺南書藝》中說:“若言創法先違法,有道承師後遠師”,這實際與“破體”書法的意義正是不謀而合。縱觀歷史上成功的書家,都是大破大立之人,這種人壹是生活坎坷甚多,培養了傲岸獨立的氣質,故多不平之氣;二是博覽古今,知古人之失,避今人的同,眼光遠大;三是綜合修養全面,敢於標新立異,至能會通,集其大成。若無此三者,想破也是很難的。哥倫布用打破雞蛋令其立起的非常規思維,為我們的創新提供了壹種新的觀念模式,書法家自應有此勇氣。“隨人作計終後塵,自成壹家始逼真”,我想,若為贏利死守壹隅,那些思維單壹,墨守成規,氣量狹小者更是只有望“破”興嘆了。(作者為南京藝術學院美術學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