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說明
1,咨詢工作人員確定辦理的窗口,壹般是報刊櫃臺,或綜合櫃臺。(因各地不壹樣,所以要問)
2,確定訂閱的雜誌的名稱和郵發代號(郵發代號,壹般在雜誌首頁,或尾頁。或雜誌推廣廣告上有說明。實在沒有,在櫃臺有根據名稱查郵發代號的書,查法類似字典的方法。要註意重名的,避免錯訂)。
3,填寫訂閱清單。(註意:填寫詳細地址,便於投送。留下聯系電話,便於無法投遞時聯系妳。)
4,交錢,辦理手續後,工作人員出具訂閱收據,或發票。
5,訂閱地址是單位的,去單位收發室或門衛備案(即:告知收發人員幫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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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的投遞方式,除郵電部另有規定外,按下列方式投遞:
(壹)按址投遞
城鎮居民的郵件,按收件人地址投遞到平房院落門口或者樓房地面層的信報箱或者收發室。單位、單位內附設的機構和個人以及單位院內宿舍用戶的郵件,投遞到單位收發室。收發室應當設在樓房的地面層,兩個以上單位同在壹處的,應當商定統壹接收郵件的地點。需要上樓投遞郵件、報刊的,用戶應當與相關郵政企業或者分支機構協商,並按照規定由用戶
支付特殊服務費。農村、牧區的郵件,根據交通條件和郵件量的具體情況,壹般投遞到鄉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點;鄉或者行政村以下的郵件,由鄉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員會與郵政企業或者分支機構協商妥交收件人的方式。寄交船舶的郵件,投遞到船舶隸屬單位的收發室。
(二)用戶領取
必須憑通知單到郵政企業或者分支機構辦理手續才能領取的郵件,以郵政信箱(用戶專用信箱)號碼為收件人地址的郵件,存局候領的郵件,超出按址投遞規定重量的郵件以及大宗郵件,采用用戶領取的方式。
第三十八條
收件人領取給據郵件,收款人兌領匯款,應當向相關郵政企業或者分支機構交驗本人有效證件,並在相關單式上蓋章或者簽名。代收人受收件(款)人委托,代收給據郵件(匯款)時,應當交驗收件(款)人和代收人的有效證件,經郵政企業或者分支機構確認後,由代收人蓋章或者簽名接收。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