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的筆順:撇、豎、橫、豎、橫、撇、點 。
兵(拼音:bīng)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雙手握著武器的樣子。本義就是指作戰用的武器,也稱兵器,如:短兵相接、兵不血刃。
手握兵器的人是參與作戰的,所以“兵”又引申為戰士、士兵,如:兵強馬壯、當兵。又進壹步引申為軍隊、軍事、軍種,如:兵不厭詐、兵荒馬亂、兵臨城下。
“兵”的本義就是壹種兵器。作為兵器講的“兵”在古文中是常見的,例如“甲兵”“短兵相接”等說法。至於“士兵”,是來自於使用兵器的人,把使用兵器的人稱為“兵”,這是壹種引申用法。
由“士兵”所組成的壹個龐大的編制可以稱之為“軍隊”,這是進壹步的引申,例如曹操《置屯田令》中所說的:“夫定國之術,在於強兵足食。”這裏的“強兵”就是強大的軍隊、軍事力量。
說文解字註
械也。械者器之緫名。器曰兵。用器之人亦曰兵。下文雲從廾持斤則制字兵與戒同意也。
從廾持斤。幷力之皃。補明切。古音在十部。
古文兵。從人、廾、幹。幹與斤皆兵器。
康熙字典
子集下八字部兵;康熙筆畫:7;部外筆畫:5
〔古文〕?。《唐韻》甫明切。《集韻》《韻會》晡明切。《正韻》補明切,竝(並)丙平聲。《說文》:械也。《增韻》:戎器也。《世本》:蚩尤以金作兵。兵有五,壹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
又執兵器從戎者曰兵。《禮·月令》:命將帥選士厲兵。《周禮·夏官》:中秋敎治兵。《廣韻》:戎也。
又擊敵曰兵之。《左傳·定十年》:公會齊景公於夾谷,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孔子以公退,曰:士兵之。註:命士官擊萊人也。
又《禮·曲禮》死寇曰兵。註:言能捍國難為寇所殺者,謂為兵也。
又必良切,音浜。《詩·衛風》: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史記·天官書》: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
《白虎通》:武王望羊,是謂攝揚。盱目陳兵,天下富昌。◎按兵,古音必良切。自魏王粲《刀銘》相時陰陽,制茲利兵。始與清、呈、形、靈為韻。
陳思王《孟冬篇》武官誡田,講旅統兵。與淸、停為韻。《贈丁儀王粲詩》皇佐揚天惠,四海無交兵。與淸、城、名、聲為韻。明帝《苦寒行》雖有吳蜀寇,春秋足耀兵。與齡、纓為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