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在《閑話》中說,“房子可以毀,錢可以轉眼變成廢紙,人可以死,更可以朝不保夕。像唐詩裏的“悵惘,遠離親朋好友,普通人抽煙”,但又不像這裏的無憂無慮的虛榮與絕望。人受不了這個,渴望爬點實際的東西,所以結婚了。”
但是現在結婚並不能讓女人覺得踏實,但是壹套房子或者壹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可以讓她們更踏實。就像有人說的“男人的房子是用來結婚的,女人的房子是用來離婚的。”
不知道有多少對夫妻因為婚前房產證的添加而不歡而散。
鄭輝和他的女朋友小林是大學同學,兩人來自同壹個縣,畢業後都留在了省城工作。鄭輝平時工作很努力,年收入65438+萬左右,女朋友不到3萬,但工作相對清閑。
小林家裏條件不好,每個月賺的錢基本都補貼家裏。他們兩人的生活費基本都由鄭輝承擔。雖然鄭輝的收入不低,但他們在省城還是感到了壹些壓力,更何況小林並不是壹個節儉的人。
鄭輝曾經告訴小林,趁著年輕,她應該換個工作,努力工作。不要等到將來她老了。當她想努力的時候,會發現自己已經被社會淘汰了。
但小林壹點也不為所動。
02
鄭輝的父親得知小林的行為後相當不滿,因為他是空手進城,歷盡艱辛才取得今天的成績。所以,雖然後來條件好了,但對鄭輝的要求格外嚴格。
不過,雖然不喜歡小林,但鄭輝覺得沒關系,也不太幹涉。小林知道鄭輝家已經在省城買了房,條件不錯,沒有奮鬥的動力。
鄭輝看出,反復勸說小林沒有任何效果。後來幹脆不再說她了,小林也更放心了。
但是,小林有點不放心。盡管鄭輝後來不再談論她,也不再和她談論婚姻。她和父母壹起回家,擔心睡不著覺,所以她催促鄭輝的家人商量婚事。
其實,鄭輝家裏拖著不求婚,也有他父親的意思,就是想看看小林有沒有進步。但是小林的家人壹直催她,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最後,她決定求婚。
03
小林家的目的很明確,彩禮和房子都不能少,所以談好彩禮後,她就開門見山的提出了房子。
其實他們知道鄭輝家已經買了房子,自然也有自己的買房小算盤,就是想讓鄭輝把小林的名字加在房子上。
但房子是鄭輝父親買的,他不喜歡小林,所以就拒絕了,明確告訴他們,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已經辦了,不能加名字。
讓他意外的是,小林說她知道情況,但如果真的要補充,也不是不可能。她先賣了房子,又買了房子。
鄭輝的父親當然不能同意,他說這樣做除了浪費錢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小林馬上反駁說,當然有意義,壹是證明家人的誠意,二是自己有安全感。
鄭輝的父親意味深長地笑著說,兒子,我家真的想結婚,但妳不是真的想結婚。還有,安全感是自己給的,依賴別人永遠不會有安全感。
04
我特別贊同鄭輝爸爸說的話,安全感是自己給的,依賴別人永遠不會安全。
我壹直覺得,女人以安全為由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壹個極其拙劣的借口。雖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有好的結局,但沒有人是為了離婚而結婚的。
婚姻所要求的取名,在我看來,是以婚姻為名的交易,甚至是赤裸裸的綁架。壹旦婚姻失敗,就沒有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