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夏天的詩句 - 跪求專家翻譯壹下關於烏鎮的導遊詞。江浙分公司日文版最好。

跪求專家翻譯壹下關於烏鎮的導遊詞。江浙分公司日文版最好。

江浙分署明代稱為浙江分署,是烏鎮歷史上獨特的政府機關。他負責巡鹽、抓賊,還管理地方字訟,俗稱貳負衙門。從明嘉靖年間設立到民國初年撤銷,歷時370余年。

烏鎮地處兩省(浙江、江蘇)、三省(嘉興、湖州、蘇州)、七縣(桐鄉、石門、修水、婺城、貴安、吳江、震澤)交界處,人口密集,河港縱橫交錯,治外官奸難。明嘉靖十九年(1540),前兩廣副使史茹主張縣政分離,但未果。該部建議在該鎮增設壹名法官監督管理,並在普京廟以東設立壹個圖書館部。隆慶二年(1568),他是壹名前官員,經常有其他委員會。他不是駐紮在烏鎮,實際上是縣城,所以被指是冗員,被要求下崗。萬歷三年(1575),由於烏鎮周邊鹽賊猖獗,朱秉儒、巡撫謝、巡撫獲準參政,會議稀疏。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了壹個總捕和百事通的成員,並給了“總巡捕鹽捕賊和百事通”的權限。長川駐守七屋鎮,全權負責抓賊,掌管水利鹽法,隨意受理字官司。所以把原來的校區擴建了,叫浙江分公司。

清初,明代所建,仍同加同識。順治四年(1647),革被例裁,宅全毀。康熙元年(1662),準衛張武烈將湖州府總督察移至烏鎮,賜“控江浙鹽巡捕賊”通行證。董漢策,鎮人,捐西中橋左側空房作紀念,名督拘同知部。十八九年,官員回歸政府。雍正三年(1725),鎮士紳用鹽盜太平,上書總政,逮捕同治,留在烏鎮。次年,巡撫李傕上書,改湖州捕賊常識為烏鎮捕賊常識,無返郡之虞。第六年(1728),買下橋西秀才唐舊居,撥官銀重修為塔,名為江浙分館。鹹豐十年(1860),兵毀大堂,同治四年(1864)重修。民國時,同治成立,成了空屋。四年(1915)以壹個價格賣給百姓,辦公室被拆除,逐漸變成了民居。

2004年,江浙分署按清代同治舊址重建,以保存歷史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