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等待,28歲的她成了方山中學的笑話,她不再註重自己的容顏打扮,也不在講究生活中的瑣碎。
她成了壹個別人眼中抽煙靠晉劇度日的老姑娘、讓人好奇又害怕。
常年的等待讓她意識到她在對待男人的時候需要放下了對男人的“高看”,學會袪魅。
這讓她明白若是壹早就明白 生活的平淡無奇和庸常的本質 ,她就不會空耗十年的光陰。余有生,壹個同樣寫詩的文藝男青年,借著談論詩歌的機會,與李林燕做著偷情的美夢,卻從未真正的想要去結婚。而李林燕並沒有多愛他,三十歲的她想要只是平淡的日子。
可是當他要被調到省城的時候,他心安理得地用“漸行漸遠”的方式結束兩個人之間的關系。
他留給李林燕的不過就是“作家的搖籃”這壹個諷刺的稱號。稱號再怎麽諷刺,再怎麽羞辱又能怎麽樣,作為壹個三十二歲的女性,她已經沒有再離開的勇氣,所以她選擇裝聾作啞,厚顏無恥,百毒不侵。而煙不離手只是她裝作彪悍的道具,支撐著她在這個小山溝裏繼續存活下去。
大年三十,她出於好心將自己的學生蔡成鋼留下過年。大概是過年的氣氛太好,李林燕開始放開自己,任性地說著自己的故事。而蔡成鋼陪著她壹起哭。從旅美作家,到余有生,在到蔡成鋼,李林燕看過三個男人在她面前哭泣,每次哭泣都是壹種不好的預感。
蔡成鋼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向李林燕求婚,少年情竇初開根本分不清情愛,這種壹廂情願的求婚不過是對李林燕的壹種變相報答,報答她作為他的親人,報答她願意資助他上大學,報答她願意將他視為“男人”壹樣在他面前哭泣。為了補償自己,報復旅美作家,報復命運,李林燕成為了蔡成鋼的妻子。
四年以後,蔡成鋼回來和她領證,但是因為李林燕自己的顧慮他們暫時選擇兩地分居。
分居,年齡上的差距再加上李林燕這些年的經歷,她壹直活得戰戰兢兢,對於未來的恐懼讓她活得很累。
隨著蔡成鋼回家的次數減少,該來的還是來了。
年輕的女孩來找她,逼著她離婚,告訴她,蔡成鋼跟自己說過她的情史以及那個“作家的搖籃”這個屈辱的綽號。
而蔡成鋼卻跟她解釋道,是女孩先引誘他,現在是為了找工作威脅他。
面對蔡成鋼,李林燕終究是相信這個學生、丈夫、親人。
已經對生活失去希望的李林燕為了再幫蔡成鋼最後壹次,用斧頭砍向了那個年輕的女孩。
雖然小說的結尾比較出乎意料,但我在這篇故事中看到的是——
對於很多人,無論男女,對於愛情和對象的虛幻遐想是最耽誤時間,消耗感情。沒有任何人是完美的,感情中每個人的訴求不同,需求也不壹樣。我們總不能指望真實的對象能夠做到像我們所期待的愛情那樣。
也許生活本來就平平淡淡單,庸庸碌碌,也許命中註定的那個人也不會是駕著七色雲彩的蓋世英雄,也許相伴到老的人既不溫柔也不驚艷。有時候沒有那麽多期待的相遇,才能在往後的相處中漸漸制造驚喜。若是壹早就設定了驚艷的開場,那余生都會嘆息。沒有太多期待,亦不會有過多失望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