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北海君南海,不能派鵝去送書。
桃李春風,壹杯酒,十年江湖夜雨。
持家,但有四面豎墻,不治病。
我要讀書,頭都白了,猿猴哭過溪。(我想看:我想)
翻譯
我住在北部海濱,妳住在南部海濱。我想寄壹本書到紅巖,但是它飛不過衡陽。
春風看桃李喝美酒,江湖落魄。離開十年了,常常在秋雨中聽著孤燈思念妳。
妳只有四堵空墻支撐生計,好辛苦。古人三折肘成良醫,希望妳不要。
我看妳又窮又自給自足又努力學習,現在頭發都白了。穿過充滿瘴氣的山澗,猿類哀號著爬上了森林深處的常春藤。
給…作註解
這首詩寫於詩人主政德州(今山東)德平鎮八年(1085)。
黃繼福:明傑,南昌人,少年時是黃庭堅的好朋友。當時是四會(今廣東省四會縣)縣令。
《我活》句:《左傳·Xi公四年》:“妳在北海,我在南海,但不相幹。”在後記中,作者說:“我幾次在廣州四會,壹次在德州德平鎮,兩次都是海邊。”
據說大雁南飛時,過不了更不用說嶺南衡陽的顏回峰。
四面墻:《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文君夜奔如壹,回成都如壹,家立四壁。”
齊:祈禱。肱:上臂,手臂從肘部到肩部的部分,據說在古代是壹個好醫生。
屯溪:據說嶺南的偏僻地方充滿了瘴氣。
辨別和欣賞
“我住在北海和南海”,情況很突然。寫彼此生活的“北”和“南”,已經表現出思念朋友,望而不見的意思;每壹個都用“海”字裝飾,更顯得悠遠無邊。作者公設了這首詩:“我四次來廣州,卻是在德州德平鎮,兩次都是海邊。”
“送鵝遞書謝未能”,這句話從第壹句自然湧出,在人們的腦海裏;但是有壹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兩個朋友壹到了北海和南海,當他們想念對方時,自然會想到寫信。“送鵝遞書”的典故也是得心應手。李白寫給李白的《天盡頭的詩》是杜甫在欽州寫的,詩中說:“遠方天空吹來壹陣冷風,妳在想什麽,老朋友??雁過不答我,江湖滿雨!”強調壹下,好不容易到了音書,就說“雁過不答我”。黃庭堅用了不同的說法:“送鵝遞書——謝。”我讓燕兒寄信,燕兒謝絕了。《送鵝傳書》太熟悉了,但是後面壹句“謝謝妳沒辦法”立馬就變老成熟了。黃庭堅講究“點石成金”的方法,王若虛批評說:“的詩有‘取胎換骨’和‘點石成金’的比喻,是天下名言。為了查看,特別抄襲。”像“抄襲”這樣的情況當然有,但不能壹概而論。上面提到的這首詩可以算是壹個成功的例子。
“寄鵝傳書”作為典故,其實是傳信的意思。但相傳大雁南飛,停在衡陽。王波《秋鴻福王騰亭送別序》雲:“嚴陣驚寒,聲破衡陽浦。”秦觀阮朗貴曰:“衡陽傳書尚有鵝,晨陽無鵝。”黃庭堅的詩也認同這壹思想;但是把大雁擬人化更有意思。
第二副對聯當時很有名。這兩首詩用的詞很常見,甚至可以說是“舊詞”,而不是“奇”。章雷稱之為“奇怪的語言”,當然,就其整體而言;可惜他沒說原因和地點。事實上,正是黃庭堅的措辭,創造出如此清新雋永的意境,給人以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任遠說的“兩句話都是回憶過去生活的快樂”好像搞錯了。根據黃繼孚的墓誌銘,黃繼孚是“同窗,生於西寧九年(1076),轉鄉”;距離我寫這首詩剛好十年。從詩歌的角度來看,黃繼孚是在“同窗”時與作者在京城相識的,之後他離開了十年。這兩首詩,第壹首回憶了相聚北京的喜悅,第二首表達了離別後相思之深。詩人擺脫了通常的情況,沒有籠統的說“我們當年相遇”,而是想出了“壹杯酒”這個詞。“壹杯酒”太普通,但也只是普通,能給人豐富的暗示。沈約的《別迷安城》說:“別說壹瓶酒,明天再捧就難了。”王維《送元二世安Xi》雲:“勸君壹杯酒,無理由出西天陽關。”杜甫《春憶李白》說:“什麽時候喝壹瓶酒,寫壹篇詳論重要?”老朋友見面、談話或寫論文時,總要吃點酒。就著壹杯酒,寫下了兩個人相遇的場景。詩人還選擇了“桃李”和“春風”這兩個詞。這兩個字也很熟悉,但正因為熟悉,才能壹下子把陽春的煙景召喚給讀者,用這兩個字襯托出壹杯美酒,表現出朋友相見的喜悅。
其實用七個字寫兩個人的離別和離別的感受,並不是那麽容易的。詩人選擇了《江湖》、《夜雨》、《十年燈》,做了感人的描寫。“江湖”這個詞能讓人聯想到流通和流浪。杜甫《李白的夢想》說:“由河流和湖泊-風暴,沈船,恐懼是壹只小船。”“夜雨”能喚起人的感情。李商隱《雨夜寄北友記》雲:“問君歸,晚雨漲秋池。”聽“江湖”裏的“夜雨”,更添蒼涼感。晚上下雨,需要點燈,所以選了“燈”字。“燈”是常用詞,而“十年燈”是作者的首創。與“夜雨江湖”聯系起來,可以激發讀者的想象力:兩個朋友,各自漂泊江湖,每壹個夜雨都與燈獨處,彼此思念,夜不成眠。而這壹幕已經持續了十年。
欣賞2
晚唐文不用動詞,只選用壹些名詞適當配合,寫了《茅店雞啼月飛,板橋霜》兩首詩,真實地展現了“上山早走”的景象,為後人所稱道。歐陽修對學習感興趣。在《送張歸莊之秘校》詩中,他寫了壹副“梅店與雨鳥鳴,野橋與春柳葉”的對聯,但最後覺得是在範圍之內,自己並不滿意(見《詩話》和《存玉堂詩話》)。黃庭堅的這幅對聯,吸收了文詩詞的句法,卻又創造出壹種獨特的意境。“桃李”、“春風”、“壹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都是名詞或名詞性短語,每壹個都可以讓人想象出壹個特定的場景、特定的情境,展現出壹個耐人尋味的藝術世界。
與此同時,這兩首詩仍然相互對照。除了各自的場景,兩首詩還從相互比較中展現了很多東西。第壹句和第二句明明是未來十年的場景,包括眼前的場景;然後,最後壹句寫的自然是十年前的場景。所以上壹句沒必要說“那年我們相遇”,但對比下壹句就已經表現出這個意思了。第二,“江湖”的含義不僅僅是上面說的含義,還有相對於首都的含義。所謂“身在江湖,心存魏闕”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春風”這個詞有另壹個意思。孟郊《畢業後》詩中說:“從前汙穢不足以誇耀,今日放蕩不絕。春風以馬蹄病為榮,壹天就能看遍長安花。“與下壹句相比,前壹句寫的時間、地點、景色、事件、感受都依稀可見:時間,十年前的春天;北宋首都開封;壹幕,春風吹來,桃李盛開;事,朋友“同學”,酒宴;愛情充滿了美好和快樂的時刻。
《桃李春風》和《江湖夜雨》是“喜”與“悲”的對比;“壹杯酒”和“十年燈”是“壹”和“多”的對比。“桃李春風”和* * *喝了“壹杯酒”,聚會將會極其短暫。“江湖夜雨”每對“十年燈”都漂泊了很久。愉悅與失望,暫時的重逢與長久的分離,舊日的友情與當下的向往,都在時間、地點、風景、事件、感情的強烈對比中表現出來,耐人尋味。章雷被命名為“奇怪的語言”並非偶然。
後四句從“持家”、“治病”、“讀書”三個方面,展現了黃繼孚的行為和處境。
“操持家務——但有四面墻”和“治病——不愁三遍。”這兩句話也是相互對比的。作為壹縣之長,家裏只有四堵墻立在那裏,既說明他清正廉潔,也說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了“治病”和“讀書”上,沒有心思和時間去經營自己的舒適區。把“治病”這句話翻譯成《左傳·丁公十三年》中記載的壹句古成語:“三折肱,使君良醫。”意思是如果壹個人斷了三次胳膊,就可以斷定他是個好醫生,因為他壹定積累了豐富的治療和護理經驗。這裏我當然不是說黃基善於“治國”,而是說他善於“治國”。在於今普通話中,有壹句諺語說“治病救人第二”。黃庭堅在《送範德汝之於青州》詩中也說,範仲淹“壹生有活國計,欲葬九都”。作者說黃基擅長“治病”,但不需要“三重”。言下之意是,他已經取得了政績,展示了他治理國家、拯救人民的能力。為什麽他不重用,壹直讓他在下面磕磕絆絆?
對聯以“我想看”開頭,配合第壹句“我住在北海和南海”。在作者的想象中,十年前《桃花源記》中那位京中談酒的理想朋友,如今已是白發蒼蒼,仍如從前般好學。他“學業已畢”,只在海濱做縣令。他的讀書聲是否還像以前那樣歡快悅耳,寫得不清楚,卻在“猿猴哭過溪”的背景下給整個畫面帶來了壹種淒涼的氣氛;不公正的聲音和同情的含義也包含在其中。
黃庭堅推崇杜甫,並以他為榜樣,尤其是七律。但相對而言,他的學習側重於形式技巧。他說:“老杜寫詩的時候,從作文裏退了出來,壹個字的位置都沒有。因為後人讀書不多,所以說韓、杜各有耳聞。古人寫文章的能力真的可以培養壹切。古字雖入書法,猶如靈丹妙藥,點石成金。”(答洪菊神父)杜甫的突出表現主要體現在他“窮年憂李淵”的激情,藝術地反映了安史之亂前後的廣闊現實。詩歌的語言也是豐富多彩的,元稹很欣賞“憐運河至時之言,不憂古人”的壹面。當然,杜甫很多格律詩也講究用典。黃庭堅把這壹點推到了極致,奉行“無字無處”,生硬晦澀,阻礙了真情實感的生動表達。但這不能壹概而論。比如這首《發黃幾個回復》,可以說是“無處不字”。但我不覺得晦澀;有的地方通過典故的靈活運用,豐富了詩的內涵;將《左傳》、《史記》、《漢書》中的散文語言引入詩歌,給現代詩歌帶來了渾厚質樸的氣息。
黃庭堅主張“法不諧而不使刑弱”。他的不和諧律是講究的,方說他“特別是在音節上不制造壹種傲慢而奇怪的聲音,使他的神氣可以用它看出來”。在這壹點上,他也向杜甫學習。杜甫開創了不和諧的規律,如“白日落花靜,鳩鳴雛燕深”,“有時鐘聲自發響,夕陽更似漁人”。從曲折中,我們可以看到陡峭的波浪。推而廣之,黃庭堅往往傾向於用平仄的詞,如“今日只坐飽敬酒,隔夜堂空明”、“劉皇不解明月,綠樹為我生秋涼”、“清談落筆,白眼舉三百杯”,這些都是句法上的,聲音上的獨特。這首《送黃幾個回復》也是如此。“看家”的句子是均勻均衡的,“治病”的句子也是平滑不均勻的。其傲慢的句法和奇怪的聲音,恰恰有助於展現黃繼孚正直、能幹、正直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