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剪不斷、理還亂”的“吟”與“誦”
漢語單音節詞“吟”與“誦”及其合成詞“ 吟誦 ”,在古代漢語以至現代漢語中的釋義及其具體運用,相通與相異並見,這是司空見慣的現象。這些詞在不同語境下作何理解以及理解的正確、準確程度如何,主要取決於各人的學養,因而,出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情形,亦屬正常。這壹中國傳統文化現象,源於宏觀思維方式和“易”與“不易”的辯證性思維特點,自有其價值和意義,但也易於模糊相近相似事物間的分野,從而難以建立起對於各別事物本質特征的認識和相對統壹的***識。
何謂“吟”?《現代漢語詞典》釋“吟”為“吟詠。”又釋“吟詠”為“有節奏有韻調地誦讀(詩文)。”如果可以借用數學的“若第壹量等於第二量,第二量等於第三量,則第壹量等於第三量”的公理,那麽,它對於“吟”的解釋便是“有節奏有韻調地誦讀(詩文)。”陳少松先生釋“吟”道:“就是拉長了聲音象歌唱似地讀。……吟時既同歌唱壹樣拉長了聲音行腔使調,卻又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歌唱。”
何謂“誦”?《周禮·春官宗伯下》曰:“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對於此句中之“誦”,東漢鄭玄註曰:“以聲節之曰誦。”近人林尹註曰:“唱也,謂記背歌詩之文而以抑揚頓挫之聲調唱之也。”段玉裁《說文解字註》將“誦”與“讀”互訓,又引孟子語“‘誦其詩,讀其書’,則互文見義也”。陳少松先生釋“誦”道:“所謂‘誦’,就是用抑揚頓挫的聲調有節奏地讀。”
由以上所引諸說可見,“吟”與“誦”都既是“讀”又非“讀”,既是“唱”又非“唱”,都“有節奏”,“有聲調(或稱‘韻調’)”,兩者似壹而非壹、似二卻非二。“吟”、“誦”以及古往今來諸多與之同義或近義詞的互相交錯、代用和混用的情形,幾乎是“剪不斷、理還亂”的“歷史公案”。
如何說清“吟”與“誦”之間的區別和***同之處?拙以為,按當前人們通常的理解與運用,可作如下的闡述。
二、“吟”與“誦”之異
陳少松先生論述“吟”與“誦”兩者之異為:
1、“吟”重音樂的節奏;“誦”重語音的節奏。
2、“吟”時旋律往往鮮明,比“誦”悅耳動聽;“誦”時旋律壹般不太鮮明,比“吟”表意明晰。
3、“吟”時聲音拉得較長,聽起來好象歌唱;“誦”時聲音相對較短,聽起來不像歌唱,“頗類似和尚念經”。
4、“吟”調比較復雜,故學起來較難;“誦”調比較簡單,故學起來易些。
個人以為,可從以下三個方面描述“吟”與“誦”兩者之異。
1、“微觀形態”——字,即吟誦中與單個字相應的音樂形態區別。從音樂時值方面來說,若以“壹拍”為壹個長度單位,對應於詩詞中的壹個字,“吟”所占的長度通常在壹拍以上,壹拍半、二拍或更多拍;“誦”則通常為半拍或更短,至多壹拍。
“吟”的常見音樂形態為以下兩種:
①壹個字配以壹個比較平直的長音;
②壹個字配以由二個或多個不同音高的音連綴成的“小腔”(若位於句末、篇末則稱“拖腔”)。此種形態最具典型性,“吟味”最足。
“誦”的常見音樂形態則為以下兩種:
①壹個字配壹個單獨的短音;
②壹個字配以二、三個不同音高的短音(或實際上是壹個“腔音”),總時值通常不超過壹拍。
為了說得明白,以上對於“吟”與“誦”的不同,說得絕對了些。如果“吟”的音有五六拍之長,甚至於更長,相比之下,占二拍長度的字就應算“誦”了;如果“吟”得最長的音只有壹拍半、壹拍,那麽,只有占半拍或更短時值的情形才能算“誦”。而且,以上主要以譜面視覺的角度論之,在通聽覺接受吟誦時,便難以說是各字占多少拍,對於拍值是彈性的、長短不固定的吟誦而言,更難說。因此,只能說是相比之下占時間較長的為“吟”,較短的為“誦”,這是區分“吟”與“誦”的基本原則、根本之法。
平聲字的語音節奏長於仄聲字,故平聲字多取“吟”的方式,仄聲字多取“誦”的方式,這壹規律在格律詩的 吟誦 音調中體現得尤為明確:
譜例 1: 杜甫《旅夜書懷》 趙元任 吟誦 並寫譜
此例中,“風”、“檣”、“舟”、“垂”、“江”、“流”皆為平聲字,與之對應的音均長於壹拍,且均為由二個或三個音連綴而成的“腔”,體現出“平長”的規律,此謂“吟”;其余多為仄聲字,與之對應的音均不長於壹拍,且多為壹個音,體現出“仄短”的規律,此謂“誦”。有幾個例外的情形:仄聲字“岸”、“湧”取“吟”的方式,平聲字“微”、“危”、“星”、“平”取“誦”的方式。這是結構位置所致:前者處於句末、頓末結構位置上,因而稍長;後者處於頓首結構位置上,因而稍短。“吟”與“誦”這種微觀形態的區別,具有基礎性的意義。
吟誦 音調與所吟字聲調之間的規律,於“平長仄短”、“平低仄高”(或“平高仄低”)之外,還有“平直仄曲”,所指就是此例中處於句末的“岸”、“闊”兩字的情形。在絕句的第三句末,律詩的第三、第七句末,處於“起承轉合”結構“轉”處的仄聲字,與之相對應的常是曲折型的小腔,謂之“曲”。當然,並非壹律如此。
2、“中觀形態”——篇,即整首作品與 吟誦 音調的對應關系。如果微觀形態的“吟”占著顯著、突出的地位,則稱作“吟”;如果微觀形態的“誦”占著顯著、突出的地位,則稱作“誦”:
譜例 2: 張繼《楓橋夜泊》 趙元任 吟誦 並寫譜
第壹式
第二式
上例中的兩式,實際上是同壹個曲調,後者只是前者的簡化,也可能將前者看成是後者的旋律“加花”和節奏“打散”。按上述的“微觀形態”方面而論,前者“吟”的較多,後者則基本上完全是“誦”。傳統 吟誦 者常將這兩種情形分別稱作“慢吟”和“快讀”,這兩個稱說,便將“吟”與“誦”的區別說得非常具體和明白。也可以說,上例“第壹式”是典型的“吟詩”,“第二式”則可以稱作“誦(讀)詩”。
3、“宏觀形態”——體,即從不同的文體方面來看,“吟”主要用於詩詞,“誦”主要用於古文。詩詞的吟例便不再列舉,請看 吟誦 古文的實例:
譜例3:庾信《哀江南賦序》 程曦吟誦秦德祥記譜
上例中,除句末字“吟”之外,其余的字基本上都是“誦”的,從總體上說來便是“誦”。在古文的 吟誦 中,上例尚且是“吟”得較多的,還有基本上每個字都“誦”,只在段末或“嗚呼、嗟乎”之類的感嘆詞處“吟”壹下的。所以,相對而言,詩詞以“吟”為特色,古文則以“誦”為主要。當然並不絕對,詩詞吟誦中的“快讀”也以“誦”為主;古文 吟誦 中給人以“吟”的突出印象者也不在少數。 吟誦 、 吟誦 ,“吟”和“誦”在不同文體中的運用,確有大體上的分別,但並非涇渭分明。
前人較普遍地認為,“吟”與“誦”在應用於不同的文體上有所分別:詩詞之類篇幅較短小的文體宜“吟”,文賦之類篇幅較長大的文體宜“誦”,正是因為“吟”的音拉得較長,節奏較寬松,比較適合於篇幅較短小的詩詞作品;“誦”的音較短,節奏較緊湊,比較適合於篇幅較長大的文賦作品。如果反過來“誦”詩詞,則難以表達其意蘊、內涵;“吟”文賦,則必然占時過長,精力難以為繼,且難以表達其前後貫通之意義與氣勢。故有人認為,可言“吟詩”、“吟詞”,卻不可言“吟文”,對於文,則宜言“讀文”(卻未見“誦文”壹說)。如此將“吟”與“誦”分而論之,固然不無道理,但若將“吟”視為“吟誦”壹詞的略稱,謂之“吟文”亦未嘗不可。且“吟文”壹詞在趙元任先生的相關論述中早已有所運用,亦見於陳少松教授的著作中。
由於運用長音或“小腔”,“吟”便常常構成起伏曲折的旋律,比較接近於“唱”,比“誦”悅耳動聽,具有較強的表情性;由於運用短促之音,“誦”的旋律性便較差,比較接近於“讀”,不及“吟”“美聽”,但表意較為明晰。因此,“吟”腔比較復雜,學起來較難,“誦”腔比較簡單,學起來容易些。
在 吟誦 中,音樂節奏是服從於語音節奏、與之大體上壹致的。文學、語言界人士對於“節奏”壹詞的理解和運用,與音樂界人士常常有所不同。從音樂的角度看來,無論樂音還是語音,音的不同長短,音與音之間的不同距離,是“節奏”的不同形態,是節奏寬緊、疏密的不同。“吟”多用長音或“小腔”,節奏較寬、較疏;“誦”多用短音,節奏較緊、較密。因此,如果將前引陳先生所言之“‘吟’重音樂的節奏;‘誦’重語音的節奏”,改為“‘吟’的音樂性(旋律性)較強;‘誦’的語音性較強”,當不違其意。
三、“吟”與“誦”之同
陳少松先生對於“吟”與“誦”相同之處的表述為:
1、“吟”和“誦”都要用抑揚頓挫的聲調有節奏地讀;都是“樂語”,即表現出壹定音樂美的有聲語言。
2、“吟”和“誦”都按壹定的腔調進行,行腔使調時又都表現出壹定的隨意性。”
此言甚是。
詳言之,“吟”與“誦”的相同之處為:
1、“吟”與“誦”都不用自然語音,而是采用“樂音”構成音調,可用樂譜形式大致地表述,因而比自然語音具有更強的音樂美感,並區別於采用自然語音的“讀”(無論是幹讀、白讀、朗讀、背讀,甚至是作為語言藝術表演形式的朗誦);
2、“吟”與“誦”都建立在“讀”的語音(主要是平仄聲調)基礎上,節奏大體上是“平長仄短”,音高基本上是“平低仄高”或“平高仄低”。“誦”可視為“吟”的基礎,“吟”可視為“誦”向“唱”的靠攏;
3、“吟”與“誦”都可在大致確定的框架下作出壹定的變化,以適應表達作品內容、情感、意蘊等的需要。
4、因音高、節奏以及速度、強度、音色等方面的變化,“吟”與“誦”都具有抑揚頓挫之感。
若按藝術表演行為方式廣義地理解“唱”——采用樂音,“吟”與“誦”同樣可說是“唱”,與采用自然語音的“讀”不同;若按藝術門類——唱歌之“唱”狹義地理解“唱”,則上述二、三兩點,是 吟誦 之“唱”與唱歌之“唱”的顯著區別。
有人認為吟誦象唱山歌,是側重於“吟”的感覺;有人認為吟誦象和尚念經,是側重於“誦”的感覺。這兩種感覺,相當準確地說明了“吟”與“誦”的區別。
四、解讀“ 吟誦 ”
“ 吟誦 ”壹詞,《現代漢語詞典》釋為“吟詠誦讀。”這是最簡單的解釋,可是釋文四字中包含了被釋之文中的兩字,便難免似釋非釋之弊。
郭沫若先生釋“ 吟誦 ”為“……那接近於唱,也可以說是無樂譜的自由唱”。是從音調可變性的角度論述吟誦的特性。
趙元任先生釋“ 吟誦 ”為“所謂吟詩吟文,就是俗話所謂嘆詩嘆文章,就是拉起嗓子來把字句都唱出來,而不用說話或讀單字時的語調。”在這壹通俗性的解釋中,身兼語言學家和音樂家的趙先生,指出了“ 吟誦 ”介於“唱”和“讀”之間的特征。
陳少松先生釋“ 吟誦 ”為“……泛指用抑揚頓挫的聲調有節奏地讀。它既可指吟,也可指誦;或者既指吟,又指誦。”此言在區別“吟”與“誦”兩者之異的基礎上,指出“ 吟誦 ”壹詞之義可兼容、並用,對於《漢語大辭典》的“有節奏地誦讀詩文”之說有所發展,並正確地指出了“聲調”為“ 吟誦 ”的必備要素。但漢語語音之“字調”、“句調”、“語調”,音樂之“曲調”、“樂調”、“旋律”,均可稱為“聲調”(“音調”亦與之相近),而且“聲調”壹詞的指義,更多地在於語音方面。漢語語音之“聲調”雖為吟誦曲調之基礎,但同樣是誦讀、朗誦等所具備的,“ 吟誦 ”特征之所在則是音樂的“聲調”。故,若將上引之語中的“聲調”易為“曲調、樂調”之類,則所指當更為明確。
拙以為,對於“吟誦”這壹合成詞之結構,可作兩種理解:
1、聯合式,兩字(也是兩個單音節詞)地位相等,按此而論,則誠如陳少松先生所言,“ 吟誦 ”壹詞“既可指吟,也可指誦;或者既指吟,又指誦”;
2、偏正式,兩字有主次之別,通常是後者為主,前者修飾、限制後者。按此理解,則“ 吟誦 ”以“誦”為根本,“吟”則是相對次要的因素。這也不無道理, 吟誦 , 吟誦 ,總是既吟且誦的,極少純吟不誦、純誦不吟的情形。
然而,“吟”乃“ 吟誦 ”的特色所在:“吟”的寬松節奏和“小腔”,給吟者抒發情感、體味詩文意蘊等提供了較大的空間,而“誦”所提供的余地較小;“吟”比“誦”旋律性強,更“美聽”。“ 吟誦 ”給聽者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誦”,而是“吟”,因此,“吟”常被用作“吟誦”的簡稱或代稱。由此看來,將“ 吟誦 ”理解成聯合式合成詞更為恰當。
又,對於“ 吟誦 ”壹詞,當前可見兩種不同的理解:
1、指人類普遍文化行為方式的“ 吟誦 ”,其義為將語詞拉長著聲音完全自由地詠唱。最簡短的語詞便是“啊!”、“哎呀!”之類或長或短的感嘆詞,也包括形成壹定結構和規模的、有實際意義的、但未必壹定是詩歌的詞句。
2、指以“吟唱”的文化行為方式來表現我國漢文古典文學作品的“ 吟誦 ”,是我國傳統文化藝術壹個獨特門類,具有壹定的規律。
拙以為:前者著重於外在的表現方式,無壹定之規,尚未形成壹個藝術門類,宜以“吟唱”稱之;後者著重於內在的藝術規律,形成了壹門獨特的藝術,方為“ 吟誦 ”。
“吟唱”與“ 吟誦 ”既有區別亦緊密聯系——它們的表現形式相同,都是既吟且誦,但前者是後者的萌芽,後者由前者發展而成,反映出從無序到有序的發展進程。正如我國詩歌從格律比較自由的古體詩發展到格律相當嚴格的近體詩,從無序發展到有序,繼而又發展成長短句式不等的詞、曲,直到白話詩,又從有序進入到新的無序壹樣,無壹定之規的“吟唱”逐步發展成“ 吟誦 ”, 吟誦 又由規律相當明確的吟近體詩始,逐步發展到規律不很明確的吟古體詩、詞、韻文,甚至是元曲、散文。
當前,人們常常不分“吟唱”與“ 吟誦 ”,兩者混而言之。或是視“吟唱”為動詞,“吟誦”為名詞,這樣,原始人類的“吟唱”便是“吟誦”,唐宋以來的“吟誦”亦是“吟唱”,如此混稱,“吟誦”便不能成為壹門獨特的藝術,不利於吟誦研究的深入。
傳統文化藝術,似乎起源越久遠價值越高。將人類遠古時期的吟唱視為吟誦,與這種認識不無關聯,其良好願望無可厚非。然而,科學的態度應該實事求是,考據不足、論證不嚴、分界不清,便不可定論。在中國五千年(或雲七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壹千多年似乎不夠悠久,但在幾十年前的某些事物便成了歷史文物的今天,吟誦應該說是當之無愧的歷史悠久的傳統文化事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