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諷與諷刺的區別在於,諷刺過於強調詩人主觀性的強行進入,出現霸權式話語,經常會破壞詩歌自身的特質,而反諷是詩歌文本自身蘊涵的壹種反抗力,不是詩人強加的。他是智慧本身的力量,它的力量強大、尖銳而且自然不做作。
1、反諷的意思是說此指彼,有時甚至是正話反說。反諷法,又稱倒反法、反語,為說話或寫作時壹種帶有諷刺意味的語氣或寫作技巧,單純從字面上不能了解其真正要表達的事物,而事實上其原本的意義正好是字面上所能理解的意涵的相反,通常需要從上下文及語境來了解其用意。
2、諷刺文學氣息較濃厚,尤其文字上,並非口頭上,刻意諷刺人類種種愚昧無知或罪惡行為,它具有某種程度的教誨作用,企圖喚醒人心,改良社會風氣。因此在口語揶揄而言,譏諷與反諷比較接近,只不過前者較苛刻,後者較溫和罷了。
擴展資料:
諷刺主要可分為以下四類:
1、明諷
多以第壹人稱發言,訓誨讀者或書中人物,此聆聽者被稱為"對手",有如中國相聲中的搭檔,壹搭壹唱,讓講話者暢所欲言,盡諷刺之能事。古羅馬時代的賀拉斯及尤維納利斯均為著名諷刺詩人,故兩人的作品又稱為賀拉斯式諷刺及朱文納爾式諷刺;惟前者溫和,後者刻薄。
2、暗諷
在文學中較為普遍,它沒有立場鮮明的說教者,而轉從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進行,如誇大其詞,或言之無理。斯威夫特的《格利佛遊記》屬於長篇暗諷,有時亦稱梅尼普斯式諷刺。根據批評家傅萊,此類暗諷強調的不是人物,而是心態。
3、反諷
凡是言外之意,口是心非,說出的話和心內相反,偏又讓人知道弦外之音,就是反諷。 反諷,尤其是口頭反諷,極容易與諷刺、譏諷混淆。三者都是說反話,但反諷比較間接而無攻擊性,不像譏諷那般出口傷人。尤其口頭反諷,經常英文稱為「挖苦」,多為含沙射影,故意把褒說為貶,把貶說為褒。
4、譏諷
諷刺文學氣息較濃厚,尤其文字上,並非口頭上,刻意諷刺人類種種愚昧無知或罪惡行為,它具有某種程度的教誨作用,企圖喚醒人心,改良社會風氣。因此在口語揶揄而言,譏諷與反諷比較接近,只不過前者較苛刻,後者較溫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