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曾把學佛比作鹽官大悲亭釀酒。文章指出:“二人所為,美惡不統壹。”理由是“古為方,無遺。”會數數的是精彩,不會數數的是矮小。其中之壹就是有可能,也有不可能,但粗中有細,都看得到。“(2)這裏的數是指釀酒應該遵循的“分”和“度”,這是客觀規律。所以他反對“略分其數,舍其度,以為不對,而有意為之”的態度。如果是這樣的話,“不被它惡心的人很少。”他進壹步指出“此佛之所以日夜教人,是為了齋戒守法,誦念其書,朝拜寶塔寺”,意思是學佛是壹種必須遵循壹定客觀規律的行為,“壹心創造”不會有好結果。學佛還是需要實際行動的。這與儒家倡導的“誠”不謀而合。”《中庸》說:“誠者有天道,誠者有人道。老實人舍不得。他們想都沒想就明白了。從容中,聖人,誠人,擇善而固執。“(3)誠信既指“天道”,即自然的規律性,也指“人道”,即壹種至高無上的道德境界。聖人是思想和行為都合乎情理的人。以誠修行,就是擇善而執之。誠,真也。儒家的求真務實如鹽水的理性精神,成為蘇軾“真”的根基。明白了這壹點,就能劃清蘇軾與佛教信徒的界限,也就能理解他對佛教思想的接受和接受。可以說蘇軾學佛,是以儒家思想為基礎的。佛只是壹個必要的支撐,不是活著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