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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文化

擾房習俗看似簡單,實則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從影響範圍來說,可以說是全國各地;從它存在的時候起,幾乎貫穿了整個封建社會,壹直流行到近代。由於這種習俗以新娘為主要滑稽對象,所以又叫“逗新娘”、“扮新娘”,舊社會也叫“扮女人”。

鬼屋的習俗始於漢代先秦時期,婚禮簡單莊重。

孔子在《禮記》中描述了當時的婚禮場面,曾子問,說:“娶了女人家,三天不熄燭,相濡以沫。”結婚回家,三天不開心,會想念親人。“體現了先秦婚禮的樸素習慣,沒有大吵大鬧的場面。進入漢朝後,社會經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人們不再滿足於舊式的、枯燥的婚禮儀式,不再拘泥於“三天不樂”的古訓,開始大操大辦,使得婚禮儀式蒙上了世俗的喜慶色彩。摯友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習俗》壹書中考證:“賓客者,常飲酒嬉笑,言行肆無忌憚。比如近代造成新房的,漢代就有了。"楊引漢末《常艷》曰:"此婚會上,以總督之戲謔打杖,取笑情欲,宣於眾中之淫,揭於新族中之淫,汙穢庸俗,生淫久奸,莫過於此。“由此可見,從它出現之初,就被視為壹種陋習。

關於我國擾房習俗的起源,有兩種觀點。壹種理論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久以前,紫微星有壹天下凡,在路上遇到壹個穿著麻衣的女子,跟著壹群迎親隊伍。他看出那是魔鬼在伺機作惡,就跟著他到了新郎家,不料那女人已經先到了,躲在洞房裏。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就要進洞房的時候,紫星守在門口不讓他們進去,說裏面藏著魔鬼。他們向他請教如何驅魔。他提出:“魔鬼最怕人多,魔鬼也就不敢作惡了。”於是,新郎請人在洞房裏嬉笑,用笑聲驅走邪靈;果然,到了第五更,鬼子終於逃了。可見,喧鬧的房間從壹開始就被驅邪避災的色彩所籠罩。

洞房驅邪的習俗遍布大江南北。新人進洞房前,在長江中下遊地區,新郎必須在前壹天晚上睡在洞房裏,提前請兩個姑娘手裏拿著紅燭拍壹張洞房照片;天津人請吹隊在新房裏吹,以求好運。新人進屋後,驅除屋內邪氣還是很重要的。比如在東方,新郎進屋,會象征性地在新房的每個角落射壹箭,或者手裏拿著單刀在每個角落做壹個虛擬的刀,唱著“斬妖壹次,斬怪兩次,斬魔壞頭三次,斬神四次,迅速離開。”更常見的習俗是在新房子裏建造長明燈。所謂“新婚之夜”就是這個意思。有學者研究過,“聽房”習俗其實是防止鬼魂進入洞房的保護措施。

關於鬼屋起源的另壹種觀點認為,鬼屋最早出現在北方,起初主要是馬夫,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慣有關。他們以狩獵和遊牧為生,這使得男人們變得非常堅韌和勇敢。可以證明壹個男人在新婚之際能忍受挨打,是壹個合格的君子。

世界上壹些落後的民族,用自殘和虐待的方式來顯示自己男人的資格,甚至拿被獵殺的頭顱作為求愛的信物,大概也是這樣。鬧鬼的房間保留了古代的這種原始習俗。做洞房是傳統婚禮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可以看作是婚禮的高潮。每個地方都有做洞房的習俗。除了逗樂,還有別的意思。據說洞房常有狐鬼作祟,能驅除邪氣,增強人的陽氣,所以有“人不鬧鬼”之說。從積極的意義上來說,它可以增加活潑的氣氛,控制寒冷的感覺,所以有些地方也被稱為“溫室”。以前男女結合多是人介紹,彼此不熟。做新房可以幫助他們消除陌生感,為新婚生活開個好頭。除此之外,還可以讓親朋好友相互熟悉,顯示家庭的興旺,增進親朋之間的感情。

鬧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娘新郎的父母經常被別人甚至晚輩取笑。被人取笑不要生氣,以免破壞婚禮的喜慶氣氛。當然,鬧洞房的人也不要太過分。時間不宜過長,以免影響新婚夫婦的休息。特別是不要發出噓聲,引起不愉快的事情。經常有報道說,新郎新娘因為洞房而身心受到傷害,甚至新娘受傷癱瘓,所以洞房已經超出極限。應該作為壹個警告。

傳說鬧洞房是陜西關中灞橋地區農村婚俗的重要組成部分。新郎新娘和村裏的壹群年輕人,大大小小,開懷大笑了三天。壹般婚禮當天,新郎新娘都怕沒人在洞房鬧事。因為如果這個洞房沒人鬧,說明主人老家不好,沒人對付妳。如果太過分了,人們會受不了的。洞房有“文鬧”和“武鬧”。“洞房”壹詞很早就出現了,但起初並不是指結婚用的新房。相傳漢朝大才子司馬相如曾寫過壹首《長門賦》,描寫的是失寵的陳皇後得知漢武帝答應將來死,於是苦苦等待。然而會晚了,又不見君王的寵幸,於是獨自徘徊,只好“掛明月照自己,洞房壹夜。”這裏的新房不是指剛結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豪華的臥室。北周時,庾信《唱舞三河》詩中有壹句,說的是洞房花燭明,而不是新房。在唐代,“洞房”壹詞被頻繁用來指男女相愛的地方,以此來形容“閨房之戀”。如“落葉流向玉臺,寒秋洞房夜開”(沈全琦《古歌》),“別吹羌笛嚇鄰裏,別用琵琶鬧洞房”(喬《倡女走》)都是例子。這些“洞房”不僅僅是指新婚臥室的詞語。由於盛唐時期佛教的流行,洞房也被用來指和尚的山房。王維有詩“洞房藏深竹,清夜聞春光”(《蘭若留道師》)。

直到中唐時期,洞房才逐漸擴展到婚房。詩人朱清玉在《試張繼水部》詩中留下了膾炙人口的詩句:“洞房昨夜停紅燭,待天明訪姨媽。”《古今小說·於今怒打情郎》:“二人拜天地,拜夫母,然後禮畢,送回洞房吃喜酒。”洪深《富家之迷》第二幕:“二十年前,男女進洞房後總談愛情。”宋代詩人洪邁在《容齋隨筆》中有壹句流傳後世的名句“洞房花燭夜,要做第壹回”。此後,洞房逐漸成為新婚夫婦對新房的專用稱呼,壹直沿用至今。所謂“打”更是驚心動魄,有“抱蔥”、“挑酵頭”、“連環套”這種“抱蔥”是從農村菜系裏借來的專業術語,指的是拉燈,在黑暗中,大家把新郎新娘裹在壹起,妳推我搡,當然也有很多人偷吃新娘的乳頭,抓新娘的屁股和大腿;“挑酵母頭”就是讓新郎當眾伸手去抓新娘的敏感部位...總之屬於性啟蒙的範疇。主要是在新婚之夜制造事端,讓壹些對性有初步認識的人含蓄大膽地向新郎新娘介紹初級的性技巧,也讓壹些未婚男生接受性啟蒙,這是在壹個人被思想禁錮,談變性的時代普及性教育的壹種方式。

小時候在農村參觀過壹次“文鬧”新房,至今記憶猶新。也就是六七個已婚青年領著二十幾個男青年,把新婚夫婦寬敞的新房占滿。張負責鬧事,李監督執法。如果新娘和新郎不聽話,刮他們的鼻子,擰他們的耳朵,打他們的頭,他們隨時都可能被罰款。其他人作為拉拉隊陪同鬧事,但他們有權利提出建議和表達對表演的不滿,他們有權利要求新郎新娘重新表演節目。“主要麻煩”的人停了下來,含蓄幽默地說:“新娘,我給妳出個謎語:洞房花燭夜——玩七五個字的《水滸傳》!”新娘是制作組理論學習組成員,是“評水滸批宋江”的先進人物,但不能說,想壹下子說出來,就失去了開玩笑的意義。她漫不經心地說:“我不知道,妳壞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要打新郎!”這位警官表現得像個生意人,從不妥協。新娘對主要搗亂的人說:“李叔叔好……”“不要叫叔叔,三天就沒大沒小了。如果妳不知道,親親我,我來教妳!”因為他們都差不多大,主人自豪地說。“我記得,不好說,我給妳寫吧!”新娘用手在鬧事者的臉上畫了個“恥辱”,順手拿出壹團衛生紙,向小夥子要了個鉛筆尖,寫了幾個字。主要鬧事者帶著清亮的聲音念道:“球打高了沖沒用,漿發了也沒用,及時下雨,要軟……”這是《水滸傳》中人物的諧音。

搗蛋鬼對新郎說:“妳也可以猜個謎語:新婚之夜——說出壹個城市!””新郎說,“怎麽用屠刀殺雞?妳有壹個難題。我用嘴得到了正確的答案!" "主要搗亂者說:"妳用球猜比較好,用籃子猜比較好。"?太尷尬了。"

新郎說:“妳不是要告訴所有人嗎?”“告訴大家什麽?”主讓人瞪大眼睛。“我可以用球猜——開封!”“這真的是紅蘿蔔加辣椒白蘿蔔加大蒜,看不出菜來!”主要搗亂者說:“好吧,我出個謎語,妳再猜壹猜:壹只長腳,壹只圓手,壹張脫皮,渾身長疙瘩——是什麽?”“是毛錘!”壹個小寶寶說。“廢話,嘴巴幹凈點!”鬧事者說:“明明是玉米棒子,下面的人不許說話。這是給新娘和新郎的問題。娃娃們要回答問題,就請妳爸爸媽媽給妳娶個媳婦。”

當話題壹轉,“聽著,新娘,壹根棍子是長的,壹半是毛的壹半是光的,早晚要塞進洞裏,還會血淋淋的——撞上什麽東西,妳猜怎麽著?”下面的人肯定會錯意了,包括當時還年輕的我。新娘故意不猜,新郎說:“妳問什麽,不是妳褲襠裏那個醜東西?”“錯了,大錯特錯!我的新郎是牙刷!”主持人壹本正經地說...

當然,洞房“打架”的陋習也逐漸消除了,因為太不文明,惹了不少麻煩。比如外省某地做婚房時,壹群年輕人把絲袋套在新娘頭上,大家沖進去,導致新娘窒息而死。另壹起鬧洞房案,導致新娘肋骨多處骨折,把喜事變成了悲劇,鬧洞房的還打官司。現在鬧洞房的人雖然少了,沒那麽兇了,但是移風易俗,文明鬧洞房的習俗還是應該提倡的。畢竟時代不同了,現在的年輕人什麽都懂,尤其是未婚先孕的,在洞房鬧的時候更要謹慎,避免尷尬的結局。在祁縣、晉中等地,進入洞房後,新郎新娘並排坐在炕沿上,由“全福人”迎接,將新娘的裙子壓在新郎的袍子上。新郎用平衡木把新娘頭上的“蓋頭紅”去掉,然後退出。新娘的小姑立即脫下新娘腳上的新鞋,給她換上。所謂“新鞋新款”,就是新娘要遵循男方家的規矩,以後要受婆家的約束。在忻州河曲壹帶,新郎摘掉新娘的紅蓋頭後,還會象征性地用梳子梳壹梳她的頭發,俗稱“尚頭”,表示此女從此成為他的妻子。

此前,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後,也是用同樣的器具吃喝,進行“結婚儀式”。壹般來說,新娘和新郎從每個杯子裏喝壹點,然後將兩杯酒混合,再用另壹個杯子喝。山西各地的風俗略有不同。新娘和新郎在雁北壽平地區喝壹杯酒,這種酒被稱為“玉皇酒”,也被稱為“和諧酒”。聞喜等地演變成新婚之夜新郎新娘的“婚禮面”。

新婚之夜,晉南壹些地方有“踩四角”的習俗。新郎拉著新娘在炕上左轉三次,右轉三次。妳壹踩上去,就會有人念叨贊美:“踩,踩,踩四角,四角娘娘保妳。”寶寶多,女人少,兩個老公總是好好的..."

山西和全國各地壹樣,有“鬧新房”的習俗,洞房之夜非常熱鬧。俗話說“不鬧,就鬧得更厲害”;還有“婚後三日,不分長幼,賓客、鄰裏、親友皆可齊聚新房,逗逗新郎新娘”的民俗。人們認為,驚擾新房不僅能增添婚禮的喜慶氣氛,還能驅走邪靈,保佑新郎新娘婚後吉祥如意。有洞房是中國傳統婚俗的壹部分。在中原地區,通常會有咬蘋果、咬糖果、走獨木橋、和女人唱歌等活動。在不同的地區,活動的內容並不完全相同,但是給新人拋個床的節目是必不可少的。

撒喜床是新郎小姑在洞房鬧洞房時表演的壹種歌舞遊戲。大嫂手裏拿著壹個盤子,上面鋪著紅紙,上面放著栗子、棗、花生、桂圓等東西。新娘坐在床上,小姑抓起幹果撒在床上,壹邊撒壹邊唱。鬧洞房的人都聽著大嫂的歌聲,人聲呼應。洞房裏的歡聲笑語持續了壹夜,笑聲和打鬧聲越來越高。

“撒喜床”遊戲是壹種群體民間遊戲。發生關系的都是演員,嫂子是主角,其他都是配角。

因為主角有很大的責任去承擔活躍洞房氣氛的任務。所以主角還得由已婚家庭精心挑選。其重要性如同選擇婚禮司儀壹樣謹慎。結婚前,新郎全家在同宗和鄰居的妯娌中逐壹挑選。有的地方選壹個,有的地方選兩個。

這張薩希床選的主角首先必須是壹個“幸運的人”,有兩個孩子;還必須會唱歌,會編詞;再者,妳要口齒伶俐,頭腦靈活,善於讀詞和觀察情緒,隨機應變。此外,由於鋪床時間較長,歌詞也較長,有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即興發揮,所以鋪床的人記憶力很強,能夠正確地用歌詞來描述所見所聞和場景。受限於這些條件,篩選出來的小姨子自然更勝壹籌。

作為弟媳,我為被已婚人士重視而感到非常自豪。他們會盡力幫助新郎家調節新房的氣氛。中華文明史五千多年,至今人們仍稱婚姻為“洞房”。雖然人類已經從窯洞般的生活過渡到了今天的高樓大廈,但洞房壹詞至今未變。沒見過有人把“進洞房”改成“進樓”。

傳說這是我們的祖先軒轅黃帝規定的。

黃帝打敗了蚩尤,平息了戰爭,建立了部落聯盟,停止了群婚,結束了野蠻時代,人類文明時代開始了。

在習慣群婚的人類時代,要改成壹夫壹妻制是多麽困難啊!這可能是五千年前的壹場偉大革命。對於剛剛統壹的部落聯盟來說,群婚制中存在著壹些對團結極為不利的因素,經常發生搶婚事件,不僅對男性如此,對女性也是如此。新聯盟的部落之間經常因為搶婚發生爭鬥。久而久之,矛盾必然激化,部落可能再次分裂。黃帝常為此事皺眉。他找到了身邊的大臣,如常賢、大洪、侯豐、李牧、倉頡等人。經過多次討論如何停止群婚,建立壹夫壹妻制,沒有人想出壹個可行的辦法。

有壹天,黃帝陪同壹群巨人去檢查人們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突然,我發現有壹家人住在三個山洞裏。為了防止野生動物入侵,他們周圍用石頭築起了高墻,只留下壹個人可以進出的門。這壹發現立即引起了黃帝的興趣。那天晚上,他召集了身邊所有的大臣。黃帝說:“我有壹個主意,叫群婚停止。讓大家說說,看看有沒有效果。”。大臣皆稱黃帝。快說。黃帝說:“今天,我們看到了人們居住的洞穴。我認為制止群婚的唯壹辦法就是召集部落的人來祝賀,舉行儀式,祭拜天地,祭拜父母,祭拜未來的夫妻。然後,用酒慶祝,唱歌跳舞,宣布他們正式結婚了。然後,夫妻二人會被送到事先準備好的山洞(房間),四周高墻環繞,只留壹個門進出。吃喝會由家裏男女雙方的親戚送來,三月到四十天,讓他們在山洞裏建立感情,學會做飯,學會生活。以後凡是由部落男子嫁入洞房的男女都叫正式婚姻,不再允許搶別人的男女。為了區分已婚和未婚,所有已婚女性都必須將蓬亂的頭發打成壹個結。人家壹看就知道這個女的已經結婚了,其他男人不能另作打算,否則就違反部落規定了。”

黃帝說完這個命題,立刻得到了常賢、大洪、李牧等人的支持。許多人建議倉頡應該制定壹部法律並向公眾公布,這個想法很快得到了各個部落和人民的支持。人們爭先恐後地為他們的孩子挖洞穴(房子)和建高墻。他們的孩子壹結婚,儀式結束後就被送進洞房。群婚的陋習逐漸消失。

但是,幾千年的習慣勢力才是最可怕的勢力,根深蒂固,不可能壹夜之間完全改變。還有壹部分人暫時不習慣壹夫壹妻制的生活。據說有壹對狩獵高手,男的叫石傑,女的叫木苗。雙方父母同意結婚。婚禮結束後,兩人都被送進了洞房。住了不到十天,時嘉開始覺得整天只陪壹個女人沒有意義。最好是集體結婚。喜歡哪個陪哪個,壹天能找兩三個。穆苗也覺得洞房不舒服。整天和壹個男人在壹起真的沒什麽意思。還不如在群婚中自由自在,相親相愛幾天。不喜歡過幾天再找個男的多自由啊。因為兩個人都有不想過壹夫壹妻制生活的想法,壹天晚上,趁著夜深人靜,兩個人都爬上了墻,各自逃走了。

史潔和木苗都逃進了大森林,沒有人住的地方。他們越焦慮,就越失落。我沒有帶狩獵工具,怕野獸。天亮後,又渴又餓,他們不知不覺又走到了壹起。為了保命,兩人只好相依為命。整天采野果蘑菇充饑。因為迷路了,壹時走不出大森林,不知道該怎麽辦。最後,他們意識到此刻誰也離不開誰。

有壹天,他們真的又渴又餓又累,兩個人都躺在壹棵大樹下休息。壹群蜜蜂在他頭上嗡嗡作響。石頭砸斷了壹根樹枝,四處拍打以驅散蜜蜂。沒想到,蜜蜂生氣了,把他們蜇得遍體鱗傷。時嘉發現蜂群正從樹縫裏鉆出來,拿出隨身攜帶的打火石。他叫木苗撿起幹柴,很快點起了火。他們從火中拔出火柴棍,劈開樹,繼續燃燒。瞬間,蜜蜂燒了翅膀,再也飛不起來了。火焰穿過樹隙,燒著了蜂巢,蜂蜜從樹隙中滲出。壹開始他們兩個也不知道是什麽,但是聞起來很香。他們用手蘸了壹點,放進嘴裏,用舌頭舔了舔,很甜。他讓木苗再嘗壹遍。他們認定這是無毒的,迅速撿起壹些樹皮,把流出來的蜂蜜全部填滿。他們不得不整天在森林裏采摘蘑菇,用蜂蜜蘸著吃來充饑。就這樣,我在大森林裏度過了整整壹個月。幸好被黃帝手下的狩獵專家於澤發現了,才保住了石墩和木苗。

在大森林裏輾轉反側了壹個多月,小兩口整天提心吊膽,害怕野獸襲擊他們。誰都不想分開,誰都離不開誰。只有夫妻感情越來越深,才能真正體會到愛情的滋味。回到部落後,石傑和木苗再也沒有分開,小兩口從此建立了幸福的家庭。這就是流傳至今的“洞房蜜月”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