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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壹度的高考始終能夠牽動萬人心,似乎人們對它總是有太多的意見和抱怨,壹年壹年得說都說不完。而作為高考中的壹道題目——作文所受到的這方面的“禮遇”無疑是高考各科題目中最“隆重”的。如今圍繞著詩歌能否“入圍”高考作文又成了很多人爭論的焦點。其實想當然得看來,高考拒絕詩歌是錯誤的,不合理的:畢竟詩歌也是文體的壹種,不能“特殊化”,另外誠如前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在其博客中撰文所述的那樣“為什麽不少地區的作文仍然把詩歌排除在外,看來我們這樣壹個詩歌國度的高考試卷裏,隨著現代化的發展,已經容不下詩情畫意了!”(《新京報》6月8日)。但事實上我們的高考“國情”並沒有達到讓我們可以詩情畫意的地步,因此詩歌被特殊化也就顯得很合理了。
首先看看我們的高考作文的目的何在。原國家教委在“高中語文教學目的”中規定:“……使學生熱愛祖國語言,能夠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具有現代語文的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和聽說能力,具有淺易文言文的能力。……”那麽顯然高考作文的目的就在於對學生的寫作能力,對學生能否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的考察。而我們再看看如今我們的現代詩歌的發展程度,我們的部分詩人所推崇的詩作,便知道何其“後現代化”!在我看來很多就是分行的大白話,有的甚至語義亂用,詞性錯誤,不和語法規則,更是不知所雲(也有可能是故弄玄虛),在這樣的壹個詩歌現實環境中的學子寫出來的詩歌是否能夠正確“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最起碼都成為問題!退壹步說,假使學子的免疫力強,不受現代詩壇的影響,再假使我們都贊成詩歌的“入圍”,那麽很多省份的作文要求中都提到不得少於800字的要求是否也該改改?那麽為什麽沒有人要求更改呢?這就說明字數對於考察學生的水平十分重要,人們都意識到了這壹點,但卻沒有同時沒有意識到詩歌字數就少,考察水平因此相對比較低,評卷者無法據之對學生形成很全面的評價——這另外壹點。因此總體說來,詩歌是不適合應試性質、選撥性質的考高作文的。
其次我們要看看高考作文的評判方法。關於這壹點已經有很多文章說到批改高考作文的“草菅人命”,這也是高考“國情”的現實:某省閱卷點作過測算,近30萬份作文試卷,10天內要改完,180位教師閱卷,除去復查教師,其余兩人壹組,每篇作文需要兩人過目,則每位教師每天要看350篇作文,也就是說,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除去高溫休息壹小時,在余下的7小時內,壹分鐘也不停地看,不喝水不上廁所不與別人說話,每小時要改50篇作文,平均每篇作文上停留的時間約70秒!但是實際操作比較靈活,都是對半分,壹人看,另壹人大概翻翻,簽個姓(連完整的姓名都來不及簽)。這樣算下來,改壹份作文也只有90秒鐘而已。這樣的評判就是看散文、小說都是有問題的,又如何去看詩歌,去評詩歌?且不說評價詩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還要看寫作者的背景等附加條件,單就評判時間而言,寫詩歌就是在玩火。
最後,對於命題者來說,在命題要求中去掉拒絕詩歌這壹項是很簡單的,僅僅就是少了幾個字而已,反正寫的考生還是鳳毛麟角的,不會影響到整個高考作文的基本局面的穩定。而且國家政策又鼓勵去掉拒絕詩歌這壹項,他們還能因此在輿情中獲得好感,可以說絕沒有任何思想包袱,基本上可以說是壹件百利無壹害的“好事”,而為什麽命題者不去掉呢,為什麽還要這麽執迷不悟,與輿情對著幹?這只能說明命題者有他認為比獲得輿情支持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對廣大考生負責。大家都明白高考作文在整個高考成績中的分量,如果壹個考生因為命題者沒有拒絕詩歌,而寫了詩歌,又恰好碰到壹位詩歌水平不高的閱卷者,被判了壹個不合理的分數,怎麽辦?所以說命題者也是用心良苦的。
總之我認為高考作文拒絕詩歌本身是錯誤的,但立足於我們的高考“國情”又是十分合理的。盡管有趙麗華所謂的“教育部門不想辦法提高自己對現代詩歌的鑒賞和評判水準,而是壹味逃避”的嫌疑在,不過本著對廣大考生負責,在高考“國情”壹日沒有改善的情況下,詩歌“入圍”對考生並沒有益處,反倒有害。而如王旭明那種幻想性、理想化的“遺憾”,則作用式微,純粹臆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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