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詩歌的壹個類別,與格律詩相對,是指那些沒有固定規格,不受音韻、字數、行數、節數限制的詩體。詩歌是通過詩人的藝術想像與豐富情感,以及鮮明的節奏與韻律,高度集中、概括形象地反映社會生活、表達詩人思想感情的文體,是最早出現的文學形式之壹。自由詩便是在詩歌漫長的發展演變過程中,逐漸形成發展起來的壹種嶄新的詩歌表現形式。自由詩相對格律詩而言,在創作上有了較大的突破與自由。自由詩不要求節數、行數、字數的整齊,也不要求在詞義與音韻上對仗,其起韻、換韻、押韻不要求有固定的規律。雖然自由詩也講究節奏與韻律的優美與變化,但並不要求有規律地組合音節,也不要求有固定不變的規則,而是運用順乎口語的自然旋律,使語音自然錯落,形成間歇,以求得節奏與韻律的自然優美,因此,自由詩所表現的領域更加寬廣,更適於表現復雜的社會生活與奔放的思想感情。自由詩的創始人是近代美國著名詩人惠特曼,是他為了表達對新時代的憧憬和熱愛,歌頌大自然、歌頌大海、歌頌勞動、歌頌和平,而創造出來的壹種全新的詩歌形式。自由詩在我國的產生,是“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在胡適、郭沫若等人的倡導下逐漸普及開來,壹直發展至今,成為現代文學史上璀璨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