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壹方面是受中國的文化禮教的影響,中國的文化傳統中更多的提倡溫和含蓄,不贊同熱情奔放的東西,特別是在男女感情方面,所以詩歌中也以含而不露的感情居多。另外,隨著封建的禮法體系越來越嚴格和被廣泛接受,男女的結合更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甚至沒有見面的機會,何來愛情呢?即使真的互有感情,也不敢宣之於口,否則是不被當時社會的禮法接受的。至於婚後夫婦和樂,那是壹種美談,當然可以宣揚。《詩經》當中是可以公開大膽地表現未婚男女的感情的,但後世的這種文字就越來越少了。但是反過來說,這種禮法是與人性相悖的,青年男女也在憧憬愛情,或對異性有朦朧的好感,那麽就有很多關於思念情人、或者青梅竹馬的愛情被破壞的失望痛苦這類的詩詞。
另壹方面,悲劇的東西的確比較動人,容易引起***鳴,可能也會流傳的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