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在文中指遺憾、遺恨。
白居易《長恨歌》所要表達的思想,也正是詩人為這篇長歌所取的詩題,即“長恨”二字,恨,就是遺憾、遺恨。作者描寫李、楊愛情,竟在諷刺當時和以後的統治者應以唐玄宗為戒,不要因“垂色”而荒淫誤國,給自己造成“長恨”。
全詩形象地敘述了唐玄宗與楊貴妃的愛情悲劇。詩人借歷史人物和傳說,創造了壹個回旋宛轉的動人故事,並通過塑造的藝術形象,再現了現實生活的真實,感染了千百年來的讀者,詩的主題是“長恨”。該詩對後世諸多文學作品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縣)縣尉。壹日,與友人陳鴻、王質夫到馬嵬驛附近的仙遊寺遊覽,談及李隆基與楊貴妃事。王質夫認為,像這樣突出的事情,如無大手筆加工潤色,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沒。
他鼓勵白居易:“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何如?”於是,白居易寫下了這首長詩。因為長詩的最後兩句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所以他們就稱這首詩叫《長恨歌》。陳鴻同時寫了壹篇傳奇小說《長恨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