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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Dickinson的英文詩評

不趨時媚俗的詩歌革新者

——試論艾米莉·迪金森詩歌創作與成就

生活在19世紀的沃爾特·惠特曼(1819-92)和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86)是遊蕩在美國乃至世界現當代詩歌原野上聲勢赫赫的幽靈。可以這麽說,任何美國當代詩人不管如何後現代,如何先鋒,起步時沒有壹個不在他(她)倆的撫育下長大的,其影響之大,如同中國詩人無不受李白和杜甫的蔭庇。斯坦利·威廉斯 (Stanley T.Williams)說:“在迄今為止反映在詩歌裏人跡罕至的精神領域裏,他(她)倆代表19世紀美國心靈拓荒最遠的才智。”[1] 美國的壹些著名文學選集和詩歌選集現代部分往往以這兩位美國心靈拓荒最遠的才智當帶頭人。[2] 2001年來華參加美國文學研討會[3]的美國詩人朱迪思·約翰遜(Judith Johnson)教授[4]在談到這兩位詩人時,俏皮地稱他(她)倆為艾米莉·惠特曼。這壹有見地的斷語立刻受到中美學者的贊賞。這真是壹對同壹時代天造地設而風格各異的詩歌創新者。如果說在風格上,惠特曼是大海長河滔滔,驕陽當空,迪金森則是小橋流水,月明星稀。眾所周知,他,大氣磅礴,更多關心的是宏觀世界,而她,細致入微,更多註重的是微觀世界。正如唐納德·巴洛·斯托弗(Donald Barlow Stauffer)說:“惠特曼的詩歌是通過他持續的、為了包羅萬象而向外沖刺努力取得的,而迪金森的詩歌是通過她迅疾的、零散的洞察取得的。”[5] 然而,她(他)倆有著壹個鮮明的***同點:在詩歌藝術上的追求是執著的,勇敢的,在任何時候決不趨時媚俗,寧可遭受占主流地位的保守詩人、詩評家、編輯、出版家乃至讀者的誤解,諷刺,嘲笑,甚至抨擊,卻毫不妥協地與傳統的詩美學作徹底的決裂,表現了任何革命者、創新者所具備的膽略和氣魄。這也是世界上從古至今任何獨領風騷的偉大詩人所必具的基本品質。有了這樣的品質,她(他)們的詩篇才“超越著時代,穿越著時空,昭示著壹個跨越時代的精神向度。”[6]

這兩位大詩人盡管都經過了不平坦的或者說坎坷的創作道路,但惠特曼生前最後得到詩界的承認,獲得了壹個偉大詩人應該獲得的榮耀,而迪金森則沒有他幸運,終身受到冷遇,生前只發表了少數幾首詩,她的詩歌天才是逐漸被世人發現的,直到20世紀中葉以後才被完全確立為美國主要詩人。從追求壹時盛名的世俗觀點來看,這也許是她的不幸,但從長遠的觀點來看,這是她的幸運。我們若從她生前到目前為止的整個評論界、學術界對她及其詩歌評介和研究的演變來看,她是何等的幸運:她似乎成了超越時空的詩聖,雖生在19世紀,但經過轟轟烈烈的20世紀,依然活在21世紀,從新英格蘭走向全美國,從美國走向全世界。

各個歷史時期美國學術界和批評界對迪金森詩歌評價的演變

21世紀的今天,我們要準確把握艾米莉·迪金森這位大詩人如此豐厚而又如此難懂的詩歌,不是靠我們個別人勤奮的精讀和聰慧的理解能解決問題的。我們必須要建立在壹代代前人考證和研究的基礎之上。正如詹姆斯·伍德雷斯(James Woodress)在介紹迪金森詩歌批評接受的情況時所說:“如今美國文學的學生或教師在研讀迪金森詩歌時面臨的大問題是緊跟學術的和批評的探究,考察。”[7] 何況不是生長在美國文化語境中的我們這些中國學人?因此,我們在著手研究她的詩歌之前,更有必要了解迪金森詩歌在美國學術界研究的情況和趨勢。

從瑪麗埃塔·梅斯梅爾的最新調查中[8],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整個批評界和學術界對迪金森評論和學術研究的走向。根據美國現代語言協會提供的有關研究迪金森詩歌的學術著作和論文的條目,平均每年50多種,1986年最多,達到83多種之多,其中的研究包括多種用外語寫的論著,除了英語之外,還有日語、波蘭語、德語、法語、斯洛文尼亞語、俄語、西班牙語、馬其頓語、葡萄牙語等。雖然瑪麗埃塔·梅斯梅爾在她的調查清單上沒有提及被世界上最多的人使用的語言—漢語,但事實上迪金森也進入了漢語著作和中譯本之中了,只是比起惠特曼對中國文學界的影響,她是壹個遲到者,比他遲到了差不多70年。1919年田漢先生首次把惠特曼介紹到中國,而中國學者開始陸續介紹迪金森則在20世紀80年代[9]。她的詩歌天才在美國真正被發現和普遍重視也不過始於20世紀50年代中期。隨著中國學者和譯著對迪金森詩歌的深入研究和翻譯,我們有理由相信,她必將對新世紀的中國文學界和學術界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19世紀60年代到世紀末,對迪金森的詩歌的接受基本上處於報刊的貶褒不壹的評價性評論的初級階段。個別的讀者和女性評論員對她的詩歌和書信持熱情的肯定的態度[10],文論界占主導地位的少數男性文學記者、編輯和作家,由於堅持傳統的詩美學,對迪金森詩歌形式的“不規範”進行挑剔,批評,說她的韻腳、節奏、句法都錯。1890年以後,貶低迪金森的批評基本上占了上風。

然而,特別值得壹提的是,顯赫的銀行家、早期超驗主義者、作家、艾默生和梭羅的親密朋友塞繆·沃德(Samuel G. Ward)別具慧眼,在1891年10月11日給托馬斯·溫特沃斯·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 1823-1911)寫的壹封著名的信中說:“我同世界壹道,對艾米莉·迪金森懷有濃厚的興趣。難怪她的六版詩選都銷售完了,我想,每壹本都賣給新英格蘭人了。她也許會世界聞名,也許決不會走出新英格蘭。”他在信的結尾,稱迪金森為“表達力強的緘默者”,並認為“這就是為什麽她吸引許多新英格蘭的魅力之所在”。當時評論界對迪金森詩歌的尖銳批評使本來就奉行傳統詩美學的希金森很受影響,以至他不願意再繼續編輯她的詩選。但沃德的信給他鼓起了勇氣,建立了信心。

希金森和梅布爾·盧米斯·托德(Mabel Loomis Todd)主編的迪金森的第壹版《詩選》(Poems by Emily Dickinson, 1890)和第二版《詩選》(Poems, Second Series,1891)面世時,雖然報刊的專業評論者對迪金森詩歌非同尋常的藝術形式和主題,在“理解、美學評價、比較、分類和傳記推測方面感到有困難”,但希金森對迪金森不規範的形式和獨創性的內容的壹分為二的評論在評論界和讀者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當時著名的評論家托馬斯·貝利·奧爾德裏奇(Thomas Bailey Aldrich, 1836-1907)在他的著名論文《關於艾米莉·迪金森》(In Re Emily Dickinson, 1892)中對迪金森詩歌也提出了壹分為二的看法,他說,他從迪金森“詩歌的混亂”中,找到了“壹首小詩”,“為了使它值得加入海涅抒情詩怪燕的飛翔中,需要對開頭的壹個詩節加以小小的修改。”但當時最具權威性的作家、評論家威廉·迪安· 豪威爾斯(William Dean Howells, 1837-1920)則對迪金森作了少有的高度評價:“在艾米莉·迪金森的作品裏,美國,或者更多的是新英格蘭,對世界文學作出了顯著的增添,不可能被世界文學的任何記載所能漏掉。”這壹具有民族自豪感的評價卻引起了英國評論家們敵對的反響。1891年,壹個叫做安德魯·蘭(Andrew Lang)的英國評論家認定迪金森的語法不通,把它視為美國不文明狀態的表征,並挖苦說:

我們也許被告知:民主(指美國—筆者)不象歐洲那樣註重語法。但即使民主跳過了頭,又落在原始狀態,我相信我們的野蠻繼承者將會使他們的詩歌在語法上狗屁不通,雖然他們這樣做是無意識的。

次年,壹個叫做艾麗斯·詹姆斯(Alice James)的美國女學人針鋒相對,反唇相譏:

聽到英國宣布艾米莉·迪金森為五流詩人,我疑慮頓消,釋然於懷:他們有著如此失察優秀品格的能力。

諸如此類的筆戰見諸於當時的報刊,不管貶褒如何,至少說明當時迪金森備受關註。當然我們不能忽視對推出艾米莉·迪金森詩歌不可或缺的人物梅布爾·盧米斯·托德[11],她後來獨自編輯出版了迪金森第三版《詩選》(Poems, Third Series, 1896)。但可惜的是,後來她和艾米莉胞妹拉維尼婭[12]因土地訴訟糾紛產生不和而在1897年突然終止了迪金森詩歌的編輯工作,由此影響了評論界對迪金森詩歌關註的熱度。直至艾米莉的侄女瑪莎· 迪金森·比安奇(Martha Dickinson Bianch)編輯艾米莉·迪金森的新詩選《獨壹的獵狗》(The Single Hound)在1914年的出版,評論界才又開始對她的詩歌產生興趣。當年,《詩刊》主編哈麗特·門羅(Harriet Monroe)在評論《獨壹的獵狗》時視迪金森為“壹位無意識的未列入意象派隊伍的意象派詩人”。她的這壹看法正好與伊麗莎白·謝普利·薩金特(Elizabeth Shepley Sergeant)稱迪金森為“早期意象派詩人”的看法不謀而合[13]。她倆的評論對研究迪金森詩歌無疑地起了促進作用,開辟了研究迪金森詩歌的新潮流。緊接而來的是,評論家紛紛從新英格蘭超驗主義、清教主義等不同的視角對迪金森詩歌進行研究。更令人註目的是,越來越的評論者把她的詩歌歸於歐洲文化傳統,尤其是歸到T.S.艾略特所推崇的玄學派詩歌傳統。美國著名詩人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1889-1973)稱贊迪金森詩歌為“也許是女詩人中所寫的最好的英文詩”。馬丁·阿姆斯特朗(Martin Armstrong)同意他對她的詩歌的評價,但建議把“也許”去掉。艾肯為他編選的《艾米莉·迪金森詩選》評價性的批評轉入到闡釋性批評。換言之,到了這個時候,評論界不再在她的詩歌品格的好壞上打圈子,而是在承認她的詩歌是優秀的前提下進行闡釋,解讀。

從1930年到1955年,對迪金森詩歌的研究進壹步從報刊的評價性評論轉入學術的闡釋。這壹發展趨勢是由瑪莎和艾爾弗雷德·利特·漢普森(Alfred Leete Hampson)主編的《艾米莉·迪金森詩續編》(Further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29)和《艾米莉·迪金森未發表的詩》(Unpublished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35)推動和鞏固的。這時恰好與新批評派的興起巧合。新批評派評論家主要對迪金森單篇的詩作細致的闡釋,而不是對迪金森這位詩人作整個的評價。這就牢牢地鞏固了她作為具有機智的玄學詩人和神秘主義詩人的地位。這是對壹個詩人的高度評價。只是在中國,玄學不太受重視,因為它帶有我們不少人壹向蔑視的唯心主義色彩,而且它似乎偏離我們許多人壹向重視的現實主義。須知大詩人T.S.艾略特得益於英國17世紀玄學派詩人約翰·多恩(John Donne, 1572-1963),而且經過他的大力提倡,才使得曾在18世紀受到冷落的多恩和其他玄學派詩人在20世紀流行了起來。[14] 至於神秘主義,在中國, 也不是壹個什麽討喜的好字眼。可是,在西方,神秘主義(mysticism)是壹種信仰,即相信直接領悟真理或與上帝溝通是用種種難接近於理性的方法,通過沈思冥想或頓悟獲得的。迪金森的詩總是通過她對在常人不起眼的小事小景小情的頓悟獲得的。當然她生動地描繪死神來臨和死後體驗的精彩詩篇,也使她的詩歌有著神秘的色彩。我們寫詩時也常常有這樣壹種神秘的體驗:當妳處於沈思冥想的狀態時,妳往往會把思想和感覺、現實和幻想混淆起來。迪金森正是在這樣的狀態下創作的。最早看出迪金森這壹藝術特色的是著名新批評派評論家和詩人艾倫·塔特(Allen Tate, 1899-1997)。他在他的論文《新英格蘭文化和艾米莉·迪金森》裏指出她“把思想和感覺混淆了起來”,使迪金森成了新批評派的詩歌批評中的範例。其深遠意義在於塔特拋棄了緊密聯系作者生平的傳統批評方法,把迪金森詩歌置於美國新教文化的語境裏。不過,這壹個時期同時存在著對迪金森作傳記式批評。它的主要興趣在於收集迪金森的生平事跡和她隱隱約約的情人。壹時間,她似乎成了壹個雙性戀者。有的說,她的男情人是查爾斯·沃茲沃思或塞繆爾·鮑爾斯;有的說,她的男情人是喬治·古爾德或梅傑·亨特;有的說,她是女同性戀者,對象是蘇珊·吉爾伯特和凱特·斯各特·特納·安東。這是好奇者們從她的詩歌和瑪莎的《艾米莉·迪金森的生活與書信》(The Life and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1924)的字裏行間為這個未婚女詩人找出來的,並沒有確鑿的證據。迪金森無論在詩裏或信裏從來就是若明若暗,若言輒止,撲朔迷離。壹個女子有沒有情人本來是壹件平常事,但費力猜測迪金森的情人本身至少可以說明她受到大家關註和喜愛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