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詩歌,要調動諸多文學手段。如“白發三千丈,緣愁似箇長”用的是誇張;“潮平兩岸闊,風正壹帆懸”用的是對偶;“忽如壹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用的是比喻;“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用的是擬人;“碩鼠、碩鼠,無食我黍”用的是反復;還有用頂針,用借代,用排比,用設問,用反問,用賦、比、興的。詩歌語言還要講音節,講聲韻,但不管用哪壹種或多種方法,根據我的體會,好的詩歌語言要做到四個字,即四字標準。
第壹個字是“順”。即言順、氣順、情順、理順。所謂言順,是要求自然流暢,不拗口,不晦澀。白居易常將寫好的詩念給老太婆聽,聽不懂就修改,直到老太婆能聽懂為止,追求的就是通俗易懂,流暢自然。凡是千古名句,無壹不是通暢自然的句子。如:“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落霞與孤騖齊飛,秋水***長天壹色”;“欲窮千裏目,更上壹層樓”;“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等。所謂氣順,就是要求壹韻到底,壹氣呵成。壹幅書法要氣韻貫通,壹幅畫要氣韻流暢,壹支歌要音韻和諧,壹首詩也不例外,要不凝滯,不阻隔,朗朗上口,通暢自然。所謂情順,就是要有感而發,要純真,不虛偽,不無病呻吟。在壹首詩中,情感往往有變化,有抑揚,但要統壹,要壹脈相承。所謂理順,是指議理詩中的理要正確,不偏頗,有較高的品味和見識。總之,詩歌從內容到形式,從思想到語言都要順情、順理、順氣、順口。“順”是詩歌寫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個字是“切”。即對人或事物的形態、聲音、性狀的描摹要準確,要切合,要切題、切意、切情、切景,要切時、切地,切合人物身份,在什麽山上唱什麽歌,對什麽人說什麽話。對字義、詞義、句意要弄清楚,對典故、傳說、歷史要把握準確。劉勰說,“夫美錦制衣,修短有度”。大作家莫泊桑說:“不論人家要說的事情是什麽,只有壹個字可以表現它,壹個動詞可以使它生動,壹個形容詞可以限定它的性質。因此,我們得尋求著,直到發現了這字,這動詞和形容詞才止,決不要安於大致可以。”怪不得王安石把“春風又到江南岸”的“到”字先後改為“過”,改為“入”,改為“滿”,最後才改為“綠”字。黃山谷把“高蟬正抱壹枝鳴”的“抱”字,先後改為“占”,改為“在”,改為“帶”,改為“要”,最後才確定為“用”字。範仲淹將“先生之德,山高水長”的“德”字改為“風”字,賈島改“推”字為“敲”字,真是“吟安壹個字,撚斷數根須”,追求的是壹個“切”字。
第三個字是“新”。“新”包括內容新和語言新。內容新包括角度新、立意新、張揚個性,寫有獨特見解的詩詞。語言新指的是煉字,選詞、用句要有新鮮味,要新穎。要剔除陳腐的老套的和人雲亦雲的詞句,要推陳出新,要典故翻新。“嚼人家咬過的饃沒味道”,說的就是這個理。詩少不了寫景。就寫景而言。“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寫得壹派清新;“小橋流水人家”寫出江南特色;“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寫出了江南春的特有景致;“吳楚東南坼,乾坤日夜浮”寫出了洞庭湖浩渺壯闊及詩人的特別感受;“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寫出大西北傍晚的雄渾與孤寂;“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壹江春水向東流”,寫出了亡國之君心靈深處的痛楚。總之,這些詩句都寫出了景物的新奇。再看寫人。竇娥的冤屈,賣炭翁的苦痛,琵琶女的身世和技藝,無壹不寫得個性鮮明;“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用日常小事寫仁慈寫母愛;“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用細節用動作寫羞澀寫無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淪送我情”,用比喻用誇張寫出感情的真摯與深厚。總之,古人無論是寫征夫、寫閨秀、寫文士、寫寡婦,都形神畢肖,個性鮮明,真正突出了壹個“新”字。
第四個字是“變”。詩歌篇幅短小,用語簡煉,特別是近體詩,五絕少到20個字,七律也只有56個字。還兼以平仄、對仗和押韻的限制,它的用語省略、跳躍、倒裝變化甚多。如省略:溫庭筠的“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沒有壹個動詞,顯然省去了謂語;再如杜甫的“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濺淚的主語不是花,驚心的主語不是鳥,它們的主語都是人,卻被省略了。而這些詩均為名篇大作,經壹省略,詩句更為精煉,內容更生動更豐富了。再看跳躍的例子。“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剪西窗竹,卻話巴山夜雨時。”詩的壹二句,作者李商隱著眼當前,回答歸期,而夜雨迷漫,內心愁苦至極。第三句假設,第四句跳到日後相遇時的情景來構築全詩。詩句明白如話,而又曲折深婉,含蓄雋永,余味無窮。再來看倒裝。岑參《逢入京使》中的“故園東望路漫漫”;應為“東望故園路漫漫”。辛棄疾的“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按壹般說法也該改“驚鵲”為“鵲驚”,改“鳴蟬”為“蟬鳴”。杜甫的“綠垂風折筍,紅綻雨肥梅”,也應是“風折筍垂綠,雨肥梅綻紅”。這樣壹變化,不僅平仄協調,句法新穎,而且形象性強,給人印象更鮮明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