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疊字重復
比如袁枚的《十二月十五日之夜》:“淵更急,人漸亡。窗明幾凈,月明天天白。”更深的寂靜的過程被“沈重”和“漸進”這兩個詞生動地傳達出來,讓人仿佛聽到了夜神的腳步聲。
還有劉長卿的《蘇雙峰寺,送、李十六首》:“暮色深沈,灰列。”“搖搖”和“蒼蒼”用來形容夕陽猿的蹤跡和古松的綠色,非常到位,押韻清晰。
重疊是詞語的重復,屬於修辭,用得好可以起到非常奇妙的作用。
2句子結構重復
這種重復不僅沒有問題,而且對詩歌的進展起著強大的作用。是詩人語言的特殊用法,在節奏上也能加強節奏感,句式相對固定,大家壹看就懂。
比如元稹的“偷懶回眸花,半邊天修,半邊天君子。”還有最近流行的壹句歌詞“壹城煙雨引壹樓露臺”,也是“平衡收入”的壹句話。雖然不知道上下文,但是放在詩裏是可以的。還有“半個姜鳴月亮,半個秋江”。這些重復的詞語是營造意境的修辭手法,沒有問題。
這種重復的單詞結構很明顯,壹看就是作者刻意安排的。
三是不修辭的非重疊式重復
這需要謹慎。
古體詩分為古體詩(古風)和近體詩(格律詩),近體詩分為絕句、格律詩和排比詩三種格式。其中,古體相對寬松,允許使用重字。只要妳表達的好,用的隨意,都不是問題。?
被認為有問題的是在壹首格律詩中重復使用除“重疊”以外的詞作為修辭。
?在接近形體的韻律詩創作中,最好不要使用修辭之外的重復詞。我們在寫格律詩的時候,如果受到啟發,壹時沖動去做,有時候難免會有重詞而不自知。所以在後期的復習中有必要對重復的單詞進行修改和替換。
相信沒有不修改幾次的作品。李白只有壹個,大部分都是賈島。
壹部滿意的作品需要反復推敲。當然,不改也沒有問題。詩歌畢竟是個人的事,不要在意別人對作品的看法就好。
詩歌為什麽要盡量避免非修辭性的詞語?主要是字數少,不能浪費。
格律詩的字數是固定的,尤其是絕句,少則20字,多則28字。要在這20多個字裏寫風景,抒發情感,完整地表達意誌,還要留白,創造意境。可以說壹個字都不能浪費。
此外,格律詩是節奏與內容相結合的精美作品,格律詩也有偶平的。如果有重復的話,如果異音異義更好,如果同音異義壹致,那麽就相當於給已經被扁平化格式束縛的格律詩增加了另壹套枷鎖,不利於全詩的旋律安排和內容創作。
因此,在格律詩中要盡量避免非修辭性的重復。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例如,半節奏的傑作黃鶴樓:“很久以前,壹只黃鶴載著壹位聖人去天堂,現在除了黃鶴樓什麽也沒有留下。黃鶴不返人間,白雲永無他飛……”四句話三個“黃鶴”,卻依舊壹氣呵成,毫無阻礙。
崔護七絕詩《京城南村》:“去年今日,在此門,桃花相映。人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在春風微笑。”《去年》和《桃花》在短短28個字裏重復了兩次,但也是意象滿滿,不重復。
李商隱《雨夜給北方友人的筆記》:“問君歸,秋池起晚雨。當* * *西窗剪燭談晚雨。”我其實是重復了四字短語,但由於兩地“夜雨”的詞類不同(詳見《雨夜給北方壹個朋友的筆記》的詳細分析),所以並不復雜,營造出獨特的意境。
王安石《遊鐘山》:“終日看山不厭,買了就留在老山。山花滿山,山河閑。”這個很神奇,28個字,中間八個“山”,關鍵感覺還挺好的。
這些重復並不是單個單詞不必要的重復。這些短語有形象特征,需要重復。這種修辭方法是用來達到壹種特殊的效果。
只有當它作為壹種修辭手段時,才出現詞或詞的重復,這基本上是詩人的刻意安排。無意識的重復單詞壹般會適得其反,所以盡量避免。
而且這些大詩人運用重復詞語營造意境的手段,在格律詩中用的不多,基本都是特例。
我們學習古詩詞創作,前期要遵循規律,寫格律體的規律,盡量不要重復用詞。
至於怎麽避免,只能查,修改,用同等水平和水平的詞代替。
漢字太多了,很難說沒有可替代的詞。壹個建議是拓寬知識面,學習典故。另壹個建議是放手。無非是壹首不太好讀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