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納蘭春蠶
壹提到漢詩,我們就會想到劉邦的《大風歌》、劉徹的《秋風辭》等壹批帝王級詩人所寫的漢詩作品,甚至楚霸王項羽的《垓下歌》也被歸為漢詩的範疇。還有壹些人臣級的漢詩作品,如張衡《四愁詩》、趙壹《疾邪詩》等等,而這些作品也都幸運的留下了署名――至少我們知道作者是誰。
然而絕大部分漢詩的作者姓名均無從考證,壹般署名為“無名氏”。例如漢代著名的《古詩十九首》就沒留下作者的名字。而壹度被誤認為是蘇武、李陵詩的若幹作品,也都不是蘇武、李陵創作的,真正的作者另有其人,只不過在今天已很難確認到底是誰了。
究竟是什麽原因造成了漢詩的作者成了“無名氏”?下面我就試分析其中的原因。
沿襲《詩經》時代的“無署名”傳統
“無名氏”的漢詩,不是沒有作者,也絕非什麽“集體創作的智慧結晶”,而是自《詩經》時代以來積弊已久的傳統。漢詩主要為樂府詩歌,收入樂府詩集的很多作品,除了很少壹部分是宮廷文人創作的,大多數都是從民間搜羅整理來的。官方在整理的過程中,版權保護意識淡薄,不光作者的署名,年代、背景,甚至詩題都很難保留,《古詩十九首》常取第壹句為題,便是例證。
創作者、吟唱者身份極低賤
漢樂府仍延續《詩經》時代的歌唱形式,本質上就是歌詞,配上曲調都是可以吟唱的。創作者往往也是吟唱者,這壹類人身份極低賤。民間藝人是創作的“主力軍”,大多反映社會底層人物的生活。即使如李延年這位深受漢武帝器重的宮廷樂師,詞曲唱三位壹體,放在今天儼然就是叱咤樂壇的壹線“唱作人”,但李延年曾受宮刑才有資格出入宮禁,為皇室服務。
漢代文壇的風氣是重賦不重詩
漢代辭賦家享有極高的名望,詩人的待遇卻並不高。辭賦家好似舞臺上光芒四射的明星,而詩人就如同江湖賣藝的流浪歌手。例如名不見經傳的辭賦家左思,憋大招壹憋就是十年,終於寫成《三都賦》,讓他聲名鵲起,壹度致使洛陽紙貴。失寵的陳皇後花重金聘請司馬相如寫《長門賦》,雖沒能讓漢武帝回心轉意,卻變相擡高了司馬相如的身價。
這些例子都可證明,賦體文在漢代是絕對的主流文體,可以為創作者帶來豐厚的回報,可謂“名利雙收”。而同時期誕生的優秀詩歌作品,卻沒能引起足夠重視和保護,以至於作者的姓名都無從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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