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憑著他的慈愛與憐憫呼召了亞伯蘭,與他立約,並指示他走上壹條真正蒙福的道路。神因著亞伯蘭的信心,產生了壹個敬拜獨壹真神的民族——以色列民。日後,彌賽亞(基督)便藉著這個民族降世為人,作人類的救主。這是自人類始祖亞當犯罪之後,神的救贖計劃中極為重要的壹步,而因著亞伯蘭對神的順服,以此成全了神的旨意。使我們這與亞伯拉罕有壹樣信心的人,也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接著我們就根據聖經的記載,看亞伯拉罕是如何走上蒙神喜悅的道路,以作我們今天行走天路中學習的榜樣。
壹、聽從神的呼召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妳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妳的地去。我必叫妳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妳,叫妳的名為大;妳也要叫別人得福。為妳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妳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妳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1-4)
亞伯拉罕的奉獻,始於他的蒙召。當亞伯蘭壹聽到神的呼召,就憑著信心離開了哈蘭,前往神的應許之地——迦南。從此,開始了他全新的人生旅途。亞伯拉罕的蒙召,為舊約聖經中有關神救贖人類的啟示揭開了新的壹頁。神特意揀選壹個願意認識他、事奉他,並且大有信心的人,作日後蒙恩者的典範;並由他建立壹個學習並遵守主道的家庭(參創18:19 ),再從這個家庭產生出壹個蒙揀選的,與外邦異族分別為聖,單單遵行神旨意的民族——以色列。神應許說,不單這壹族要蒙福,地上萬族都要因亞伯蘭的後裔(基督)得福。耶穌基督降世,拯救人類,也是從亞伯蘭的直系所生。世人靠著耶穌基督得以與神建立合宜的關系,得到了無窮的福分。亞伯蘭成為萬民的祝福,是基於他對神的信心,使他作合神心意的器皿。亞伯拉罕聽從神的呼召,這是他蒙福的開始。
神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有二次;壹次是在迦勒底的吾珥城。父親“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創11:31) 他拉壹家離開肥沃的本土;自己原來居住生活的地方,走向未知地——迦南。這條移居之路是亞伯蘭響應神呼召的朝拜之路。新約的司提反作見證時說:“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7:2) 另壹次就在哈蘭;這時亞伯蘭年七十五歲。他照著神的吩咐就去了。亞伯拉罕壹生都生活在對神堅定的信心之中,完全順服神的帶領,成為他日後蒙大福的泉源。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主要分三個部分:
1、建立大國的應許:“我必叫妳成為大國。”(創12:2) 這句話專指以色列民,就是雅各的後裔而說。神應許給以色列民所得的土地是“永遠”的,因為這個約是“永遠”的。神說:“我要與妳並妳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妳和妳後裔的神。我要將妳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妳和妳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17:7-8) 這是彌賽亞的國度,最終應驗在基督的教會中。
2、給亞伯拉罕個人的應許:(1)後裔眾多。“使妳的後裔極其繁多。”(創17:2) “我必賜福給他(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也要使妳從他得壹個兒子(以撒)。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創17:16) (2)得著福氣。“我必賜福給妳。”(創12:2) 福氣分為兩方面:有暫時屬地的福氣,也有永遠的屬天福氣。 (3)得著尊榮。“叫妳的名為大。”(創12:2) (4)做賜福別人的媒介。“妳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
3、對外邦人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妳得福。”(創12:3) 這應許應驗在亞伯拉罕那壹位“子孫”(基督)身上(參見加3:16),也應驗在所有因信稱義作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身上(參見羅4:3;加3:6-9)
亞伯拉罕之約,顯明了神崇高的智慧,要藉著亞伯拉罕實現神對全人類的救贖計劃,並且安排基督降生,作壹切信他之人的救主;而亞伯拉罕的全心奉獻,成了萬國萬民蒙恩的基礎。他的蒙召不僅顯明神應許中的祝福,也包含了人對神的壹份責任。神要求亞伯拉罕完全順服並委身於他,在凡事上尊他為主。惟有這樣才能得著神所應許的美福,亞伯拉罕的行動也正好完全滿足了神的心願。亞伯拉罕完全聽命於神,把自己奉獻給神,因而得到神所應許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