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32年,唐代大詩人李白遊覽嚴子陵釣魚臺,暢飲致中和原酒,並在嚴子陵釣魚臺遺址留下“太白醉亭”。白居易任杭刺史,留下詩句:“紫菱魚,兗州酒,太白不放。”
1215年(宋嘉定八年),陸遊任兗州大臣,飲兗州燒春,次年任劍南道編《劍南詩稿》,兗州燒春、劍南燒春均為貢品。
1763年,安徽大毒梟朱在兗州地區開了第壹家“致中和酒廠”,以中庸之道之名致中和,開啟了舉世聞名的香型白酒傳奇。
1876年,致中和原酒榮獲新加坡南洋商品大賽金獎,這是我國國酒產品在國際上的第壹枚金獎。
1915和茅臺壹起獲得巴拿馬世博會金獎。
1929獲首屆西湖博覽會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