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夫妻互稱“情人”,後用於指非奴婢平民、無辜婦女、妻子對丈夫的稱呼。
最早,妻子稱丈夫為“情人”,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古代丈夫的光輝高大形象。古詩中有“妾高樓從園中起,情人明舉戟”之說。
“情人”二字無性別,妻子稱丈夫為“情人”;丈夫稱妻子為“情人”。從這裏可以看出,當時男女地位大體平等,但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稱呼也給夫妻帶來了很多不便。
其他名稱:
郎軍:
古人認為單音節詞似乎太甜太累。當時,除了像鄭袖這樣的少數人之外,許多優秀的女性仍然羞於在人前大聲呼喚。於是他們在末尾前或後加壹個雙音節詞,即在“郎”字後加壹個“君”字。
在“娘”字後加壹個“子”字,就成了“夫”“妻”,以示親密。(註:起初“淑女”壹詞僅用於年輕女孩。大約到了唐朝,就成了老婆的稱號。)妻子稱丈夫為“老公”,這是對丈夫的雅稱,丈夫稱她為“夫人”,這是對她的昵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