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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那麽醜,古人為什麽要纏足?古代審美是否變態?

1,文化因素

纏足,尤其是纏骨,有很多文化因素,包括:

審美:當時無論男女都認為小腳很美,尤其是對男人來說,小腳很有性吸引力。比如“三寸金蓮”這個詞,代表的是壹個贊美女人腳美的名詞。四寸以內的叫“銀蓮”,大於四寸的叫“鐵蓮”,可見崇尚小腳的程度。

關於腳的美學,最著名的腳美學著作是清代方旋的《香蓮品造》,該書從形狀、大小、紋飾、氣味等角度對女性的腳進行了分類和評論。,而且還有“香蓮四大忌”說“不要翹腳趾,不要踮腳,不要坐裙子,不要躺腳。”辜鴻銘嗜腳如命,聞女足爽。

纏足,性感地帶:據說是因為纏足後行走困難,才鍛煉了陰道周圍的肌肉,防止陰道松弛,甚至保持處女陰道般的緊縮狀態。女人平時從不赤足,所以對於男人來說,可以看到他們的隱私,對腳戀也有類似的興趣。

清代學者李漁在《隨感》中發表文章認為,纏足的最高目的是滿足性欲。因為小腳“妖嬈”,玩起來足以讓人“永遠出賣靈魂”,玩法多達48種,聞、吸、舔、咬、撓、捏、推。

在中國古代,腳是女人除了生殖器和乳房之外的第三個“性器官”。明代小說《金瓶梅》中有“壹枝歪襪壹朵金蓮三寸,是造墳時破土的鐵鍬鋤頭”之說,就連小腳上穿的繡花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

2.社會因素

纏足是壹種破壞四肢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人要從小就把腳綁起來,慢慢把腳的骨頭彎曲,使之變形。纏足後的壹雙小腳不僅在現實生活中有各種不便,而且女性在整個纏足過程中還要承受極大的殘疾和痛苦。這種沒有實際作用,讓受害者無比痛苦的事情,已經成為近千年來的流行和社會習俗。

擴展數據:

最初的纏足應該不會像後世那麽殘忍,也不會強制。但隨著時間的發展,女性的腳在男權社會中已經被認可,成為壹種強制的習慣。

南唐李後主李煜,愛慕並推崇小腳。他寵愛壹個叫仁娘的宮女,身材修長,善舞。李後主告訴她“用絲綢裹住腳,把小腳彎成月牙形”。這段話開創了直接描寫女子纏足的先河,進而開啟了古代女子纏足的風氣。

南宋以後,纏足逐漸演變為女性必須遵守的道德法則,使得社會上的女性不得不不屈。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纏足,使得這種行為更具影響力。最後,纏足成了女人的美。到清朝中期,纏足在北方婦女中最流行,南方普通婦女則沒有。到了清朝後期,纏足最為盛行。

到了清朝,女性的個人地位達到了最危險的邊緣,被視為男性財產的壹部分。男人需要把女人囚禁在家庭中的壹個方方正正的地方,這樣既能顯示自己優秀的家庭條件,又能最大程度地防止女人背叛自己,逃離家庭。

百度百科-纏足(中國古代的壹種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