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有“鑒湖女”之稱的革命義士秋瑾,也寫過壹首讀來讓人熱血沸騰的詩:
不惜花大價錢買寶刀,換貂皮皮草也值得。
壹腔熱血是勤奮和寶貴的,即使灑了也能變成畢濤。
無論是“金毛”還是“貂皮”,在這些被後人尊為“神仙”“俠義”的先賢眼裏,都不算什麽。如果能遇到誌同道合的朋友喝酒,用這些東西換酒有什麽可惜的!
但是,我們都知道是誰開創了“以物易酒”,然後有了“五花馬,金毛”或者“貂皮”換酒的文學故事?
妳大概沒想到是阮福。“金貂換酒”的典故不是對壹個好人的演繹和杜撰,而是出自正史《金淑阮賦傳》。
也許有人會問,他張之這個“四明狂徒”招待李白的時候,不也有“金貂換酒”的故事嗎?
它確實發生了。但這何和李白都生於初唐,而阮福卻生於魏晉。他們之間至少有三四百年的時間。妳說妳對阮福不放心,其實是在後三四百年的後人身上。所以阮福提著酒筐從墳裏跳出來罵他!
原文中是這樣記載的:“遷黃門為輔,騎走為常侍。我想用金貂皮換酒,後來被公司彈劾了。”
翻譯成白話文,阮福擔任黃門侍郎,散騎常侍。有壹次“酒蟲去腦”,他脫下企鵝貂給店主換酒。這件事後來上報朝廷,只是因為皇帝知道當時阮福的脾氣,沒有責怪他。
用金貂皮裝飾的官帽,大概是高官才有的,在正常人眼裏是神聖莊嚴的,但阮福為了換壹壺酒喝,還是摘下來給了店員:“拿去,給我拿酒來!”
看完這裏,可能又有朋友會問,說阮福和何都是金貂,那麽跟“金毛”“貂毛”有什麽關系呢?
哈哈,書不是這麽看的!
如果妳這麽說,那金色的毛皮壹定值幾千塊錢,貂皮壹定是貂皮大衣?如果妳真的死讀書到這個地步,我的天,那就幹脆別讀了,說不定越讀越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