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皇後禮服的冠上飾有九龍四鳳。明神宗定陵出土四只冠跳巖企鵝,龍鳳數量不同。其中壹個是六龍三鳳。龍紋在頂端兩端,口長串珠,似有打鳳之意。正面有三個鳳凰翅膀。冠下左右各有三座殿宇,展開後猶如五顏六色的鳳尾。貴妃之冠,公主之冠,太子妃之冠。村子裏有五顏六色的野雞。壹至七年級女性的鳳冠上沒有鳳凰,繡有不同數量的雉雞。畢夏,又名“下邳”和“皮波”,因其色彩絢麗如彩霞而得名。在肩膀周圍繡壹塊絲綢,然後把它遞到胸部。
“石林廣濟?衣類》載:“金永嘉,作絳暈,使公主可服。”宋朝定為生活女子的冠服,除非是禮物,否則是不允許的。從明朝開始就是明府等級的服飾,從宮後壹品到九品明府,都是穿不同的繡花下帖。紫葵出現在南北朝時期,並在隋唐時期得到這個名字。在宋代就被列入正裝行列。到了明代,它發展成了壹種下鐵——因其形如彩霞而得名“下鐵”。它在明代被廣泛使用,其形狀像壹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下鐵寬3英寸,長5英尺7英寸。取的時候繞過脖子掛在胸前,下端掛著金的或玉的吊墜,這樣就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