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酒在心中,心更美,避俗之情更深。
酒杯裏的酒晃了晃,然後握住了酒杯。
夕陽西下,鳥兒向林歡呼喚。
陶醉在東方的東窗中,讓今生今世。
【註】《易》:通。
這首詩寫的是菊花的暢飲,其實包含著深深的悲傷。
秋天是菊花的季節。秋天,當所有的花都已經枯萎,只有菊花不畏嚴霜,獨自挺立,顯示出堅定而高貴的品格。只是這樣的,作者對菊花非常喜愛,在他的詩中多次寫到菊花,並且經常把菊花與松樹聯系在壹起,如《和國主簿》:“芬芳的菊花開在姚林,松樹挺立成行。以此美姿,為霜出類拔萃。”《回家》:“三徑將荒,松菊猶存。”這首詩的第壹句“秋菊有絕美的顏色”,也是對菊花發自內心的贊美。“有甲子色”這個詞很簡單,“甲子”這個詞還是有點暗,但是菊花有的顏色。如果換成其他美好的詞語,比如“麗”、“真”、“華麗”,那就俗了。前輩說這句話“洗去古今之俗”(宋麗宮歡《陶淵明集註》引根齋語)並非虛名。“看”,濕了。“嘿”,接起來。“英語”的意思是花。“露露以顯其美”,帶露采花,色香俱佳。菊花是摘來吃的,菊花可以延年益壽。作者的《閑情九天》有壹句“酒可憂萬物,菊可解衰老”。曹丕《九日送菊花鐘繇書》說:“貴在助身延壽。謹獻花束助彭祖。”可見,采菊是六朝的風氣。屈原的《離騷》說:“晨飲花木蘭,必露鋒芒,晚食秋菊,必失英姿。”所以,服用菊花不僅強身健體,還有意趣高遠的隱喻意義,而整篇文章的崇高意義也是由菊花引發的。
秋菊真美,助人壹醉方休,作者也不覺得壹杯接壹杯的喝。“潘”在這裏的意思是狂飲。“忘憂”指的是酒。《詩經·白舟》“我無酒,故能遊”,毛傳:“我無酒,故能遊,忘憂。”曹操《短歌行》:“何以解憂?只有杜康。”(相傳杜康是最早釀酒的人,在這裏作為酒的代名詞。如果妳心中沒有煩惱,就不會想到“忘憂”,這裏面透露出作者胸中的憤懣。“出世”,對世俗的拋棄和超越,主要是指不做官。黃明對陶詩的解讀說:“我離塵世很遠,離酒菊更遠壹倍。”分析是準確的。但結合“忘憂”,這裏的“遺”也包含了憤怒的成分。因為袁明本來是想做壹件“大有利於普羅大眾”(“為感憂患者賦”)的事業,只是後來在官場上親眼看到了當時的政治黑暗,才決定隱退。
後六句詳細描述了飲酒的快感和感受,描繪了壹種寧靜美好的境界,是對“遺風”的形象寫照。這裏寫著壹個人喝醉了。他沒有孔融“客常滿,酒不空”的豪奢(《後漢書·鄭孔、荀列傳》載孔融語),也沒有竹林名人般的“醉醺醺”的昏沈,而是自飲菊花。獨飲易使人寂寞,但五六句中的“雖”字和“子”字,洗去了寂寞和冷清的感覺,而“子”字看似壹個壺,中規中矩,為詩人手中的酒杯增添了音符。“倒”字既指往杯子裏倒酒,也指把酒壺倒出來,說明他喝酒時間長,興致高,喝得多。所以從這兩句話到“日入”,不僅描寫不同,時間的推移也不同。隨著酒量的增加,作者的感受也增加了。
接下來的兩句話,“群體運動”指的是各種動物,“休息”指的是停下來。“太陽隨波逐流”是壹般的說法,“鳥兒歸林歌唱”是在群體運動中證明它的特殊的東西;也可以這麽說,因為鳥群回到森林,就是群體停止活動的時候。“勢”是動態的,“鳴”是聲音,但只有在特別空曠安靜的環境下,鳥叫才能更明顯,聲音才能聽得更清楚。這是壹種用動來表達沈默,用聲來書寫沈默的方式。幽靜優美的環境襯托出作者閑適的心境。這兩句是風景寫作,也是此時袁明興趣的寄托。淵明的詩中有許多鳥,尤其是他隱退以後,常常借用歸鳥之意。除了這首詩,他就像“比翼雙飛,徜徉林中。”思天道,欣然歸棲”(《歸鳥》第三部),“歸鳥有翼,羽寒。.....我已付石,我已(倦)釋然”(歸鳥之四),“捕鳥愛老林,留塘魚懷念舊園”(歸園),“雲無心出,鳥倦飛知還”(《歸家》),“山氣”這些詩中的歸鳥,都是作者的藝術化身。《追林鳥》原本是偶然看到的,卻引起了作者的深思:“群居運動”總會停止,鳥兒依然知道日落歸巢。為什麽生命是獨壹無二的?壹只鳥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似乎就是作者從仕到隱的人生歷程。在這裏,既好玩又比較,也是對風景的直觀描述。三者融為壹體,讓人感覺表達方式非常奇妙。
結尾寫道我退休了,表達了我隱居終身的決心。“嘯”是捏嘴發出的又長又清的聲音,是古人表達感情的壹種方式。“笑傲”的意思是自豪而自由地歌唱。《飲酒》第五首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知東軒在此東欄,東欄下種菊花。喝菊花,唱采菊,是人生最大的樂趣。“過此生”就是按照自己的意誌自由地生活,不受外物奴役,這就是東坡所說的。“靜姐無為而得此生,所以誰服事誰就不虧此生。”(《東坡題跋·元曲》)“得此命”“失此命”其實指的是隱居和做官。笑傲董璇是隱逸與閑適的形象描述。它是壹種贊美,壹種祝福,壹種意願。但是,“頂嘴”這個詞(姑且這麽說吧)給這壹切蒙上了壹層無奈的色彩。它繼承了“忘憂”和“遺世”,依然表現出難以為之付出的遺憾,而不僅僅是無憂無慮。
阿清詩人吳起曾將這首詩與這組詩中的第五首(《建宅在人境》)相比較,認為“最後壹章(即《建宅》詩)不應寫有自得之意,這壹章也不應寫有自得之意”(《六朝詩選結論》),極為精辟。正是“不有為”與“自滿”的矛盾,才使得曠達與感傷這兩種情懷並存於同壹首詩中。這壹特點不僅極大地拓展了該詩的內涵,使其更加含蓄,更有內涵,而且使作品具有濃厚的抒情氣息,這是陶詩“質與實,豐與實”(蘇軾《與蘇轍書》)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