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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死後,清政府是如何對待他的三妻四妾的?

李鴻章,俗稱“李”,安徽合肥人。晚清“中興四大名臣”之壹。他壹生經歷了太平天國起義、撚軍起義、洋務運動、中法戰爭、甲午戰爭和義和團運動。他是太平天國起義軍主力之壹“淮軍”的創始人和領袖,創建了當時亞洲第壹、世界第八的北洋水師。他生前不僅是壹位大大臣,而且在海外也很有名氣,壹直被西方視為大清王朝的代表。

那麽,清政府是如何對待生前叱咤風雲的李鴻章的呢?或許,很多讀者朋友都有這樣的疑問。

李鴻章生於道光三年(1823),家世在當地是有名的世家。其父李文安,道光十八年(1838)隨曾國藩考中進士。李鴻章是家族中的二哥,大哥李是,後來又是總督;下面有四個弟弟,後來都非富即貴。

李鴻章有三個老婆。他們是原來的周家,二房和側房莫氏。原配妻子周生下,但早年夭折。周也死於鹹豐十壹年(1861)。第二任妻子趙小蓮生下了李景書,作為長子的他繼承了李鴻章死後清政府所奉行的壹等侯爵的爵位,但因為對父親的死過於悲傷,不久便去世了。清政府接受了袁世凱的建議,將李景書收入國史館的《孝傳》。

李景書有壹個兒子,名叫李國傑,是長子。他父親去世後,他繼承了祖父的頭銜。清朝末年,歷任兵部尚書、廣州副總司令(1906)、鑲黃旗蒙古副總司令(1907)、農商部左臣(1908)。清宣彤二年(1910),出任比利時欽差大臣。

李鴻章的夫人莫為李鴻章生了三個兒子,分別是、李景邁和李。其中,只有李景邁成年。早年擔任清朝工業部員外郎。父親去世後,於光緒三十壹年(1905)投奔奧匈帝國。光緒三十二年(1906),授光祿卿職;光緒三十三年(1907),因母親患病回國,先後在江蘇、河南、浙江等地任按察使;宣彤第二年(1910),以隨員身份赴日美歐考察軍事。宣彤三年(1911),他被任命為民政部右侍郎。

因為李鴻章的兒子都屬於老壹輩,他四十多歲還沒有兒子。於是他的六弟李昭慶把他的兒子李方靜收養給了李鴻章。因此,李方靜在名義上是李鴻章的長子。李鴻章去世前,李擔任駐日公使(1890)。甲午戰爭後回國,與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被任命為臺灣省主權移交的主要負責人。

其父去世後,光緒三十壹年(1905),任清政府商務合同大臣。兩年後,光緒三十三年(1907),出任駐英公使。在三年(1911),調任郵政部左侍郎,並在洋人的幫助下,出任中國第壹任郵政總局局長。

李鴻章還有三個女兒,其中壹個是李舉的女兒,嫁給了當時孫中山的另壹位名臣張培倫,做了第二任妻子。這兩位雖然不是很出名,但是有壹個很出名的孫女,就是張愛玲,現代著名作家。而且李鴻章死後,他的遺產分給了後人,他們的兒子,張愛玲的父親,得到了天津租界的洋房八間,金銀無數。

總的來說。清政府對“大清裱糊匠”的後人李鴻章很好。基本不迫害,該提拔的提拔,該爵的攻爵,對於為大清國辛辛苦苦的中興大臣來說,也是相當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