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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有幾個老婆?

李白壹生結過四次婚,或者說有過四次婚姻生活。從文獻上看,大致情況如下:李白的第壹次和第四次婚姻比較正規,中間兩次好像只是同居;第壹次和第四次婚姻的對象都是有歷史的女性,她們的祖先都做過宰相,都是壹時有份量的宰相。中間兩次婚姻,前者只知道她姓劉,後者只知道她是山東女人,姓氏沒留過。李白的第壹次和第四次婚姻都不是常見的男婚女嫁形式,都是“女婚男嫁”——李白是上門女婿,俗話說“倒插門”。

當然,李白的四段婚姻生活中有過很多幸福,但也有很多煩惱。

李白第壹次結婚是在二十七歲,結婚的對象是安陸(今湖北)的徐石。許氏出生於壹個貴族家庭,他的祖父許曾經是左丞相。許時宇的父親許紹更勝壹籌。他和唐高祖·唐高祖共用壹扇窗戶,後來被封為安陸郡公爵。許被貶謫是為了替他的小兒子許自然贖罪,許自然在打獵時殺了人。然而百年來,徐家卻是百花齊放,頗為興盛。李白這次的婚姻是由壹個叫孟(少府)的副縣長撮合的。

白是怎麽攀上這門親事的?文獻上沒有明確的記載,學術界也沒有統壹的看法。我猜有很多種可能。從徐家的角度來說,第壹,徐石可能相貌不佳,年紀也不小了。如果他不結婚,他將有老死的危險。第二,李白條件好,會擊劍,會寫詩寫文章,長得帥。從李白的角度來看,可能主要是為了方便進入上層社會,尋求仕途升遷的機會,實現自己“沈之談,求帝王之術”的政治抱負...把圖集面積做大,把海縣搞清楚”。李白生在西域,長在西蜀。他的身世不詳,來歷不明。他甚至可能是壹個會議半決賽(如陳寅恪先生所說)。用今天的話來說,他幾乎是壹個外星人(何張之說他是“墮落的仙女”,可能就包括這個意思)。如果想成為唐朝的統治集團之壹,這樣的身份顯然是不夠的。所以他想通過婚姻改變身份,獲得通行證,同時擁有體面的人際資源——從後來的情況來看,李白的動機基本是徒勞的。

李白和這位許氏夫人同居了十年左右,育有壹女壹子。女兒名叫平陽,兒子的小名是嶽明女,後來改名為伯欽。李白後來隨子女遷居東麓(今山東濟寧),詩中再也沒有出現過徐石。有人認為徐石死了,有人認為婚姻變了,沒有定論。我傾向於說,徐石是病死的。

第壹次婚姻期間,李白大部分時間過著類似隱居的生活。他住在安陸白照山桃花巖,蓋了石屋,耕了山田。種地之後,每天看書,經常叫朋友壹起作詩,壹起喝酒。應該說生活很滋潤。估計前半段時間夫妻感情還是可以的。下半年,李白突然頻繁離家,有時是為了尋找做官的機會,有時是為了遊覽名勝古跡。可以合理想象,李白與妻子的關系可能發生了變化。

在這段婚姻中,最困擾李白的是收養的問題。被收養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壹直被認為是壹件不光彩的事情。漢書?賈壹川說“窮家強則多余”,這是窮人家的孩子不得已而為之。即使是大會半決賽,傳統觀念相對薄弱,但李白顯然是發自內心的不情願。這種困擾的心態在他的壹些詩中表露無遺。比如《少年之旅》壹詩中不難品味出李白的苦惱,“莫蓋公婆乃至皇城,不如戴簪加冕”,《中野贈》壹詩中,“投身於世,吶喊英雄”,“我富貴自足,立功立業,成就春光”。

徐石死後,李白帶著孩子搬到了東麓。李白自己說遷東魯的原因是“學劍”,所謂“學劍來山東”(五月東魯之行)。這當然是詩人在吹牛。實際情況應該是謀生,投靠親友。李白壹家大部分定居山東。這大概就是杜甫等人後來稱李白為山東人的原因。到達山東後不久,李白的表妹(時任兗州刺史)幫助李白迎娶了壹位名叫劉的女子。

李白對與劉的這段婚姻生活無疑是非常苦悶的。他的遠大理想和他的詩、酒、山川之樂,壹定被劉罵過、笑過、罵過無數次——後來他在詩裏把劉比作漢人的妻子,就足以證明了。這期間,李白的痛苦多次在他的詩中流露出來。從五月“魯人再織,織布機響幕”“舉鞭訪未來,得文上翁壹笑”等詩中可以看出,李白不切實際的言行,壹直受到魯人的嘲諷。《別讓南嶺子弟進京》詩的後四句說:“吾將愚婦輕買臣,棄家西去秦。笑天出門,我們是蒿人!”顯然,與劉離婚後,李白的抑郁情緒得到了釋放。這件事發生在天寶元年(742)。當時,唐玄宗李隆基招募李白入京。李白認為財富和繁榮將唾手可得。於是,通過這首詩,我發泄了積聚在胸中的惡氣。有人說這首詩是李白對妻兒的送別。我覺得這種說法沒有道理。李白得到征召的喜訊,便“喚兒女煮雞飲白酒,兒女笑挽人衣”,卻不見妻子;如果妳還沒離婚,把現任妻子稱為“傻女人”是不合理的。另外,在壹些詩詞中把“南嶺”稱為安徽宣州南嶺也是錯誤的。這是東麓南陵。據李白研究專家安琪先生介紹,在今山東曲阜西南,全稱南陵城村,古稱南陵。

李白第三次結婚,女方只是妾,但並不正直。這個女人原來是李白隔壁的女人。也許李白看中了她的美貌,然後想把她收為妾。李白有壹首《鄰家女孩東窗下石榴賦》,專門表達詩人對這個女人的愛。這首詩如下:

呂女東窗下,海柳世界難得。

珊瑚映綠水,不足以比光華。

香隨風起,好鳥暮歸。

我願為東南枝,衣襟低舉。

無攀,引金葉。

從這首詩來看,李白大概經歷了壹個單戀、愛人、追求愛情的過程。如果把這段婚姻理解為李白的自由戀愛,還不錯。她之所以是納妾,而不是娶第壹任妻子,可能是因為鄰家女子只是壹個普通的布衣女子。按照唐律,屬於文人階層的李白是不允許娶她的。

這個連姓氏都沒有的妃子後來怎麽樣了,是壹直跟著李白生活,還是離婚去世,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她生了個兒子叫李白。

李白的最後壹任妻子是前總理宗楚克的孫女。他們於天寶十二年(753年)前在松州(今河南省商丘地區)結婚,當時李白五十歲左右。今天,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李白寫給宗室妻子的詩和他代替妻子寫的詩。光是天寶十四年,就有我輩秋浦的信,我主秋浦的信,等等。這些詩充滿了思想。不難想象,宗師是個懂事的女人,李白對她有很大的好感。

重男輕女基本都和李白老了。安史之亂時,兩人分多聚少。李白被關進了監獄,因為他來自王勇的李林,並被判犯有叛國罪。其間,宗夫人動用家族關系,試圖解救。李白被赦免回國後,兩人又見面了。李白61歲時,親自派宗親到廬山訪尼姑。宗和李白壹樣,是壹個狂熱的道教信徒。兩人都向往長生不老,壹旦嶄露頭角,可謂誌同道合。相比較而言,李白和宗夫人在壹起的十年應該是比較和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