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盲校學生金乃嘉的詩作《愛》獲得第二屆“冰心作文獎”全國比賽高中組壹等獎,引起了相當的轟動,起初是贊賞詩好,後來是批評中、高考作文“禁詩”不好,應該給詩以與其它文體同樣的壹席之地。理由大致有二:壹是考生中既然有寫詩的人才,就不該把“詩”排斥在作文考試的文體之外;二是既然語文課本上有詩,而詩歌教學又漸趨式微而亟需提倡,就更不該禁詩於作文試卷。這兩條從情理上講,似乎都是對的,但實施起來卻不如說的那麽容易。
首先是寫詩很不容易。 雖然不少寫詩者認為容易,但據我的觀感,現在很有壹些詩其實是分行寫的文句,是不知所以的硬湊。有學者調侃,寫不來文章的人可以寫詩。這種現象顯然有害於中小學生的耳濡目染。壹旦考試作文開禁,寫那種不是詩的詩的考生恐怕要遠遠多於寫詩的考生,難免引入歧路。
其次是評閱很不容易。 考試作文不是向報刊投稿,用與不用只在編輯取舍之間。考試作文是要閱卷老師篇篇打分的。相比較而言,評定文章的等級分值容易,除了個別濫竽充數的閱卷人之外,壹般不致有太大的分數出入。評詩則不同。詩無達詁,此話古已有之,今日亦然。著名詩人寫的詩尚難有壹致意見,何況考生臨場即興的.詩作?譬如金乃嘉同學的那首《愛》,有些讀者認為此詩很有些徐誌摩《再別康橋》的意蘊,可我連讀了幾遍,從韻律到意象加以品味,似難於認同“很有些”的說法。我又問了幾位同事、文友,也是各人從各人的角度說道,可謂見仁見智。這在評詩中尤為常見。
三是擔當閱卷不容易。 “詩有別裁”,寫詩的如此,評詩的也需具備壹種別才。如果中高考詩歌開禁,這就需要不少具有“別才”的閱卷人,對此,壹時恐難辦到吧。倘若看走眼,發生“矮漢看戲何曾見,都是隨人說短長”的情況,硬是好詩沒得好分,差詩倒得高分,那就不止是誤人子弟的問題了。不能不防。
四是規定詩行字數不容易。 按作文700-800字為例,寫詩的得寫多少行多少字?姑且算10個字壹行,便是70-80行。就算考生還有壹小時的時間作詩,恐怕要有像寫《地球,我的母親》、《鳳凰涅槃》的郭沫若那樣的神來之筆才行。否則,只好合了壹條戲言:把文章分行來寫!當然主考單位也可以另定規矩,如10行,或20行。若果真如此,選擇作文的考生會覺得公平嗎?
常常聽人詬病應試教育造成的壹個後果:考什麽,教什麽。這的確是壹種不當的功利主義。但主張教什麽,就得也考什麽,也是壹種急功近利。其實這是壹個銅幣的兩面。我認為,“教什麽”歸根結蒂是育人的需要,而不是考試的需要。什麽都要往考試上靠,甚至考試成了教與學的唯壹目標,這不是教育的執著,而是教育的悲哀。教了詩,就壹定要寫詩,教了戲劇就壹定要考寫劇本,教了對聯就壹定要考寫對聯……這有必要嗎?實際嗎?
總之,讀詩,懂詩,寫詩,可以提高學生的文化素養,熏陶學生的精神內質,至於考不考,那得由多方面的因素所決定,尤其要由實踐來檢驗。基於上述的原因,中、高考詩歌開禁還是緩行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