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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哥特式小說

淵源和特征

早期美國通俗小說的第三道風景線為哥特式小說(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這個詞在英語裏有多種含義。它既是壹個文學詞匯,又是壹個歷史術語,還可以用作建築和藝術方面的專門用語。作為壹個文學詞匯,它也有多種含義。它既指壹種文學現象,又指壹類文學作品,還可以表示壹種文學創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歷史階段,這些文學現象、文學作品、文學創作方法的內涵也不盡相同。此處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來表示壹類通俗小說。這類小說曾經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十分繁榮,然而它們的作者,除少數外,均被文學批評家和文學史家所忽視。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發生在遙遠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狹窄的空間和鬼魂出沒的建築內,懸疑和愛情交織在壹起。慣常的懸疑手段有神秘的繼承權、隱秘的身世、丟失的遺囑、家族的秘密、祖傳的詛咒,等等。到最後,懸疑解開,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愛情障礙掃除。不過,這種愛情有別於言情小說裏的愛情。兩者的區別是:哥特式小說通常描寫神秘冒險故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歹徒;而言情小說描寫家庭平凡瑣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說起源於18世紀後期的英國,開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爾。他的《奧特蘭托城堡》創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說的模式。哥特式小說的出現,既與當時英國墓園派詩人的“哥特式”情結有關,也與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學標準有聯系。此外,它還借鑒了理查森的《克拉麗莎》的“女郎壹惡棍”這壹對立模式。這種小說問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裏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婭·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許多人仿效,成為最流行的體裁,並迅速從英國擴展到整個歐美。至18世紀90年代,哥特式小說逐漸演化成兩個分支。壹個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其特點是堅持傳統的手段,並在此基礎上融人病態的邪惡,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馬修·劉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壹個分支是感傷型哥特式小說,其特點是保留古堡場景,但拋棄過分的神秘成分和極度的恐怖氣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如瑪麗·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奧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這兩個分支對美國都有影響。在美國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是查爾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蘭》(Wieland,1798)等壹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說以陰郁的色調和神秘的氣氛,極為傳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懼心理,對後世的嚴肅小說家影響很大。在感傷型哥特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有薩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薩克·米契爾(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紀的法國和西班牙為背景,創作了《朱莉亞》(Julia,1800)等壹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說。後者以哥特式小說《庇護所》(The Asylum,1804)聞名。

查爾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爾斯·布朗降生在費城壹個古老的貴格會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兒子,自幼體弱多病。然而,在讀書和寫作方面,他顯示了較大的天賦。兒時,他在費城友人的語法學校上學,即博覽古典作品,十歲便給《哥倫比亞雜誌》撰稿。十六歲時,他師從亞歷山大·韋爾考克斯,學習法律。但是,他的興趣依然在寫作上。1793年,他決定放棄法律,改學文學。同年他到了紐約,參加了由英國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溫 (William Godwin,1756—1836)領銜的友誼會(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溫對布朗的影響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說《凱萊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決心從事哥特式小說創作。壹回到費城,布朗即開始寫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壹本書《阿爾克溫:關於女權的對話》(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為改變婦女的不平等地位大聲疾呼。同年,他的第壹部哥特式小說《威蘭》也面世。在這之後,他重返紐約,出任《每月雜誌》(Monthly Magazine)和《美國評論》(American Review)的編輯。短短三年,他連續出版了五部小說。它們是:《奧蒙德;或,秘密見證》(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爾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華德》(Clara Howard,1801)。其後,布朗再次回到費城,編輯《文學雜誌》(Literary Magazine)、《美國紀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國紀事或綜合事錄》(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這壹時期,他撰寫了許多文章,出版了壹系列政治小冊子。1804年,他和紐約的伊麗莎白·林(Elizabeth Linn)結婚。長期的艱苦寫作毀壞了他本來虛弱的身體。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結核在費城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查爾斯·布朗的聲譽主要在於《威蘭》等壹系列哥特式小說。《威蘭》述說紐約壹個名叫威蘭的農夫突然看見天空閃現壹道亮光。兩個天使敦促他“摧毀自己的偶像”。於是,他變得瘋狂起來,先是殺死了所有的馬,繼而殺死了小孩和妻子。接著,他去探望妹妹,想將她也殺死。結果他被逮住,被作為瘋子關押。查爾斯·布朗成功地將傳統的恐怖哥特式小說技巧同美國的場景結合起來,並出色地描繪了威蘭的復雜恐怖心理。威蘭幼時,父親即死於非命,原因是沒有遵循冥冥之中神靈的指令。盡管後來威蘭同自己的妻子、兒女、妹妹克拉拉壹道平安地生活了許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濃濃的陰影。尤其是在他父親建造的“聖殿”,在露天平臺,在克拉拉的臥室,經常有壹種神秘的聲音。他壹方面誠惶誠恐地揣摩這種聲音帶來的不幸,另壹方面又聯想起昔時父親的慘死。恍惚中,他聽到壹個聲音:“妳的禱告聽見了。為了證明妳的忠誠,把妳的妻子獻給我。”於是,他殺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殺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題不同於《威蘭》。它是展現壹種自然的邪惡,即黃熱病對人類的肆虐;這部小說於1798年6月開始在《每月雜誌》上連載,但只連載了兩期,便以《每月雜誌》的停刊而告終。翌年,布朗將其中的壹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於布朗本人患過黃熱病,書中有關這種瘟疫的描寫非常逼真。此外,小說的情節也極為復雜。故事有兩個主人公。壹個是斯蒂文斯大夫,另壹個是十九歲的小夥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門口,斯蒂文斯大夫發現了染上黃熱病的阿瑟·默文。接下來,阿瑟·默文述說了自己令人吃驚的經歷。這些經歷大部分與韋爾貝克有關。此人出賣、掠奪、殺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屬於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當他解救十五歲的少女伊萊紮時,巧妙地戰勝了她的殘忍的叔叔。

繼《阿瑟·默文》之後完稿的《奧蒙德》同樣以黃熱病為背景。不過,黃熱病不再充當串聯情節的角色,而是作為壹種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堅強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爾兼有普通女人的個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質。她以積極的態度迎接災難。即便是面對遺棄自己情人的奧蒙德,她也非常鎮靜。後來她逐漸對奧蒙德產生興趣,與其說是為了占有他,不如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榮譽。相比之下,奧蒙德的個性就顯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壹個兇悍、極端自私的男人,結果未能如願。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題,即展現人的扭曲了的心理。壹開始,布朗通過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視角,大勢渲染了克利西羅夢遊時的恐怖情景。與此同時,他以肯定的語氣,對克利西羅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從而在讀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懸念。接下來,查爾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羅的負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懷疑克利西羅殺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對克利西羅的調查最後居然走進了死胡同。他已經喪失了對最近事情的記憶。無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夢遊者。

總之,查爾斯·布朗的《威蘭》等恐怖哥特式小說是早期美國通俗小說中的上乘之作。它們反映了布朗的貴格會教徒家庭背景,體現了威廉·戈德溫的社會改革思想。尤其是,書中具有獨創性的復雜恐怖心理描寫影響了後世的壹些著名小說家,如納撒尼爾·霍桑、愛倫·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盡管《威蘭》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在藝術上取得了廣泛的成功,但並沒有受到美國讀者的廣泛歡迎。真正為美國讀者青睞的是另壹類哥特式小說,即感傷型哥特式小說。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薩莉·伍德和伊薩克·米契爾。

其他作家和作品 薩莉·伍德,原名薩莉·巴雷爾,1759年生在美國緬因州約克縣壹個海軍軍官家庭。她從小和當法官的祖父壹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歲時,她和理查德·基廷結婚。但婚後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給她兩個女兒和壹個剛出世的兒子。她含辛茹苦地撫養子女,數年後再嫁,丈夫名叫埃比爾·伍德,系緬因州威斯卡西特的壹個將軍。從1800年起,她接連創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說,起初署名“馬薩諸塞州壹女士”,後改署“緬因州壹女士”。這五部小說中,最重要的是處女作《朱麗亞和受啟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該書的場景設置在18世紀的法國,女主人公為美麗善良的少女朱麗亞。經過種種磨難,她和戀人終於揭開了自己的身世之謎,結成夫婦。小說裏運用了許多傳統的哥特式小說的成分,如危險的高原、墳墓、綁架、強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說是《多佛爾,或目擊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亞,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費迪南德和埃爾米拉:壹個俄羅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們的場景均設置在歐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節。

伊薩克·米契爾於1759年生在紐約州奧爾巴尼縣。他曾是當地報紙《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編輯。1804年,就在這家報紙上,他以連載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創作的哥特式小說《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過,直至1811年,這部小說才由紐約州波基普西的書商約瑟夫·尼爾遜出單行本。同壹年,壹本署名為丹尼爾·傑克遜的書名類似的剽竊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親》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問世。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以後的壹百多年裏,受到讀者青睞、壹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爾·傑克遜的版本。後來,人們終於辨明真偽。其根據是,盜版本不像原作那樣載有壹篇內容豐富的序言。《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敘述壹個傳統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說的場景設置在北美殖民地時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愛上了貧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結果被父親關在壹個鬧鬼的古堡裏。後來,阿朗索參加了華盛頓的海軍,在獨立戰爭中被英軍俘虜。在富蘭克林的幫助下,他逃離了魔掌,並取道法國回到家鄉。這是富蘭克林在美國哥特式小說中第壹次也是惟壹壹次亮相。故事的高潮發生在結尾。在查爾斯頓,鄉人傳說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墳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沒死,她設法逃離古堡來和意中人相會。

早期的哥特小說

“哥特”被用於文學流派主要因為這種流派的主題探討這種極端感情及壹些黑色話題, 並且哥特小說的背景通常是哥特式的:廢棄的搖搖欲墜的城堡, 修道院。他們關註哥特式的相關建築,藝術,詩歌 (見墓園詩人)甚至園藝。

瓦爾波爾的小說產生於他對中世紀的迷戀。小說中再也不是他始稱的偽造建築而是真正的中世紀傳奇故事。奧特蘭圖城堡起初名為傳奇故事,有教養的階層認為傳奇故事是庸俗的文學樣式,甚至因為其中迷信的元素而認為不適合兒童閱讀,但華爾波爾更新了其中的元素,使中世紀的傳奇故事有了新的形式。基本的情節是其它哥特小說中的必要元素,壹個威脅性的秘密,壹個古老的詛咒, 以及無數的困擾: 隱藏的走廊, 經常昏倒的女主角。但真正確立哥特式小說標準樣式的是 安·萊德克利夫(Ann Radcliffe)。萊德克利夫使揮之不去的哥特式惡人進入文學領域,這壹角色後來發展成了 拜倫式英雄。與華爾波爾的小說不同,她的小說是英國膾炙人口的暢銷書。萊德克利夫掀起了壹陣熱潮,身後模仿者如雲;她的影響在簡 奧斯汀的諾桑覺修道院 也可見。書中壹個人物由於閱讀了哥特式小說,夜半微小的聲音也帶給她無限的恐懼。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無疑是哥特式小說在其經典時代的巔峰。

後期發展

在英國,哥特小說到1840年已衰敗。這主要是由於廉價作者的過飽和(他們的作品後來以壹便士恐怖形式的廉價恐怖小說形式存在)以及在世紀之交時像和尚這些暴露過份的性,暴力(至少在當時人們認為已接近色情文學)的作品的問世大大降低了哥特小說的地位。但哥特小說對於維多利亞時代文學樣式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掀起了維多利亞時代短篇鬼故事的熱潮,並且使艾倫·坡的以死亡為主題的故事得以出現。狄更斯少年時代就閱讀哥特式小說並將其中陰郁的氣氛、戲劇的張力融入了他自己的作品,只不過變換到了他自己的時代。哥特小說的陰郁對崇尚哀悼儀式、銘記永生及長生不老的維多利亞時代人來說有著特殊的吸引力,這也使得它對文學有了更為廣泛的影響力。

後維多利亞時代

到1880,哥特式小說作為半正統文學樣式復興的時間到來了。這時期的作者有羅伯特·魯易斯·史蒂文森,亞瑟·米堪及奧斯卡·威爾德,1897年哥特式最著名的惡人在布蘭姆·斯多克 (Bram Stoker)的吸血鬼(Dracula)中誕生。雖然評論家用哥特來代稱所有的相關流派,哥特式小說已開始認真考慮讓位給現代恐怖小說。恐怖小說作家有些繼承了哥特式的情感如安妮·萊斯(Anne Rice)有些如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則沒有。哥特式也將自己的領域擴展到電影,音樂,甚至以互聯網這壹新形式為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