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從幼年時代開始,就被養育成為專門適應戰爭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為了強健體魄和鞏固信仰。他的學校就是軍隊前哨站裏的守衛室,他的家園是永遠處在外敵進攻之下的城堡。作為侍臣,他必須經常服從領主的征召,參加反對另外壹個領主的戰爭。作為回報,他可以得到壹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戰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財物。偶爾騎士也會被國王征召去,投入壹場被國王認定是有利可圖的對外戰爭。
騎士最初是陪伴領主和國王的,這種同伴的資格必須得到正式認可。大約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會接管了冊封騎士的儀式,並且將很多宗教禮節和規範加入了這個儀式,使之近於神聖。將要成為騎士的年輕人首先要沐浴,象征靈魂得到潔凈。然後穿著潔白的上衣,身披紅色長袍,在祭壇前佇立或是跪拜10小時。他的盔甲和佩劍就放在祭壇上。到天色破曉的時候,他來到壹群騎士和女士面前,那裏正在舉行壹場盛大的彌撒。他的擔保人將他帶到領主面前,並且將他的武器和防具壹件壹件的遞給他,每遞壹件,都要加上壹句祈禱和祝福。儀式中最關鍵的壹步是為新騎士綁上馬刺。壹位年長的騎士還要用自己的掌緣或劍身在新騎士的脖子或面頰上重重的打壹下——這壹擊是所有的騎士都必須承受而且不得反擊的。這位剛剛被冊封的騎士接下來還要宣誓:自己的劍永遠只用於正當的理由,用來捍衛教會,保護孤兒寡婦,濟貧救苦,鏟除奸惡。整個儀式以馬術表演、模擬決鬥和格鬥遊戲而告終。全部的儀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誠摯的騎士終其壹生都無法忘懷他們在祭壇前度過的壹夜,也無法忘懷他們當年作出的誓言。但是,這也是個非常昂貴的儀式。其花費之高使得14世紀的很多有資格的年輕人寧可終身都保持著扈從的身份。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制早期,壹年裏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只有在壹方的領主向另外壹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才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盡可能的焚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裏,暴跳如雷卻毫發無傷。
戰爭中,使用騎兵的最佳方案莫過於讓他們全速沖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只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沖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沖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壹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壹方如果足夠沈著,還可以在雙方陣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是不敢前進的。如果防禦方還有訓練有素的弓箭部隊的話,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沖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只有大約150碼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壹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壹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沖鋒結束以後,戰鬥就演變為壹系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鬥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壹方就可以占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為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性事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壹般而言,部隊裏大約有三分之壹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壹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著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壹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誌。壹個持著10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沖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壹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墻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壹擊之後,這桿長矛也就沒什麽用處了,騎士只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著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銹,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錘,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錘就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復雜,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著,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著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拼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壹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制而成,外面再罩上壹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壹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的。盡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壹擊。另外壹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銹。當時的壹種除銹方法是在壹個皮口袋裏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復,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為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面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壹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
到了14世紀的時候,板甲取代了鎖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並且常常飾有精美的花紋。全套板甲的重量超過60磅,。如果盔甲的關節處鉸接妥帖並且潤滑良好的話,穿著板甲的人活動起來可以比穿著鎖甲的人更加自由。
騎士的盾牌壹般是用幾層結實的木板做成的,用釘子把它們釘在壹起,外面覆以皮革,邊上還包著壹圈金屬。為了彈開敵人的刀刃,壹般在盾牌中央還有用金屬做成的壹個突起。步兵慣用的盾牌是圓形的,而騎士們為了保護他們的腿,壹般都使用風箏形狀的盾牌。為了能夠在作戰和比武大會時負載全身鐵甲的騎士,戰馬必須是強健有力的。這種軍馬在當時並不多見,而且極其昂貴,因為草料並不充裕,而且壹般的牲畜體形都很瘦小。養馬者必須想辦法把自己的馬餵得高大強壯才行。當時阿拉伯馬非常受歡迎,而全身純白的雄馬更是上上之選。按照當時的觀點,騎母馬是不合騎士身份的。為了能夠承受戰爭時的各種沖擊,選作軍馬的馬匹必須經過長期精心的訓練。另外,騎士在戰場上經常拿著劍、盾、長槍,騰不出手來握韁繩,控制坐騎就只能靠用馬刺驅策、用腿壓馬腹、還有移動身體重心之類的動作來完成--這些也需要事先訓練。
十字軍是歷史上的壹個新鮮事物,是第壹個為了壹個理想而發動的戰爭——盡管到了後來,這個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純潔和高尚。但是十字軍仍然被看作是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務,同時十字軍戰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於壹個神聖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軍中成立了醫院騎士團,當時它的宗旨是救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騎士團的誌願者必須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實於本篤派的誡條。他們的標誌是壹個白色的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後,他們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1000名朝聖者。由於他們要負責朝聖者沿途的安全,他們的性質也就越來越變得像壹個軍事組織。在以後的年代裏,醫院騎士團的總部搬遷過幾次,也因此曾更名為羅德斯騎士團和馬耳他騎士團。
聖殿騎士團是壹批勇武的騎士,他們以紅十字作為自己的標誌。聖殿騎士團始建於公元1118年,最初的總部設在聖墓教堂,因為十字軍認為那裏是所羅門王的聖殿所在地。聖殿騎士團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守護通向聖地的通路。但是很快,醫院騎士團和聖殿騎士團就變得類似於警察,壹直忙於調解十字軍和撒拉遜人時間的日常糾紛。當地基督教國家的統治者無權幹涉騎士團的行動;騎士團擁有自己的城堡,制訂自己的政策,甚至可以自行簽署協議。他們和基督教徒發生的摩擦並不比和撒拉遜人發生的摩擦少。有些騎士團的成員改信了伊斯蘭教,其他成員即使沒有改變信仰,也深受伊斯蘭教壹些神秘儀式的影響。但是他們在法國的支部在14世紀的時候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因為當時的法國國王腓力四世垂涎於聖殿騎士團的財產,欲將其充公。今天的秘密***濟會繼承了騎士團的名號,也壹並繼承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儀式。另外壹個以苦修式的行為規範約束自己的騎士團是條頓騎士團,其成員必須是貴族出身的德意誌人。
當歐洲大陸趨於穩定,中央集權的政府日益強大,商業帶來的利潤日見豐厚的時候,好戰的聲音就越來越小了。社會的機構也從依靠軍事力量轉向依靠法律力量來維持。到了中世紀後期,騎士們悲哀的發現,自己已經過時了。決定戰爭的力量,越來越多的是來自出身卑微,像流氓壹樣的雇傭兵、工兵和炮兵們。
但騎士的精神和理想卻依舊長存:對抗背叛行為;為窮人伸張正義,維護地方的和平;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時犧牲生命。時至今日,在法國和德國的陸軍軍官和英國公立學校的傳統裏,還依稀可以見到這種理想的影子。
歐洲騎士制度對中世紀社會發展的影響
多年來國內史學界對歐洲中世紀騎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學者壹般都將其作為封建等級制度中的壹個等級來研究。而目前西方學者認為,騎士制度不僅是壹種全歐洲的機制,中世紀就是騎士時代,騎士階層是社會的中堅力量,而且騎士制度具有壹種影響整個時代的騎士文化與精神,直至"十五世紀,騎士制度在宗教之後,仍是支配人們思想和心靈的強大倫理觀念。人們將其看作是整個社會體系中的王冠"。因此,騎士文化精神不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關註的對象,而且也是歐洲軍事歷史研究中的壹個重要課題。
(壹)
歐洲騎士制度源於中世紀加洛林朝的法蘭克王國,後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732年查理?馬特成為法蘭克王國宮相,依靠斯克拉西亞中小地主出身的侍從兵支持,征服國內與周邊民族後,又加強騎兵力量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人軍隊。由於8世紀時,壹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45頭母牛或者15匹牝馬的價值, 9世紀僅壹匹馬就等於6頭牛的價值,故為了鞏固騎兵,錘子查理進行改革:壹方面摒小農於軍役之外,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壹方面將土地分封成為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制度的堅實基礎,並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因此,采邑作為騎士制度的經濟基礎,其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騎士的壹種層層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馬匹裝備為封主參戰並接受冊封者都可稱騎士,這包括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都以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榮耀。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王理查壹世(獅心王)、愛德華壹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壹世、二世等皆是以"騎士國王"著稱於史。1449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其作為成員與騎士們圍繞圓桌議事,***同進餐,主持比武等等,儼然是壹名高級騎士。這從而使中世紀成為壹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由於中世紀歐洲的國家是從蠻族社會組織的基礎和戰爭中發展而來的,因此其整個結構和社會風氣都是軍事的,維持社會穩定和統壹的力量就是軍事貴族騎士階層及其首領。所以,要成為壹名貴族,首先必須成為壹名勇武的騎士。而要成為壹名騎士,則必須經過侍童(7、8歲以後)、扈從(14、15歲以後)和騎士(21歲以後)三個階段的封建騎士教育。在侍童階段教育,主要將孩子送到權勢高的領主城堡中當侍童幹雜活,並可從貴夫人及其女兒那裏學習壹些騎士禮節和文化知識,還有唱歌、樂器、象棋、口才等技藝。進入扈從階段,則成為主人的隨從護衛,也是預備騎士,主要學習稱為"騎士七技"的騎術、遊泳、投槍、劍術、狩獵、吟詩、弈棋。學習騎術就是要熟練地在快速奔跑的馬背上操縱武器進攻敵人;學習狩獵則不僅是壹種娛樂消遣活動,而且也是演練戰術,在狩獵中鍛煉作戰勇氣和智謀;學習吟詩目的在於通過許多敘事詩中對騎士生活和精神的描寫故事,獲得對現實生活的教育意義。作為預備騎士,戰時還隨主人出征,並有保護責任。進入騎士階段,要成為壹名真正騎士首先必須經過晉封儀式或稱為授劍儀式,這種儀式在中世紀有其演變和發展的過程,其最初源於日爾曼人的武器授予儀式,這在古羅馬作家塔西佗《日爾曼尼亞誌》中就有所記載。中世紀晉封儀式壹般要選擇在宗教節日,有時在戰場上舉行。史稱查理大帝為網羅人才,禁止貴族冊封騎士,"讓扈從們都聚集到宮廷來,在這裏每人將獲得壹匹騎馬、壹把寶劍、壹副上好的鎖子甲、頭盔和壹件刺繡的絲綢外套。而且,如果願意,他將立刻被封為騎士"。
騎士晉封儀式程序較復雜,壹般可分為三種類型。壹種是世俗型,主持者為君主和世俗貴族,地點多在王宮、城堡;壹種是宗教型,主持者為教皇、主教或神職人員,地點壹般在教堂;壹種是世俗與宗教混合型,主持者壹般是君主或世俗貴族,神職人員擔任其中的禱告彌撒等宗教活動,地點或在宮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個儀式過程中,授劍儀式最為隆重,可謂核心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洗浴、懺悔、祈禱宣誓、穿戴鎧甲頭盔、裝踢馬刺等等,然後是接受象征騎士職能的劍;封主用佩劍放在受封者的頸上或肩頭輕輕拍打幾下,同時莊重陳述騎士的基本準則。最後,新騎士在奔馳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興比武等等。由於晉封儀式及其以後慶典活動開支頗費,故往往有幾個騎士***同舉行晉封儀式。14世紀以後騎士晉封儀式漸趨簡單,統治者為擴充兵源,使許多非貴族出身者通過錢財或戰功都可獲得騎士稱號。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王為鼓舞士氣往往在戰役前冊封大量騎士。1338年英法兩軍在威倫佛斯對陣,壹只受驚野兔使法軍前部騷動,法軍海諾特伯爵以為英軍進攻了,便利用這短暫時間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騎士,以致他們後來被戲稱為"兔子騎士"。
教會對於騎士受封儀式極其重視,其往往利用儀式過程所象征的意義,灌輸與滲透基督教觀念與精神。如10世紀時教會在《儀典書》中對騎士武器的祈禱列為教會的服務內容。11世紀時,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世間的戰士,在授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堅定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封主用劍拍打騎士後背被解釋為:"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為獲得崇高的榮譽而奮鬥";騎士則宣誓:"我將成為壹名勇敢的騎士,我將按上帝所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寓意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為:壹邊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壹邊保護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裝的騎士則意味著是保護教會的銅墻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的職能:"基督的騎士為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晉封儀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靈魂。如12世紀格裏菲《不列顛國王史》中載壹個城堡封主在授予騎士劍時道:"持我已給妳的劍,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騎士制度的秩序,它應沒有汙點"。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征,騎士隨身帶劍可隨時隨地對呈十字形的劍柄發誓。騎士死後其劍往往要隨葬或掛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號召十字軍東征時曾講了壹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都應該成為騎士"。12世紀索爾慈伯裏的約翰納斯曾這樣說道:"為什麽建立騎士制度?為了保衛教會,為了與不信教的人進行鬥爭,為了尊敬教士,為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對待,為了生活能得到安寧,為了獻出自己的鮮血,如果需要,願為兄弟獻出生命"。 10世紀末在法國南部地區發起並擴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運動,這是在教會領導下的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與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體現。
歐洲中世紀騎士是封建貴族階層,其所遵循的忠誠、榮譽、勇敢的道德倫理與思想精神直接體現了封建的傳統。在封建體制中,騎士作為大貴族的附庸,封建義務決定他必須向之效忠;作為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又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其封建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倡導的騎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不斷、戰火紛飛的歐洲中世紀,成為歷史舞臺或文學作品中演繹的種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二)
從軍事角度而論,戰爭和競技是騎士的主要職能。在中世紀壹名戴頭盔、著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禦馬、右手持握長矛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及其侍從就是壹個作戰單位。其在戰場上沖鋒陷陣、勢不可擋,有人形容"壹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墻沖個窟窿"。在中世紀騎士馳騁戰場不僅是其必須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而且也是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既是軍事藝術的體現者,又是軍事戰略戰術的謀劃策動者。從壹方面而言,騎士必須每年為封主提供40天軍事性質的服役,或隨封主征戰;從另壹方面而論,更多的是騎士為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榮譽、抑或是宗教紛爭、路見不平以及種種糾紛等等進行戰鬥。因為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的私法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已是壹種社會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劍縱橫、打仗私鬥對騎士來說既是壹種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壹種獲得榮譽財富的途徑。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隊戰鬥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歐洲中世紀是"城堡時代",每壹座城堡都是壹個地區的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領主制形成的基礎,而城堡的捍衛者則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騎士的大本營。如溫莎城堡,14世紀時英王愛德華三世將其作為騎士團的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遜指出:"城堡的興起和它們的遍布歐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方面,產生了壹個深刻的變革。它們開始了壹個新時代,壹個軍事占優勢的時代,就是封建時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壹世紀,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覺有力並發展成為壹個鞏固的政體之前,生活對社會上的壹切階級來說,是又困難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壹個有秩序的制度的時候--至少達到象人類政府在任何時代所可辦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裏的生活才變為文雅又舒適了。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進步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復僅僅是木頭防舍而變為寬敞甚至雄壯的石頭建築了"。歐洲早期的城堡還都是壹些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更確切地說是莊園式的設施,10世紀以後開始發展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常常就是在爭奪城堡,因此11世紀起城堡多修築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壹個歷史問題值得註意,就是現今保存下來的城堡壹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紀進行了改建,並非當年騎士城堡的風貌了。在當時盡管也有許多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裏,只有5個堡民、8個守衛、2個守門人和壹個守鐘樓的人。中世紀的戰爭多圍繞爭奪城堡而進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城堡的"圍攻戰爭繼續在軍事活動中占據著絕對的統治地位,而發生在戰場上的大型戰役則相對較少"。戰敗的軍隊可暫避於城堡城墻之內,最後的陣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衛工事由護城河、圍墻、塔樓、幕墻等組成。城堡中儲存的糧食壹般可供壹年食用,壹支60人的守軍足以抵抗10倍於自己的敵軍,往往被給養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圍困者。因此城堡在騎士的捍衛下常常是易守難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經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動進攻塔樓和石弩炮(拋石機)等機械裝置,以及挖坑道後燃燒油和木致頂部土石建築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國約翰王對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騎士與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來40頭最肥的豬,用豬油與木頭在坑道中猛燒,使城堡高樓圍墻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爾比派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拋石機日夜不停地向城墻同壹點發射重達40公斤的投擲物,最後終於擊破壹個豁口。城堡攻防戰經常是十分慘烈的,因為其往往是決定壹個地區性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年)、英國紅白玫瑰戰爭(1455-1485年)就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其不僅在軍事史上記錄了壹系列的攻防戰術戰例,而且也在歷史上留下許多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騎士戰鬥故事。
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以及道德準則往往也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壹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壹些騎士使用戰斧、鐵錘、鐵棍、狼牙錘等等。騎士的長矛在戰場上可拋出刺殺敵人。1066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國軍隊城墻似的盾牌陣容。但弓劍往往被認為是下等的步兵裝備,被騎兵蔑視而不屑使用。同時,曾有壹段時期教會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間的戰爭中使用這類武器。然而英國由於封建制發展,出現了招募熟練弓箭手成為職業軍人,他們打仗時常將鐵頭尖樁置於陣前阻敵騎,自己在尖樁外用可射250碼之遠的大弓利箭射殺馬匹和敵人。百年戰爭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裝的二萬雇傭軍打敗了有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軍隊,1360年法王約翰也戰敗成了俘虜。在此前幾個世紀以來,戰爭藝術主要通過高傲的騎士英勇事跡來體現,然英國長弓手證明弓箭手的價值不遜於騎兵,這對騎士地位起了動搖作用。此後法國軍隊也開始雇傭熱那亞等地的職業弓箭手。然而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若沒有它,任何壹支15世紀的部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侖戰爭期間,騎兵仍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沖鋒陷陣的主力。
中世紀文學作品裏曾討論怎樣才能做壹個騎士道:"我是壹名騎士,騎馬出行,尋找壹個男子,象我壹樣武裝起來,願與我格鬥。他要是能打倒我,就會提高他的聲譽;我要是能戰勝他,就會被看做是英雄,我將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然而盡管領主騎士好勇鬥狠,互相不斷打仗,但騎士在戰場上的爭鬥往往不以殺戮對方為目的。維泰利描述Bremule (1119年)之戰,報告說:"900個武士中,只有3個被殺死"。在廷切布雷(Tinchebrai)(1106年)之役,英王亨利壹世打敗所有的諾曼底人,400個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騎士卻沒有壹個陣亡。布汶(Bouvines)之役是中古流血最多,最富決定性的壹場戰役,1500個騎士中,只有170個喪生。這不僅僅是盔甲和堡壘大有益於保障騎士生命,而主要是騎士間的默契與規約均要求善待俘虜及索取合理的贖金額。通常俘虜以信譽保證於壹定日期繳給贖金後即被釋回,很少有騎士會破壞這種誓約。有史載英法戰爭時在克裏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國騎士,與英國之俘擄者自由而舒適的生活在壹起,並與他們的主人分享餐宴及運動,直到被贖回為止。這種以金錢贖被俘騎士貴族的方式,甚至連國王也如此。英國獅心王理查在十字軍戰爭時被內哄的奧地利人俘獲,英國就用重金贖回,他照樣是人們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騎士國王。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樣的經歷。當然中古騎士在戰場"英雄惜英雄"、甚少殺戮對方的另壹個重要原因,就是考慮到傷亡過重會引起嚴重的復仇。因此戰場戰死最多的是地位低下的步兵。湯普遜曾指出中世紀"戰爭使封建主獲得土地與農奴而發財,它也使他們的騎士和扈從獲得戰利品與贖身金而致富--正是這種貴族在繼續戰爭方面所享有的特殊利益,幾百年使各種為取消私戰而作的嘗試歸於失敗。--這批不生產者只能用來打仗"。為了使騎士們成為封建統治秩序穩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統治者和教會必須對其精神上的價值取向和行動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規範和引領。這主要有三個方面:
其壹是經常進行騎士比武大會。騎士比武大會流行於西歐,舉辦時機往往是慶祝騎士晉授典禮或皇族貴族間的婚典、壹個國王或大貴族的來訪以及種種喜慶、宗教節日等。壹場比武大會有時要舉行壹周,比武場是城中廣場或野外空地,周圍有裝飾漂亮的看臺包廂供紳士民眾觀看,並有樂隊演奏。騎士先進行馬上槍戰,兩騎對沖以矛擊對方,壹方被擊落地後,雙方可在地上繼續打鬥直到壹方求饒或主持人叫停。這種槍戰有時騎士往往是為他們心儀的小姐之榮耀而戰。勝利者將獲裁判官或壹貴婦頒發的獎品。大會高潮是參會騎士們分為兩隊,真正打壹仗,雖通常使用鈍兵器,但傷亡仍是常事。如1240年諾斯(Neuss)的壹場比武就有60名騎士死亡。同時敗者被捕為俘虜,並被榨取贖金和戰利品。比賽結束後,凡活命的騎士與貴族們壹起參加歌舞宴,得勝的騎士可親吻壹位可愛的女子,並接受典禮中詩歌的贊頌。因此在這種比武大會上,"自豪、榮譽、愛情和藝術都為競賽提供了傳統的動機",騎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揚。在壹些著名的比武大會遺址上人們還建立了紀念碑。騎士比武競技決鬥的精神壹直是歐洲中世紀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範,以致英格蘭的理查德二世意欲和他的叔父們--蘭開斯特公爵、約克公爵和格羅塞斯公爵壹起出戰法國國王查理四世及他的叔父安茹公爵、勃艮第公爵和貝裏公爵。奧爾良的路易向英王亨利四世挑戰。英格蘭的亨利五世在向阿金庫爾進軍前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