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成會打鼓,傳巴跳舞;
女兒崇尚包容;
春蘭秋菊,永不落幕。
翻譯:
祭祀儀式已經完成,鑼鼓敲得緊緊的,手中的花更是交替舞動;
壹個美麗的女人輕松地歌唱。
春天提供蘭花,秋天提供菊花。長此以往,他們會繼續死去。
贊賞:
因為派神中有天地神和鬼神,所以不叫“儀式神”而叫“儀式魂”這篇文章的理解從題目到內容已經大相徑庭。王逸《楚張慈句》雲:“祀九(十)神,皆先齋戒,成敬。他們傳道授業解惑,匆匆擊鼓,這叫神的意思。”現代的陳子展認為“這就好比說《禮魂》是為祭拜十神而寫的,然後是為了娛神,而不是為了祭拜任何壹個神”(《楚辭·解題》)。
明代王元的《楚辭集》和清代的《屈子觀》宣稱此文為“前十篇之亂言”。清王夫之《楚辭釋文》也說:“此章為前十祀所共,無終則為神曲。”清代吳世尚的《楚辭疏》、王邦才的《九歌註》和的《楚辭釋文》也持同樣的觀點,學術界也普遍認同這壹觀點。
姜亮夫對曲阜的註釋也把“禮”解釋為祭祀,“魂”解釋為“齊之神,即諸神本名,故近九(十)神”,“九祭合,巫合而舞,樂中合奏亦在諸神靈前”。可以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