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滅了,他們就找不到路了,只好呆在家裏,這樣不好。通常在埋葬或火化前將棺材拿出來。農村辦喪事,有個規矩叫“三日死”,意思是人死後三天才能死。在為期三天的哀悼期內,死者靈堂前會放置壹盞燈。因為燈不能熄滅,所以人們稱之為“長明燈”,棺材前要點壹盞燈。這種行為叫“打光頭強”!
在農村,人們認為人死後,因為對家人的愛,靈魂不會直接去陰間,死路也很黑,所以不願意踏上那條路,所以會留在家裏。但畢竟已經是臟東西了,時間長了會對家庭造成傷害,帶來厄運。於是人們在點燃長明燈,照亮死路,引導他們離開家,走向死亡。
因此,長明燈也被稱為“指路明燈”。因為是照亮道路,所以在哀悼期間燈是不能熄滅的。而且,點燈的死者的兒子或孫子,象征著子孫後代的繁榮昌盛!其實這種行為無論迷信與否,都是壹種傳統的喪葬文化,是對逝者的壹種孝順,是對後人的壹種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