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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的書法有什麽特點?

在討論蘇軾的散文創作時,首先要註意到他的文學思想與北宋文學改革運動中的其他人有著顯著的不同(這不僅與散文有關)。當然,在基本原則的表面上,蘇軾和歐陽修是壹致的;他在為歐陽修《居士集》所寫的序中,贊揚了歐陽修“學韓愈、孟子,以達孔,重禮樂仁義之道,以合大道”,批評了歐陽修《漢書》中五代文化教育的衰落和腐朽的風俗,兩者都強調明道和實用主義。但實際上,蘇軾並不把文章當作簡單的“載道”工具,也不認為文學的目的只是為了闡釋儒家的道德觀念;他經常用迂回的方法肯定文學在表達作者的生命情感、生命體驗和哲學思考方面的作用,肯定文學作為藝術創作的價值。他指出,文如古人所言,是“不可為而為之文者”,“觸心之雜事,壹嘆而唱”(《壹江之歌·集序》),“無窮之事,食之不絕,吐之不盡”(密州司法廳稱號)。雖然這不是壹個很新的觀點,但它在壹定程度上肯定了文學的個體性。如果考慮到蘇軾的思想不同於儒道禪,而非“純儒”,這種對文學個體性的理解,更有突破儒道狹隘範圍的意義。同時,蘇軾非常重視文學的藝術性。壹般來說,中國古人常常引用孔子的“言之足矣”來反對文章寫作中的藝術追求,而蘇軾則說:壹個人的言止於表情,即若存疑,則大錯特錯。求事物之美,如捕風捉影;妳能做出壹個心裏無所不知的人,蓋萬人不相見,但妳能做出壹個嘴裏手裏無所不知的人嗎?是的,妳是這麽說的。(《感謝老師》)孔子在這裏被公然曲解。孔子所謂的“言外之意”,本來只是指用文字清楚地表達事實和思想,而蘇軾則把建立在個人內心感受基礎上的高藝術境界作為言外之意的要求。在這些地方,他比同樣有藝術愛好的歐陽修走得更遠。在散文寫作方法上,蘇軾最重要的壹點是“重在意”。所以他既反對“浮於機巧而不理會阿諛,誤采繡品”的文章,即外表華麗而缺乏內涵的駢文,又反對“古怪而不可讀”的文章,這壹點也與歐陽修(見《歐陽內寒論》壹書)壹致。而蘇軾更註重在“意”的支配下自由多變的藝術風格。正如他在《文說》中的自我評價:“我的文筆如洪水,亂湧而出,淙淙於平地,雖難於千裏;而它與巖石的曲折與事物的形狀是不可知的。眾所周知的事情往往是在它所做的事情中完成的,往往是在它無法阻止的事情中結束的。”這段話恐怕也不是沒有自鳴得意的意思,但確實,蘇軾的文章在所謂“古文”體系中,無論是與前期的韓、劉相比,還是與同時期的歐、曾相比,都少了些矯揉造作的格局、結構和氣勢,如行雲流水,姿態萬千,而且符合他自己的情感基調和個性特征。蘇軾的散文作品很多都是歷史的或政治的,如《神帝之書》、《範增倫》、《後漢書》、《韓非子論》、《甲戌論》、《晁錯論》、《教戰守策》等。這些論點往往對共同的事實有驚人的創新,從別人意想不到的角度切入,得出意想不到的結論。文筆自然流暢,跌宕起伏,力度和感染力都很強。比如範增倫,壹般不談論範增的功過是非,而是從小說的角度來闡述他應該何時離開項羽,探討壹個讀書人和謀士如何“明辨去留”的道理。文中引用古語,插比喻,轉感嘆,使壹篇短文充滿波瀾。再比如《論賈誼》。第壹,賈誼被批評有才華但不知道如何表達。看起來他的不幸是因為自己的過錯,但在後半部分,他轉向了人們應該如何對待人才的問題,這個問題與前者結合成壹個完整的主題,寫得跌宕起伏。在這類文章中,有的隨意篡改歷史,以示睿智,這是不合理的。但無論如何,都體現了蘇軾小說的“文人”性格,比壹般的討論有趣多了。這是蘇文受歡迎的壹個重要原因。上面說的不是文學散文性質的,但從中可以感受到蘇軾的人格和才華。較能代表他散文成就的是雜文、遊記、雜記、賦等情感文體。這類散文的壹個重要特點是寫作手法較前人更為自由。它往往打破各種文體和習慣的界限,融合抒情、具象、寫景、推理、敘事等成分,重在胸中的感受和聯想,用筆和信來寫。文章的結構看似松散,卻很隨意地貫穿了意思。相比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