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詩第壹句含賭(貝者)字,賭徒是人,但人性上已不是人.
第二句揭示賭的原因在於貪(今貝).
第三四句點出賭的後果是壹貧(分貝)如洗,最後淪為賊(貝戎).
這首詩的來源:清末年間,賭風日盛,有位青年染上了賭博惡習,屢教不改。其父苦不堪言,乃寫《戒賭詩》壹首,令其反復誦讀揣摩。這位青年解讀後,幡然醒悟,於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古代不少詩歌活靈活現地寫出了賭徒因恣意縱賭而招致敗家喪身、衣食無著的窘況。清人黃安濤的《戒賭詩》曰:已將華屋付他人,那惜良田貽祖父。室人交滴淚如雨,典到嫁時衣太苦。出門郎又搖攤去,廚下無煙炊斷午。”
清人吳文暉曾寫有《賭徒》壹詩:“相喚相互日征逐,野狐迷人無此酷,壹場縱賭幾家貧,後車推鑒前車覆。”詩中所論賭博比野狐還殘酷,末句猶如警鐘,催人覺醒。
清人吳獬所撰的《戒賭歌》更是描寫賭害入木三分:“切莫賭,切莫賭,賭博為害甚於虎,猛虎有時不亂傷,賭博無不輸精光!切莫賭,賭博唯害絕無樂,妻離子散家產破,落得頸項套繩索。賭輸無錢去做賊,遭至身敗名又裂:賭輸無錢去搶劫,鐐銬沈重鋃鐺響;甚至為賭去殺人,相互毆殺不留情;乃至雙方都氣絕,床上屋裏血淋淋,兒哭崽啼驚街鄰”,淋漓盡致地描寫了賭博的悲慘結局。
古時還有以畫勸人禁賭的趣聞。清代揚州八怪之壹的李鱔,為勸其友李發戒賭,送畫壹幅,題詩曰:“丈夫在外賭紅眼,妻子居家幹瞪眼;兩個孩子餓昏了眼,梁上繩扣正張著眼。”李發看後深受教育,改邪歸正,在民間壹時傳為佳話。